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乡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乡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理念,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农户自愿、依规统建为主,单独选址、分散建设为辅的要求,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原则上将农村危房改造安排在新村聚居点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对因地形地势受限、生产生活不便等原因,不宜到新村聚居点集中建设的,可适当安排散建。

(二)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在工作开展中,坚持做到“四强化”、“三公开”、“六到户”,即:强化政策宣传解释、强化危改户审批过程监控、强化补助资金发放监管、强化工作人员行为约束;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新村聚居点建设要求,充分尊重当地自然条件和建筑风格,使用地方建筑材料,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又美观大方。

(四)坚持多方筹资、统筹使用的原则。有效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捆绑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13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648户。各乡镇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建立档案,6月底前完成录入数据,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验收,2014年1月底前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四、政策标准

(一)严格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严格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须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其他困难户。

(二)明确改造方式。一是新建,其房屋鉴定为d级,须实施拆除重建。二是维修加固,其房屋鉴定为c级,可实施加固排危。

(三)严格改造标准。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增加群众负担。按照区府函〔2012〕6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农村建设实际,农村危房改造控制在二层以内,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以内,3人户及以下按3人计算,5人户及以上按5人计算。

五、实施步骤

(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危房照片、困难证明等材料。

(二)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

(三)乡镇初审。由区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请的拟改造危房进行鉴定,乡镇规建办、社会事务办等单位根据房屋鉴定结论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公示。

(四)联合审核。区住建、民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在6月15日前对乡镇上报的审批表进行联合审核并公示。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在6月底前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并按照“一户一档”建立危房改造档案。

(六)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乡镇申请,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在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区上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确保及时开工、按时完工。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下达和监管;区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区监察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各乡镇负责资格对象审核、资料填报建档和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专户管理,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民主议定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具有抗震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区住建局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同时做好对农村工匠、施工人员的培训,提升施工技术水平。

(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村镇发〔2013〕163号)要求,从今年起农村危房改造8大类26项信息将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各乡镇负责建立纸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改造申请、危房鉴定书、身份认证资料、改造审批表、公示资料、图像信息、质量监管资料、验收资料、资金发放造册资料等9项),确保档案完整、真实、准确。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纸质档案的技术指导、审核把关和网上信息录入等工作。

(五)加强督促考核。区政府已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内容包括政策执行、管理措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信息系统、资金使用等方面;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