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高校专业伦理师德建设论文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高校专业伦理师德建设论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师德建设专业伦理路径的提出

教师作为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不仅应具有较高的专业学识、广博的知识学识,还应具有将这些学识有效融合在一起,以恰当的方式方法传授给学生的能力,让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体验到教师的学识、才能和人格魅力,从而影响学生对知识学习的态度和热情。这是每个高校专业教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或应体现的专业精神。而要使每个教师都能发挥出教学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与教师师德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我们经常看到高校中存在着的许多不良师德行为方面的共性问题,如教师爱岗敬业意识淡漠,对学生成长漠不关心,一些教师只管自己上课,不关心学生的学习行为,甚至对学生的违纪现象装作看不见;师生关系疏远,教师很少主动关心学生,与学生更缺少交流,上完课就走成为更多教师的习惯,所以教师记不住学生的名字,师生感情疏远,教师对学生很难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教师缺少严谨治学的态度,对教学缺少潜心钻研精神,很少有独立见解,只是以机械记忆和照本宣科等方式授课,造成教学过程枯燥乏味,很难激发学生的认知动力,也是造成学生逃课这一不良行为愈演愈烈的根源之一;为人师表不明显,教师自律意识不强,随意调课,上课接打手机,对学生态度强硬,高高在上,这些行为都在削弱着教师为人师表的示范作用。关注师德行为,改善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正在成为目前高校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治理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

一直以来学术界在不断研究关于师德方面的内容,国家也一再强调高校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以身作则,身先示范,发挥师德楷模作用,但是收效并不明显。而且近年来一些高校在致力于将师德纳入教师评价系统中,以通过约束教师不良师德行为来提升或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提升。而从操作层面来看,仍然呈现的是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来规范教师行为。似乎师德建设已成为一个瓶颈,无助于改善高校教师教学面貌,也无法科学地衡量师德水准。为此,有些学者研究与借鉴西方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伦理思想,在探索教师专业发展中,提出教师专业道德提升的伦理思想,显示了师德发展通过专业化路径得以自觉实现的理论,对探索我国师德建设的路径应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教师专业化真正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职业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72年英国的《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鲁姆斯报告)更是将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职业专业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使教师职业开始向专业化迈进。1975年,美国正式颁布《教师伦理规范》,其中渗透了教师专业化思潮,“使得美国的教师职业伦理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的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1]凸显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从行为规范层面上升为特殊专业人员层面的一种专业伦理思考。

在教师专业化运动过程中,传统师德向专业伦理的转换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趋势。有论者指出“,从最初的一般性的德性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许多专业伦理规范教育,从重视知识、技能水平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层面”。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活动的行为准则,目的在于规范和约束教师的专业行为,确保对学生产生良好的教育影响。如果教师对职业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对教师职业伦理规范不够明确,甚至沦为一般的道德修养,并过多地渗透了政治因素,会使教师伦理规范不能反映职业特点,也难以有效规约教师的职业行为。我国新颁发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没有很好地表达教师的职业特征,在教育实践中难以发挥规约和引导教师行为的作用。反观美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从其“导言”中明确,教育专业伦理守则表达了所有教育工作者的期望,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负有维护最高伦理职责的重大责任,凸现其坚持了崇高的师德理想,明显受行为主义影响较大,偏重于教师的外显行为。在陈述方式上多采用限制性语(不准、不得之类),使其操作性得到增强,权威性、合理性也得到提升。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及其分会详定:对于违反守则任一条款的惩处为开除会籍,并且所制定的条款应用于任何形式下的强制执行。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其目的在于规范教师专业行为,确保教师专业“伦理底线”得到遵守。[2]我国传统师德注重强调个人的道德自觉,使许多伦理规范流于形式。如果教师一心向“钱”看,认识不到自己的职责,又没有纪律约束,很容易出现不认真教学,不尊重甚至随意惩罚学生等的无视学生权益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精神的行为。而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体现的是教师专业道德的自觉提升,是自律与他律在教师职业中的自觉结合。为此,研究教师专业伦理,对解决当下师德建设困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教师专业伦理对师德建设的引领作用

有研究者提出,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是指向教师、为了教师、提升教师的教育生活。认为,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不仅要关注教师基本的伦理诉求,更要有一种境界———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需要、尊严和自由,以及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人生意义的彰显和生命价值的体现。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应“以人为本”,给教师以人文关怀。首要问题就是要把教师当“人”来理解,把着眼点放在教师的身上而不是外在的东西。[3]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需要实现教师专业义务向专业权利的变更,以权利来推动义务。研究揭示,“教师专业权利是教师专业义务存在的基础,教师很难承担没有专业权利支持的专业义务”。因为“教师的专业权利是教师的自然权利在教育活动中的延伸,没有充分享受到自然权利的教师,其专业权利也难有保障”;“没有充分享有自然权利的教师也没有办法很好地履行专业义务”;“教师的自然义务源于教师的自然权利,没有自然权利可言的教师自然也不负有自然义务,难以与他人建立起平等互动的关系。这自然会影响到教师专业义务的履行”。[4](59)

只有教师专业权利得到保障,才会有助于教师自觉履行专业义务,师德建设才会取得应有成效。个体权利等同于自然权利,与专业权利构成对应关系,具体是指社会成员在其社会内部不依赖于社会制度的具体安排与个体的社会地位而独立享有的权利,是社会内部成员普遍享有的权利,也是作为个体其他社会权利基础的基本权利。专业权利是强调权利来源于个体的身份,它是专业制度赋予个人的特殊权利。自然权利是专业权利的基础。自然义务的要义为,一项权利的拥有至少包含两种义务要求,一是他人有不得干涉权利人在其权利范围内的行为选择自由的义务,二是权利人有尊重他人同样权利的义务。每个个体,在享有自然权利同时,也必然地承担着个体的尊重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要求。个体权利的内容对应个体的义务内容,即为不得伤害他人,要珍视每个人的生命,平等地考虑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能随意地限制他人的言论,要主动为他人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不能剥夺个体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参与权利;不得冒犯他人的;不得随意地出入他人的私生活领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能限制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与学生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契约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它分配着教师与其他教育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对这项社会制度来说,正义应该是其所追求的首要价值……在符合正义要求的前提下,教师专业伦理还应特别突出关怀的价值导向”。“教师专业伦理既要规范和提升教师的专业服务质量,又要给予教师专业自主的空间”。

“在教师专业伦理中,教师的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一定要同时并重。专业权利告诉教师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不可以对教师做什么;专业义务则告诉教师必须做什么以及一定不能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可以要求教师做什么”。“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教师行使一项专业权利,就要同时承担着一项或若干项专业义务;教师履行一项专业义务就要同时享有一项或若干项专业权利”。总之“,教师专业伦理以正义为首要价值原则,应包含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教师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之间要保持基本均衡”。[4](60)教师专业伦理的核心要义揭示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拥有社会制度分配给自身的专业权利与义务。专业权利表明教师拥有教育学生的自主空间,对学生履行教书育人义务是教师应尽和完成的职责,不再是一种规约,而是融入其专业精神中所特有的专业品质,教师教学水平也不再是应该提高,而是起点就应达到专业水准。教育活动与其他专业活动的区别就是本身具有道德属性。教师的专业特性必然要反映出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以人化人的功能。因为教师面对的是正处于发展中的学生,其教育工作的目的也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处理利益关系的伦理方式,必将影响到学生对于其他利益关系的处理,并最终影响到学生的道德观念。因此,教师专业伦理不仅是教育活动开展的外部保障,也是内在构成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更是教育专业特性的第一要义与保障。师德建设是建立在提升教师道德素质基础上,正确而有效地推行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系列要求,教师专业伦理便是将师德行为规范转化为自觉的专业行为。所以,师德建设立足于教师专业伦理工作的推动,更会成效显著。

三、教师专业化发展对加速师德建设向专业伦理转变的意义

现如今,我们的社会已步入专家社会,社会中的许多职业都需要从业者接受相应的训练,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完成任务。教师这项古老的职业,在经历漫长的非专业和半专业的发展历程之后,在现代社会跨入了专业之列。教学作为一种公众服务的形态,需要教师具有专业知识及特殊技能,同时需要对受教育者的教育及其福祉,产生一种个人的以及团体的责任感。教学被视为一种专业,教师便被视为专业人员。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对于社会成员个体以及社会整体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个体的命运与社会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社会应努力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赋予教师自。正是在此共识的作用下,世界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便开展起声势浩大的教师专业化运动,以确认和维护教师的专业地位,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并不断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教师专业化是教师为学生的学习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教师的专业伦理可以为教师提供行为参照标准,形塑教师的道德品质,并唤起教师的专业精神,从而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有研究揭示,教育伦理的本质就是使“教育的主客体在和谐的教育中走向人性的光辉”。[5]任何一个专业领域专业人员的成长都会经历由一个专业发展的初期到成熟阶段,才能走向真正的专业化的过程。对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要求,也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但是基于教师职业与其他专业所具有的不同的特殊性,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要求,必然将其德行品质作为入职标准,纳入教师资格规定中。教师资格规定对于提升教育专业品质有极大的帮助。一方面,它可以限制不合格人员进入教育行列,防止其损害教育声誉;另一方面,它可以激励教师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免降低到资格规定以下。同时,资格本身的不断提高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师准入的门槛,带动整个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提升教育群体在社会中的形象与地位。这也是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制定和使用专业标准已成为非常重要的保证教育专业品质的手段,所使用的标准包括教师的资格规定、教师教育机构的资格规定、教师教育课程的设置标准等。

目前,我们国家制定的现行教师资格制度,一方面不能体现各级各类教师的专业性要求,造成资格认证不能有效地反映教师的专业特性;另一方面不能反映入职教师的专业水准。特别是在就业竞争压力下,选择教师对于更多的人是出于就业需要而非对教师职业的热爱。而教师职业除了要求具有专业特性外,因其职业的特殊性,更需要入职人员对这一职业有着热爱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更好地符合职业特性。所以,我国应从教师职业入职资格制度的制定上,明确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与特殊性要求,以增加热爱这一职业的人的入职机会。其次,对于初进入这一专业领域的新教师,国家还需要制定拥有教师职业的资格标准,规定新入职的教师几年内以助教为主,并只有取得专业教学研究资格后,才能获得终身教师资格。这样既能让年轻人了解教学的过程,提高专业水平,并在逐渐掌握科学教育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专业精神,才能以专业化的教师身份和能力开展教学工作,真正行使教师的专业权利,自觉履行专业义务。这样师德建设才能在实现教师专业化的过程中,秉承专业伦理要求,实现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

作者:刘东菊工作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