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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规范服务的自觉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 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到有诊必出,有病必接,不得推诿病人,刁难病人。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400元罚款,甚至通报批评。
2、端正医疗作风,树立白衣天使形象,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物,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违者除退还病人钱物外,追加100—200元罚款。
3、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用药。凡因病情需要使目录以外药物的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否则,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造成纠纷的由开方医生个人承担;伪造假处方、假医嘱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承担主管部门罚款外,医院追加处罚100—500元。
5、凡对待病人态度冷漠、语言粗俗,甚至同病人及家属吵嘴打架者(无理取闹者除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处罚。因此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对因避免与病人及家属争执、吵闹而受到委屈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200元的奖励。
6、科与科之间要密切搞好配合、互相支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7、职工之间闹不团结,甚至吵嘴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甚至取消当月奖金。
8、护人员要佩带胸卡上岗,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违法乱纪者罚款20元。
二、 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1、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批发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200—5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年终评优资格及当年职称晋升资格。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等。违者罚款100—300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外、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10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委和科室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院组织的会议讲座和各类活动(休班和下夜班者均应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2、考勤制度
(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2)旷工半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罚款100元,并扣发旷工日的工资、津贴。旷工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按自由离职对待。旷工半天以上不参加当月奖金分配,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旷工所扣工资奖金归院。
(3)事假:在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的情况下,三天内(包括三天),每天扣20元和当日的津贴、奖金,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每天扣30元和当日的津贴、奖金,七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全月津贴、奖金。
(4)病假:在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的情况下,半月以内扣当日津贴和奖金,半月以上,扣当月津贴和奖金。
(5)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在休假期间,按上级文件要求享受工资和津贴,不参加奖金分配。
(6)各科每周六前要将下一周的排班表上交院办。报表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凡排班表、考勤表不能按时上交者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发现弄虚作假者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7)院办要认真准确统计各科考勤情况,凡发现有漏报、错报者,每次罚款100元。
三、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
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剂科、收款室、住院处、挂号室的日对账和药剂科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医院的物资供应要做到物美价廉。购货入库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物账清楚。要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力度,每年清点固定资产一次,此项工作财务科要协同办理。凡因工作失误给医院造成损失者,给予当事人100—4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罚。
4、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剂科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科室对本科物资都要登记建账,以备查实,凡公物丢失,均按实价赔偿。无故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责任人除按实价赔偿外,还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损坏公物2倍价格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它处罚。
6、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科室50元。私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罚款100元,并没收所用器具。
7、凡具有收费或划价权力的科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8、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在本院就医,医院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必须请示院委,违者按漏收费处理。
四、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无烟蒂。四壁门窗干净无尘。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杂草。卫生检查要以平时抽查和月末统查相结合。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或责任人50—10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使会诊制度,分诊制度,疑难病例、典型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讲座制度及常规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2、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医疗文书书写严谨,提高医疗风险意识,杜绝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3、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4、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扣罚当事人300—500元,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罚科室当月奖金的10%。
5、对发生医疗事故,但未造成病人死亡的当事人,扣发其半年奖金和科室一个月奖金;对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当事人,扣发其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两个月奖金。
6、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科室、当事人5:3:2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7、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50元。
8、病房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集体大查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2—3次,住院医师每日2次查房,值夜班大夫接班后要巡视病人及时了解病情,危重病人及时处理。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9、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500元。
10、不允许让住院病人家属去药房取药,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凡危重、疑难病症未请示上级医师或未及时组织必要会诊而影响诊断、治疗者,扣当事人100—300元。
12、住院医师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情记录,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情记录要随时完成。违者每发现一次扣50元。
13、病历质量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对本科病历审阅签字前严格把关,红笔批改,并于下月5号前将本月出院病历及时交付专人进行统一装订存档。每季度对全院病历进行考核评比,每发现一份不合格病例,扣罚科室50元。每丢失一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病历严重失真或胡编乱造者扣罚当事人100元。
14、要做好病案回收、整理、登记、索引编目、审核归档、借阅等管理工作,原始病例借阅、复印须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同意,对责任心不强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
15、严格处方管理,发现漏、缺项则处罚责任人。原则上每缺一项罚款5元。
16、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三个月报告分管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另扣所在科室500—1000元。
17、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10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18、放射、特检、检验等科室,凡急查项目未能及时进行而影响诊疗,发错报告或报告错误,导致不良后果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100—500元。
六、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200元。凡隐瞒事实不报者,扣当事人及护士长各100元。
2、上岗时必须做到衣帽整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否则,每一项扣罚10元,并加罚科护士长10元。
3、加强病房管理,做好基础、临床和危重病人护理,发现病房管理不符合要求一次一项扣当事人10元。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否则一项不合格扣当事人10元,护理质量一项不达标扣50元。
4、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5、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及时监测生命体征及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准备,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发现巡视病房不及时一次扣20元,漏测生命体征一项一次扣20元,对危重病人观察不认真,病情变化不能及时汇报或抢救不及时,一次扣50元。
6、工作期间要举止大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子。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7、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20元。
七、卫生防疫工作规定
1、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本院卫生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和政策。
2、掌握发病动态,积极防止多发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对肠道门诊的管理工作。
3、加强劳动卫生
职业病的管理,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及监督,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病普查及其它人的健康查体工作。4、搞好学校、幼儿园卫生,积极防治小儿多发病、常见病,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5、加强饮食行业卫生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7、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及科研活动。
八、其它规定
1、外出进修要由科室提出申请,院委批准方可进行。进修人员要写进修意向,回院后必须开展1—2个新项目。并与医院签定协议。进修期间要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并随时听从本院的召唤和安排。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外出进修期间医院发给工资和津贴,不发奖金。医院负责报销进修费和一次往返路费。住宿费报销的最高限额为每日12元。其它费用自理。
2、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来院工作期满一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参加科室正常值班者,可享受所在科室奖金。
3、新调入人员来院工作满三个月,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参加科室正常值班者,可享受所在科室奖金。
4、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招收部分临时工,临时工工作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方可与医院签定劳动合同。
从事护理工作的临时工,来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方可参加科室正常值班,并享受所在科室的半额奖金。参加科室正常值班满两年可享受所在科室全额奖金,其它临时工不参加奖金分配。
5、医院鼓励在职人员参加专业学历的学习考试,但报考人员必须服从科室统一安排。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并经院委批准方可参加。考试和面授所需的时间从个人公休时间解决。
外出学习面授期间,发给工资和津贴,学业结束拿到专业学历毕业证,医院报销学习期间的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医院鼓励在职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凡取得龙口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6、要发扬主人翁精神,树立以院为家,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思想,积极参入医院的管理和改革。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医院采纳,并为医院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根据其效益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7、凡参加专业比赛或演出给医院争得荣誉的,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8、全院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学习项目,院内每月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科室按照医疗护理、医技科室、财务、后勤四类每周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研讨。
九、绩效工资方案
1、医护人员:(1)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提出药品毛收入8%
(3)提出其他毛收入20%(辅助检查、量表检查、
心理咨询、诊疗费、护理费)
2、化 验 室:(1)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提出毛收入50%
3、影 像 科:(1)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提出毛收入50%
4、药 房:(1)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提出毛收入2.5%
5、工勤人员:(1)全额工资下浮600元
(2)按全院完成卫生局预算指标的比例发放浮动
的600元
以上各科室的提出部分作为效益工资,根据各科人员工资的高低
不同,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
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