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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基建会计和经费会计存在的并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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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基建会计和经费会计的定义内涵进行了分析,辨析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分析探讨当前基建进行单独审核和计算收支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并得出相应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基建会计经费会计;并轨合作

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开支和基本建设支出的独立账户是进行独立核算。在实践中这种方法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企业和单位应将基建会计账目纳入资本账户,统一核算会计财务账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深入发展,预算管理改革制度的逐渐革新,以满足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单位基建会计应放入统一的会计核算。

1.基建会计的基本内涵

基建会计又称为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它在我国会计类别的划分,它不属于企业会计的类别,也不属于预算会计的类别。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审核计算和基本的财务管理是把建设单位和项目接收的单位分成两个主要的会计主体,单独地完成会计审核预算和会计阶段性的工作任务。施工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使用,项目的接收单位负责完成资产交付后的项目核算和使用工作。然而,虽然在会计,施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不同的会计实体,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企业及机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基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过户手续,建成后将成为各类资产转移的生产单位。如果建设项目是属于非商业性的项目,就移交到企业完成了企业的资产转移,如果建设项目是一个非盈利性的项目,完成了单位资产转交。

2.基本建设收支单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会计的主体结构被分解

根据现存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单位会计主体分为大类:基建会计和经费会计,一般的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会计科目内,明显不符合我国会计相关法定的要求,就是会计信息资料的完整性。

2.2会计审核信息不全面

由于有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两种账目、两种财务报表,无论哪一种核算报表仅仅只是单位经济往来业务的一个部分而已,不能反映单位整体经营状况的全局,这明显是不符合我国会计相关法律规定的,基建会计长期脱离经费会计进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一般在经费会计很难反映资本账户,这样是很难以完全形成反映固定资产。在基建会计账户预算内对预算投资进行核算,对与基础建设的相关费用直接算作经费的预算支出,费用支出没有明确的分类,会计信息审核不全面,所以导致一些财务报表有重复的现象出现,无法正确全面地反映单位的财政状况。

2.3不利于资产的归纳管理

对基建投资和支出比重,都是由基建会计来审核,并不需要通过财务部门的这一关,单位自身筹集的经费项目管理也要经过基建会计的审核,所有有关财务的会计手续记录,都由基建会计自己保管。随着基建工程项目竣工以后,又不能准时地向单位的相关的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单位的财务部门对基建项目的完工和具体的情况关注度不够高,就有可能导致单位的账面总资产低于实际的资产不合理现象的发生,使账目的实际情况不符合预算的要求。

3.基建会计与经费会计并轨的策略

3.1推行权责发生制,取消实际收付制度

在现代经济会计制度中,会计审核是主要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就是把最后收到款项作为收入,把实际支付的资金作为支出。但是实际情况中,一些相关的会计事项并不能及时得到确认,根据实际收付制的方法对账目进行会计审核,这样很难以表现单位具体的经济状况,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虚假结语的现象发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得不到表现,随着现代经济中公共的财政制度引入,这就要求企业单位既要保证社会效益的实现,还要强调经济的效率,所以一定要改良会计核算原则,引入权责审核发生制度,也就是将已经出现的收支项目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划分,不管资金是不是收付,用来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单位的收支财务的情况。

3.2添加相关基建审核制度

把基础的建设收纳支出划入到单位总财务预算工作中来,容易造成财政资金链发生不合理的变化,企业的会计制度很难做到全面地反映公司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使基建会计与费用会计并轨的功能发挥充分,满足实际公司单位的发展的需求,建立相关的基建审核制度,增加关于基建方面的财务信息加大对会计科目的资金投入建设,就是基本基建项目的使用资金和补助的款项包括自筹的资金和上级部门拨款等,在关于支出类的财务工作,应该清点核算的资金支出,这样能更加完善地表现经过制度改造之后的财务状况发展的具体效果。

3.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

(1)对固定资产采用合理的折旧制度。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会产生一些损耗,它的价值就会相应地减少。为了将真实的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出来,必须采用固定资产进行一定的折旧,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较为合理的折旧方法。

(2)建立固定资产的清算制度。对一些已经出售的物资,亏损的情况,通过待处理财产性收入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表现出固定资产的具体价值和清算后的净利润或亏损,增加或减少其净损益金额,这样有利于固定资产损失负责情况责任化。

参考文献:

[1]卢曼黎.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并轨核算的设想[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

[2]殷芳.基建会计纳入行政事业会计的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J].魅力中国,2009(33)

[3]李建兵.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账应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J].中国农业会计,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