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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领衔的不缠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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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维新运动,在启蒙环节,新教的传教士是维新人士的老师。我们知道,基督教,尤其是新教传教士进来后,对中国社会的改造十分在意,包括推行不缠足、禁止溺婴、禁鸦片、推广公共卫生理念,等等。当然,他们也花大力气参与中国的慈善事业,在救灾方面做了很多事情。

维新人士热衷于提倡不缠足,其实也是跟洋老师学的。在清朝,不缠足有来自官方的合法性。满人入关之初,剃发和禁止缠足,都是朝廷的严令。只是在汉人的坚决抵抗下,剃发令贯彻始终,而不缠足的禁令却形同虚设,不再强调了。众多汉人男子以死相拼,没有保住头发,但更多的汉人女子,以死相拼,却保住了她们的三寸金莲。

维新派“接棒”洋人

西方人来到东方,怀有强烈的文化优越感。缠足这种导致女人脚趾畸形乃至骨折的陋习,引起西方人最大的好奇。那时候,传到西方的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形象,都落不下小脚和弓鞋。西方的画师和摄影师们,走到哪儿,眼睛都离不开中国女人的脚。现在留下的老照片,居然有好多惨不忍睹的中国女人裸脚的特写,显然是花了大价钱。当然,为了拯救中国人,新教的传教士们也特别热衷推行不缠足运动

作为一种从宋代就开始流行的习俗,女人缠足根深蒂固。之所以难以扫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关系到女子的生计。在一个男权肆虐的年月,男人眼中合格的女人,必须是缠足的。一个有身份的男人所娶的妻,必须是三寸金莲,大脚、天足的妇女,可以为婢,勉强可以为妾,但绝不能为妻。

缠足习俗盛行的地方,即使是小家碧玉也必须缠,否则嫁不出去。嫁不出去就等于没有饭辙儿,所以,不管父母是否忍心,都必须逼女孩儿家缠足。所以,想要把这陋习革掉,靠个别人的努力,显然是不行的。如果在教会的努力下,某个教民的女子不缠足了,那从此她的生计就得教会替她着想,加入教会医院或者学校,从此脱离原有的生活轨道。否则,这个女子就没有活路。

维新运动之前,教会多年的不缠足运动推进有限,他们特别希望中国人自己来推动这个运动。而维新人士之所以乐于“接棒”,是因为在他们学习西方,尤其是学习日本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条国民改造的路径。他们觉得,缠足的母亲养育出来的子女,必定是不健康的,而且女子缠足,就无法承担重体力劳动,等于一半的劳动力废置。所以,国虽大,人虽多,但国家依然贫弱。

同时,推进不缠足运动,也是一项恢复祖制的行动,政府绝对不会干涉,故而,一时间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堪称维新运动中唯一接地气、深入底层的活动。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麦孟华、康广仁等人发起成立“不缠足会”,总会设在上海,湖南、广东、福建等省设立分会。规定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女子为妻,已缠足的女子8岁以下者须一律放足。据西方教会统计,在那几年,参加不缠足会的人数达到30多万,表示声援和支持的人就更多了。

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报纸,都报道过不缠足运动,为之鼓与呼。《时务报》一时洛阳纸贵,却每每抽出宝贵的版面报道、评论,还连续刊登各界人士捐助不缠足会的名单。《湘报》则不仅有相关的时评、社论,还有诗歌。所以,湖南的不缠足运动最有声色,长沙一些士绅免费印刷《不缠足歌》,派人挨家赠送。新化县有位秀才,不顾别人笑骂,挨家挨户登门宣传不缠足的好处。某些参加县考的童生,甚至在自己的考篮上贴上“不缠足会”的字样。不缠足运动也鼓励已经缠足的女子放脚,为了对应这种“解放脚”,有人还特意开设了订制各种云头方鞋的鞋铺。

不缠足的功利用意

康有为未出茅庐之前,做的第一件维新之事,就是联合曾经出过国的乡绅区谔良,在自己的家乡办了不缠足会,并且身体力行,不再给他的女人们缠足。在不缠足会中,针对不缠足的女子不好嫁的问题,他们规定,入会人员及其子女可以互相通婚。入会人员女子如果在九岁以上,已经无法恢复天足,在报名登记后,亦可以与会中人婚娶。

有趣的是,当年发起并推行不缠足运动的,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几乎看不见女人。这样的运动,似乎是为了解放女人,但是,整个运动的话语却是男人味的。连女人缠足的痛楚都没有多少人提及,在这些男人们看来,不缠足主要是富国强兵的一种途径。 中国缠足妇女像,摄于1900年。

发起运动的人,接受了西方传教士的说法,认为缠足的妇女,不仅难以生出健康的孩子,还使得女人无法劳作,进而影响产业的增值和国家的税收。如果能实现不缠足,则国家的财富会因此增加一倍。甚至还有人认为,如果女子不缠足了,那么有战事的时候,女子也可以上前线杀敌。其实细究起来,这些说法的根据都不足。

虽然说,缠足对于女性的身体是一种摧残,但没有证据表明缠足会影响生育,进而影响育儿的质量。至于缠足对于产业的影响,好像也不会如此直接。中国的下层民众,女人即使缠足,似乎从来就不可能闲着,不论出嫁还是在家,都得干活。不仅要干家里的活,外头的活也一样干。尽管由于观念的限制,女人出来谋生有诸多的障碍,但近代的纺织业、缫丝业,中外资本家用的女工,还是众多依然裹着小脚的女人。“娘子军”的说法虽说自古就有,花木兰的形象尽人皆知,但自古以来,打仗就是男人的事儿。在那个时代,即使是西方,军队里除了看护,基本上看不到女人。即使再有国难,也轮不到女人上前线。

缠足的恶习,其实源于中国男人的某种畸形的性心理,以及特别的道德讲究。据说,缠足最早始于五代时的南唐李后主,他的宫嫔有名为娘的,把脚裹得小小的,跳起舞来,显得特别好看。但是,娘的缠足,只是把已经长成的脚裹小一点而已。真正的裹脚,实际上是在女儿年幼之时,就强行把脚给裹住,即使人长大了,脚还维持在幼年时的状态。这样的裹脚,应该是北宋以后的事儿。当时的男人,主要是担心女子的出轨“淫奔”,把脚裹了,就“奔”不了了。

强调女子的道德还不够,还要特别设置身体的保障,想想都觉得这些男人可鄙、可怜。但是,缠足一旦流行开来,在某些有“莲癖”的男人眼里,女子的小脚就成了另一种性器官。很多地方都有赛足会或者亮脚会,就是比赛小脚。女人貌美与否,关键看小脚。好些文人还为此定出标准,比如李渔就认为女子的小脚要小且软、透且香。清代所谓的名妓,主要不是脸蛋儿生得好,而是有一双合乎标准的纤足。所以,在晚清之前,名妓不出在苏州,而在陕州和大同。

显然,即使是男人发起不缠足运动,首先应该批判的,是中国男人这种畸形的心态和陈腐的道德观念。但是,这样的批判在运动中非常少见,人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从国家功利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

不想被视为野蛮人

当然,在骨子里,维新人士之所以热衷于提倡不缠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不了西方,尤其是邻国日本人的讥诮。甲午之后,中国人到了日本,每每在大街上被日本孩子追着骂,说中国人脑袋后面拖的辫子是猪尾巴。日本人开展览会,刻意展示中国的小脚和弓鞋,视为野蛮的象征。一个自以为有五千年文明的民族,被人视为野蛮人,而且,这种讥诮就来自自己的近邻,实在令人心气难平。辫子有关国体,动不了也就罢了,但小脚却是大清入关以来就明令禁止的,没有道理革不掉。

这种急于抹掉野蛮印记的冲动,才使得作为中国近代化运动过程的维新变法,从一开始就带上了一笔“妇女解放”的色彩。尽管里面无非是一群男人在张罗解放女人的脚,而被解放的女人对此并不热心,也没有机会发声。但由于这些人把运动上升到了“保种”、“强国”的高度,还是闹出了很大的动静。作为运动的副产品,以往士大夫嗜痂成癖的“品莲”恶习遭到冲击,动辄开赛脚会、对小脚和弓鞋吟诗作赋的做派大大收敛。人们意识到这种行为的“轻薄猥贱”(梁启超语)。

其实,不缠足运动是西方话语和中国传统话语的一种对撞。中国男人也是人,尽管他们喜欢小脚,可一旦有人把这个事背后的残忍点出来,他们就无法应对。维新运动前后,西方的教会一直在反对缠足,但中国打教的揭帖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教会的反缠足。他们也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自己说话不硬气。当维新人士举起不缠足的大旗,大张旗鼓地提倡的时候,西俗的东渐就已经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是那些具有“莲癖”之人,也只能失语,说不出反抗的话来。到了民国,如果有哪个士人再敢为缠足说话,那是要吃官司的。

男人的不缠足运动,从一开始,就取得了话语上的绝对优势,并最终取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