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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掘坟墓,托友活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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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离奇失踪,家人焦急报警

2010年10月19日,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村民曾宏标的报警,称其年过六旬的父亲曾庆香离奇失踪了。

很快,曾宏标发现在父亲睡觉的床上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张,上面写有父亲好友钟义纯的名字。担心患病的父亲发生意外的曾宏标立即电话联系上钟义纯。

“不在我家呀,你们到别处去找找吧。”在电话中,钟义纯告诉曾宏标,他也不知道曾庆香跑到哪里去了。

曾宏标发现钟义纯在电话中说话时有些紧张,似乎想隐瞒什么。起了疑心的曾宏标在10月19日凌晨赶到20公里外的钟义纯家。在钟家,曾宏标果然有所发现:父亲失踪当天所穿的外套就在这里。但问及曾庆香去向时,钟义纯依旧是闪烁其词,之后甚至将那件外套藏了起来,死活不承认曾庆香来过自己家。

无奈之下,曾家儿子拨通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龙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刑警大队民警对此迅速展开了调查。

民警在钟义纯家调查时,发现了曾庆香出走当日随身的物品等。10月20日,面对警方的询问,难以自圆其说的钟义纯告诉了民警,曾庆香就埋在后山上。

果然,在钟义纯家后山上的栗树园,办案民警发现了一个类似坟墓的新土堆。经过挖掘,民警发现了曾庆香的尸体。

离奇事件发生,老汉雇友埋己

民警在挖掘尸体时发现,曾庆香的头上套有一只塑料袋,头下还有一块海绵,衣着很完整,身上没有发现厮打等留下的任何伤痕。

经过尸检得出结论,死者曾庆香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死亡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而按照医学常识可知,一个正常人呼吸道被封闭5分钟左右大脑就会失去知觉,8至10分钟才会窒息死亡。结合曾庆香的死亡特征,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曾庆香被人埋进土坑时,人并没有死亡,也就是说曾庆香是被人活埋的。

经过测量埋曾庆香的土坑,民警发现,土坑仅仅只有50厘米深,除去曾庆香的身体,压在曾庆香身体上与地面齐平的土层厚度只有30厘米左右,而且这些土非常松散,如果曾庆香稍微挣扎进行自救,完全可以爬起来。而根据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死姿非常自然,没有挣扎的痕迹和痛苦状。那么,作为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自愿让人给活埋了呢?

办案民警在事发现场还找到几个塑料瓶,在里面发现了几粒安眠药。与此同时,在死者的胃部,法医还检验出有安眠药的成分。

面对警方的审讯,钟义纯否认是自己杀死曾庆香的,称土坑是曾庆香自己挖好,吃了安眠药躺下去后,他只是铲土将土坑填平而已。

钟义纯称,中年丧妻的他,独自一人抚养患有精神疾病的孩子,全家的经济收入主要靠自己贩卖草药。几年前,他在卖草药时和江湖郎中的曾庆香结识,两人之后开始合伙在县城摆地摊卖草药,平日交情深厚。这期间,曾庆香告诉他,20多年前,曾庆香患上了一种怪异的精神疾病,病发后会抽搐导致剧痛,饱受病痛折磨的曾庆香多次想以自杀来了结这份痛苦。

“我多次劝过他,既然有病,那就好好到医院去治疗,好死不如赖活着,而且你还有妻儿,为什么要选择死呢?”钟义纯称,好友曾庆香并没有听进自己的这些劝解。

对于曾庆香患病一说,当地村民证实了这一说法。

老汉患病多年,悲观厌世求死

曾庆香被好友活埋的消息顿时震惊了街坊四邻,各种猜测四起。

曾庆香,是龙南县桃江乡水西坝村人。在邻居眼里,他是个不太关心家里农活,对山里的鸟雀、水里的鱼鳖倒是情有独钟的老人。每年到鸟雀繁盛的季节,曾庆香就带着一个箩筐、一把鸟枪,骑着自行车往信丰县方向去打猎,有时候在外面没地方住,他就会在当地结识的某个朋友家里借宿。

在一段时间,曾庆香的间隙性精神病每隔两个月就发作一次。曾宏标向记者介绍说,父亲从1984年开始患上间隙性精神病,之后虽然一直坚持吃药治疗,但病情仍然是反复无常。

后来,曾庆香渐渐迷恋上了中医草药,在捣鼓草药之余开始贩卖草药。2009年下半年起,在龙南县水东市场摆地摊卖草药的曾庆香,与同为摆地摊卖草药的钟义纯结识。

两人性格截然相反。相对于钟义纯爱关心他人,曾庆香则显得有些内向,他在村子里也很少与外人接触。不过,两人却十分投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一段时间相处后,曾庆香有时候会去钟义纯家里居住一段时间,钟义纯偶尔也会来曾庆香家里小住几天。

不过,钟义纯虽然和曾庆香交往一年多时间了,但是很少向女儿提起这个人。

20多年来,病情的反反复复让曾庆香痛苦不堪,尤其是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因为这个病况,曾庆香不但很少和外人接触,和自己的妻子也是分开来居住。

钟义纯透露,曾庆香先后两次找到他,希望他帮助自己离开人世,解脱病痛带给自己的痛苦。前两次,都被钟义纯一口给拒绝了,但第三次却是个意外。事发前的11天,钟义纯在龙南县八一九街附近遇到了曾庆香。当晚,他睡在曾庆香的家里。曾庆香对钟义纯再次提出,他无法忍受长期病痛的折磨,想要自杀。

我反复规劝他,别这样想不开,有病就到医院去治疗。曾庆香这次是下定了决心,要“结束自己的痛苦”。而且,他当晚就为自己选择好了安葬方式――土葬(客家人传统的殡葬方式)。

“他对我说,他也曾经试图动员了许多人帮这个忙,可都没人愿意,我也知道这个事做不得。这次他对我说:“你不把泥巴耙下去,我死后变鬼也要让你一辈子不得安宁……我就怕了!”

钟义纯说:“为了让我消除顾虑,他说他自己先把药吃下,如果他死掉后没有泥土覆盖会发臭的。他说也不亏待我,给我200元钱,算是耙泥巴的工钱。”

据钟义纯回忆:2010年10月18日,曾庆香打电话给他,说要到他家这边看看有没有合适埋他的地方。

第二天,两人来到12里外的渡江镇下圳村。在钟义纯家后山一个叫坑尾的栗树园寻找并确定自己安葬的地方,“看看,只有这儿比较适合埋的”。吃完午饭后,曾庆香一人扛了把铲子上山了,并交代让钟义纯早点吃完,把碗筷洗完后上山来,不要让自己躺在坑里太久了。几十分钟后,钟义纯来到后山,看见曾庆香已经把买来的安眠药吃完,并躺在了土坑里。他上前叫唤了几声,见曾庆香没有什么反应,他才铲土将土坑填平。

“我并不是完全为了这200元钱,我不想让我这个好朋友暴尸荒野。”钟义纯说道。

间接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死

案发后,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对钟义纯实施了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对钟义纯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最早是由渡江镇派出所受理,后移交龙南县刑警大队。龙南县公安局渡江镇派出所副所长廖剑平曾出警现场,他向记者介绍说:“当时我们通过初步的调查,发现钟义纯确实没有作案动机,另一方面,曾家人对曾庆香的失踪,之前早有所知,因此警方初期判断是钟义纯协助曾庆香‘安乐死’。”

对此,双方子女却各有自己的看法。

钟义纯的女儿钟冬辉说:“爸爸活了70岁,都没干过什么坏事,他是老糊涂了才会去做这样的‘好事’。”

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说,钟义纯出事之后并没有说实话,否则自己也不会报案。父亲窒息而死后,要接受尸检解剖,还要挖出来重新火化,这让他一家人难过。

2010年12月31日,龙南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致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过程中,警方的一份公诉意见书表述,犯罪嫌疑人钟义纯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2011年4月2日上午9时,龙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现场,案件庭辩焦点聚集在钟义纯是间接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上。公诉方指控,钟义纯在土埋曾庆香的过程中,并没有确认曾庆香当时是否已经死亡,便开始填土掩埋,因而导致其窒息死亡。钟义纯的行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受害人家属对于该案指控并没有其他补充。但是,向犯罪嫌疑人钟义纯提出了包括精神损失费、丧埋费在内,共计1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钟义纯的辩护人认为,曾庆香的死亡还包括许多外在因素。

该辩护人称,受害人曾庆香曾多次透露出想自杀的想法,钟义纯只是收取200元作为劳务费,主观上没有杀人动机。

在法医检验时,发现曾庆香曾在死亡之前服用过大量安眠药,并患有肺水肿等疾病。而且,在曾庆香服用安眠药之后,钟义纯试探过曾庆香是否还有呼吸。另外,辩护人提出目前还没有一份权威的法医鉴定报告。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也被钟义纯的辩护人提到:“受害人曾庆香躺在坑里时,头上曾有由受害人自己罩的一个白色塑料袋。受害人是因为掩土而导致的窒息而死,还是因为塑料袋阻隔而导致的窒息死亡?这一点也无法确定”。

在龙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之前,双方在法院的引导下曾进行过私下调解,并初步达成调解意向,但钟家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最终未能达成调解。

2011年5月25日,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钟义纯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被害人曾庆香死亡,客观方面被害人先服用安眠药,被害人叮嘱过他在叫喊他几句都不答应的时候就填泥掩埋,被告此时在认识因素上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以致才填泥掩埋造成被害人窒息死亡,被告主观上属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在此主观心理态度下被告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判处钟义纯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全娣等71050元。

最终结果如何,还有待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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