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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男孩教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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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善良的男生,在那个植树的春天,他装作什么也不懂,保全了我作为女性的小尊严,也保全了他自己的小面子。这人生里温柔的一幕,让我一直记到今天。

关于15只粉红色的蜗牛

林义摔伤了脚,在我们一伙人去那条散发着汽油味的河边玩耍之后。

那是1990年的春天,林义还是一个清瘦的少年。他向河水深处走去,显得很勇敢很悲壮。他要为我们五个女孩捞那种透明壳的小蜗牛,一不小心,他绊倒在滑腻的鹅卵石上,而河水中不知谁遗落了一根阴险的铁丝。他的脚趾被勾住,一扯,指甲翻了起来。河水先是闪出一丝红线,然后蔓延得到处都是淡淡的粉红色。

但他还是为我们捉了15只蜗牛。我们把田字格本子撕了给他包伤口。他被人关心,显得很不习惯,“没事没事!”他满不在乎地说。

那一年,我们13岁。13岁的我,遇到不称心、不满足、痛苦和委屈,会跺脚大哭。而13岁的林义却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他的脚一定极疼,但他不表现出来,他咬牙坚持的傻样有一种坚强的虚伪,而这虚伪,现在回忆起来,是多么可爱啊。

我们一伙人狼狈地从河边归来。楼下大院的晚饭桌边,林义的爸爸拿着一根小竹竿开始打他。小竹竿不需要怎么费力就能把林义的屁股抽得红一道紫一道。他爸爸是东北人,一边打他一边用东北话骂他:“样(让)你再去下河。样(让)你再去捞鱼!”林义一声不吭,绝不出卖我们。在傍晚青莲色的天色里,我扶着深黑光滑的走廊栏杆,看着楼下挨打的林义,心里十分忧愁。从前,每一次他爸爸打他我都跟过年似的跑出来看,但是那次,我拿着他给我的三只蜗牛,忽然觉得很难过,很自责,也便是从那时候起,我知道男孩是可以让女孩为他们感动的。

也许那就是成长。被打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林义都一拐一拐地走路,渐渐地我们都忘记了是什么原因让他这样一拐一拐。也许连他自己也忘了。其实,那是脚趾受伤后感染,伤口又化脓又感染,一直都没好。很久以后的一天,在放学的路上我不小心踩了林义一脚,他条件反射般地把我重重一推:“疼啊!”然后我看到他凉鞋里的左脚,左脚上那变了形的小趾甲,像一片贝壳一样脱落下来。

就像蜕壳一般,我们14岁,15岁,16岁了,我们懂事了,不再在一起疯闹了。我们很自然地疏离了,有了各自的学业各自新的朋友圈。只是林义一直都没有告诉我,13岁那年受伤的脚趾,要到多久才能全部痊愈。林义一声不吭,在疼痛与时间面前,他慢慢变成了一个沉默的青年。

和我一起种木槿的男孩

我问了三次他的名字,最后还是没有记清他是叫李明、王刚还是刘洋。反正就是天底下最普通的那种名字,加上普通的长相,他是个很容易被遗忘的人,可我却一直记得他憨厚的聪明,他低调的善良,还有他提醒我那句话时小心翼翼又漫不经心的语气。

他是邻校的男生,我并不认识他,那年3月5号,两所学校一起去植树,那算是我们惟一的小小缘分。我还记得他们学校的校服,深色的运动服,长长的大衣服,使他们学校的任何一个人都精神不起来,黑黑的像一群乌鸦。而我们学校的校服是请专人设计的,每一个女生都是浅白色上衣,浅灰色的裤子,在灰裤子白衣服之间,别一枚银色的校徽。

在公园荒芜的草坡上,我和他一起劳动。我们合伙挖一个坑,他去提水,我扶着五棵木槿苗。忽然我肚子很痛,汗流了满脸,我觉得晕晕的,想着可能要大事不妙。但我忍着把树苗埋在了土里。这个时候,男生提水回来,他忽然低声对我说:“喂,你裤子沾上红茶了。”

现在我已经过了为自己的生理现象感觉局促和耻辱的年纪,但那一年,如果没有他的提醒,我势必要在同学们面前丢人现眼,我会因此抬不起头来,痛不欲生,即使那并不是什么大错误、大问题。而他呢?当年的他,作为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是用了怎样九牛二虎之勇气和智慧,提醒了我,又让自己不至于尴尬?

我说:“把你的衣服借我行吗?”他二话不说就脱了那“乌鸦”运动服给我。他的衣服很长,正好挡住我的裤子。中午我穿着他的衣服跑回家里,下午我拿着他的衣服找到他们学校,对他说:“谢谢你。”

我们都脸红了,他拿着衣服走了。从此我们没有再见面,因为没有太多理由。

后来,上生物课,老师讲到人体生理那一章时,我们班的男生都自动自觉地装睡觉。女生们下课议论:他们男生全都偷偷看过了!在那天我忽然想起他来,我一直不记得他是叫李明、王刚还是刘洋,但我知道,他是一个善良的男生,在那个植树的春天,他装作什么也不懂,保全了我作为女性的小尊严,也保全了他自己的小面子。这人生里温柔的一幕,让我一直记到今天。

六个喷嚏的交情

他是我的同桌,可他总是捉弄我。我不知哪里得罪了他,或者根本一个人捉弄另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开学没多久,他就开始挑衅我的忍耐力。他学习很好,化学常常拿满分,而我恰好理科全都一塌糊涂。他直言不讳:“你真笨。笨到可以参加吉尼斯笨蛋比赛。”

他往我的座位上放嚼过的口香糖,我坐下去,裙子被沾上讨厌的橡胶。他为此快乐了足有三天。他还把我的书本全都放到讲台里头,我找不到书,急得团团转,他憋着不告诉我,心里乐抽了筋。

捉弄人这种事大概也会上瘾,后来他干脆把这事当成了正经的乐趣。他因为我这个笨蛋而开心地度过了高一的时光,他应不应该感谢我?

他给我的精神压力重过学业本身,每天晚上我都想,不如明天不去上课了吧。

当年懦弱的我,并不知道其实我可以反抗,我只是一直忍耐,以为退让可以成全和平。于是他变本加厉,永无休停。

秋天的自习课,室内非常安静。他忽然站起来,一连打了六个喷嚏。六个喷嚏的惊人效果把同学们逗得哈哈笑,可是,在他打完了喷嚏后,我也开始打喷嚏。

喷嚏使我和他似乎有了某种必然的联系,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我红了脸,他则鄙视地看着我,说:“跟我学干吗?”

我没有理他,我们已经失去对话的基础。但他忽然问我:“你选文科还是理科?”那时候我们要升高二了,高二重新分班,那对我来说简直是最可感恩的节日。

我不说话,他就接着自言自语:“你肯定选文科啦,这么笨,选理科还不是死路一条?”就在他说完这句话时,我又开始打喷嚏,这一生里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讨厌你,你把感冒传给我了!”

晚自习的时间到了,家近的同学都回家吃饭,他骑上自行车远去,晚自习前赶回来,手里拿着一盒白加黑。他堵住我,一只脚踩地面上,另一只脚踩着车的脚踏板:“喂,吃药吃药,请你吃药。”

“不要,谁知道是不是毒药!”

他愣住了,然后说了声“靠”,他惊讶失望的神情仅仅呈现了一秒,随即他把药丢在地上,踩了一脚,骑上车,走了。

我想我的拒绝是对这个伤害过我、捉弄了我的人最大的反抗。此后分班,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一拍两散。

但是多年后想到这位同桌,我已经不再畏惧和厌恶。因为在一盒白加黑面前,所有青春时代不可医治的过节都可以摆平,他递过来的药片足以说明他骨子里的善良,他失望离去的身影,像装在金属外壳里的柔软物体。我知道,他无聊的言辞永不能伤害我,而我轻飘飘的拒绝却一下子伤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