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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市果蔬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实现对果蔬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果蔬生产安全、高效,现就在全市开展果蔬安全生产“联户联保”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建立“联户联保”安全生产模式。
通过“联户联保”试点,创新果蔬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控水平,实现果蔬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探索建立“乡有站、村有员、户联保”的基层农产品生产质量全过程监控体系。
二、试点范围
果蔬安全生产“联户联保”试点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选择相对集中的果蔬生产户,合理组织、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相互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各选取1-2家合作社开展试点,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三、主要任务
1、试点区域:选择在生产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种植区域广、辐射带动强、技术条件好、地域相对集中的包河区大圩镇、肥东县牌坊乡、长丰县水湖镇作为市级试点乡镇,先行开展蔬菜安全生产“联户联保”试点工作。
2、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自愿报名,择优选取若干果蔬种植户,按种植区域划分成立果蔬生产质量安全监督联户小组,每10户成员为一个小组,经公示后正式成立。
3、管理方式:每个联户小组推选一名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为联保人即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小组内部事务。小组成员及时向小组联保人汇报农药使用、果蔬销售时间和销售信息,联保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联保人进行监督,联户小组成员间相互监督。合作组织为每个联户小组指派一名技术指导员,为联户小组成员提供农药安全使用、果蔬生产管理、品牌认证等咨询服务。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对基地产品实行不定期的抽检,从而实现“镇、村、组、户”联防联控的质量监管机制。
4、联保内容:联户小组内建立“三表一册”,“三表”分别指十户联保责任登记表、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情况登记表、服务联系表,“一册”指生产户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手册。(详见附表)
5、产销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联户联保负责人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优质优价,确保果蔬产销双赢。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生产管理。全面落实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农产品生产登记保管销售五项制度,建立生产基本情况、技术培训、生产操作记录和产品保管销售的四项档案,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做到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
2、规范成员行为。联保户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全部的农事活动;组内成员相互监督并负连带责任,如发现其中1户使用违规农药或未按无公害标准种植,经抽检农残超标的,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全组警告、拒收产品、列入黑名单直至终止购销合同或除名。
3、制定扶持政策。试点乡镇可结合实际,制定项目的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联户小组成员蔬菜销售时可使用合作组织提供的无公害产品包扎带、包装带等;优先被遴选为瓜菜科技入户工程科技示范户,免费享受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在符合市级示范合作社奖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以及省有关建设项目条件下优先安排;优先推荐作为承担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基地;对于年度内检测全部合格的联户小组给予政策性奖励。
4、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选点,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产业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抓好。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果蔬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联户联保”模式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1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试点工作,2012年1月底将对该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