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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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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证券市场于1998年3月16日开始推行st制度,ST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尽管现行退市制度比较完善,但从19 98年至今真正退出股市的ST公司并不多。其盈余管理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ST公司的盈余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主要讨论现行会计准则下ST公司盈余管理的方式及其有效性。

【关键词】 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企业会计准则;有效

ST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 under Special Treatment)是指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由于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异常情况而被证交所处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根据现有的ST制度,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摆脱目前的财务困境,否则其股票就有被暂停流通甚至退市的风险。ST公司往往会想尽各种办法来扭亏为盈,以满足维持其上市资格的要求和摘掉ST帽子的愿望,我国ST上市公司有着强烈的以扭亏为目的的盈余管理或操纵利润的动机。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准备做出了新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有的盈余管理的方式,研究现行准则下ST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的方式及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DeAngel,DeAngel and Skinner(1994)选择了1980~1985年至少有3年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进行检验,其实证结果并没有支持财务困难公司将会做出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假设。Burgstahler and Dichev(1997)证明样本公司中确实普遍存在着避免出现盈余下降或亏损的盈余管理行为。Sharma and Stevenson(1997)发现即将破产的公司比控制样本的公司更有可能做出有利的操控性会计政策变更。

(二)国内研究综述

蒋义宏(2002)发现亏损上市公司为了避免ST、PT及终止上市的结果而在亏损前一年度利用经常性应计项目做出调高收益的会计处理,而没有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陈晓、戴翠玉(2003)发现西方常见的利用应计利润操控会计数字的方法,对我国亏损上市公司的扭亏作用十分有限,魏涛、陆正飞、单宏伟(2007)发现无论是亏损公司还是盈利公司,都较为普遍地操纵了非经常性损益交易的时点和力度进行盈余管理。

二、研究设计

通过以上研究结论,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盈余管理手段主要是会计变更、改变应计项目、进行实际交易。我国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一会计准则的改变具体体现在:第一,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第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正由于ST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缘故,现行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因此现行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地遏止利用减值准备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 ST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纵利润以避免被摘帽的行为也可以得到有效遏制。第三,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第四,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我们选定非线性的Logit逻辑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并选定与新准则的改变相关的自变量,包括(1)关联方因素,不仅包括一般意义的关联交易,还包括关联方通过往来向ST公司提供资金或为其承担债务;(2)应计利润,由于应计利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项目,选用了能比较全面的影响应计利润水平的资产重组项目,包括资产的转让、置换和债务重组;(3)政府方面的帮助,主要体现为财政补贴;(4)大股东的影响,我们考察大股东所占股份的多少是否会使盈余管理更为有效或与之相反。

为此,提出以下四项研究假设:H1:ST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活动的有效利用与关联方高度相关;H2:ST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活动的有效利用与资产重组高度相关;H3:ST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活动的有效利用与政府补贴高度相关;H4:ST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活动的有效利用与股权结构高度相关。

建立的逻辑回归模型为:

Logit(Yt+1)=?琢+?茁1×GLJYt+?茁2×CZHDt+?茁3×ZFBTt+?茁4×GQJGt

其中:Yt+1,为扭亏变量。当ST上市公司能有效的利用盈余管理时,取Yt+1=1,当没有有效利用盈余管理时,取Yt+1=0。有效的判别标准是:成功撤销退市风险处理;如果企业在第t+1年停牌、退市、受到证监会处罚,以及再次受到退市风险处理,则视为该企业的盈余管理无效。

GLJYt,为关联方变量,当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的当年进行了大规模的关联方交易时,取GLJYt=l,反之,取 GLJYt=0;GLJYt,为资产重组变量,当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的当年进行了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时(判别标准是,当年的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的转让、置换和债务重组是否超过去年金额的30%以上),取GLJYt=l,反之取GLJYt=0;ZFBTt,为政府补贴变量,当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的当年收到了政府的财政补贴时(判别标准是,当年是否收到了以前年度确认的大额政府补贴,或当年确认的金额是否超过去年金额的30%),取ZFBTt=1,反之取ZFBTt=0。

GQJGt,为大股东变量,表示ST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所持股份比例。

三、样本选取与描述统计

(一)样本选取

为了便于确认ST上市公司(如没有特别指出,本文的ST代表ST和*ST)进行盈余管理的时间,研究样本确定为沪深股市受到过退市风险处理的上市公司。沪深股市2007-2008年度受到过退市风险处理的上市公司,共计53家。实证分析选用了SPSS16.0统计软件。实证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及国泰安研究服务中心CSMAR系列数据库。

(二)描述统计

为了保证研究假设的可信性,在进行具体分析之前,应先证实研究样本中是否出现了盈余管理现象,公司是否被特别处理、是否被摘牌退市的关键是收益类指标。每股收益被选为考察盈余管理是否存在的对象,影响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净利润指标应近似于服从正态分布,这也是目前大多数判别模型的理论前提。通过观察以上的结果,可以看出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当年的每股收益服从正态分布,显现了明显的人为干预痕迹。把ST上市公司摘帽或者摘星作为衡量一个公司盈余管理是否有效,统计发现,总共有43家公司在接下来一年摘帽或者摘星,占81.13%。

(三)具体项目分析

将收集到的四组变量值输入SPSS16.0统计软件,选定0.5作为临界值,得出的上市公司破产概率超过0.5,则判定为有效盈余管理;小于0.5则判定为无效盈余管理。由上可以看出,总体上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是有效的。

(四)变量的检验

表3给出了方程变量检验情况,分别给出四个变量的拟合情况。资产重组和政府补贴因素都通过了显著水平0.01的假设检验,关联方和大股东比例通过了显著水平0.05假设检验。由于ST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行为,为了避免各自变量之间的干扰,最后进行了各变量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可见四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较低,不存在多重共线问题,也就说明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时选择的方式没有相关性,上市公司通常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来进行盈余管理。

四、研究结论

实证检验的结果支持了我们上面的假设,当ST上市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时,的确会普遍采用盈余管理作为修饰净利润的手段,不同的盈余管理方式带来的效果不尽相同,特别是现行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和减值准备等进行重新规定后,对公司的

盈余管理方式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的当年会普遍利用关联方、资产重组以及政府补贴等手段进行盈余管理。(2)ST上

市公司进行有效盈余管理时最常利用的是关联方交易(占大概68%)和资产重组(占大概62%)手段,但尽管关联方交易手段会被ST公司大量采用,但效果不明显。关联方交易不能有效保证“摘帽”,其公允性和合法性常常受到怀疑,注册会计师往往出具否定或保留意见。(3)ST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对盈余管理活动施加影响,但效果不确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一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蒋义宏.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实证研究.中国证券报.1998

[3]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