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澳大利亚新“旧”公民法之我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澳大利亚新“旧”公民法之我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作者简介:

庄武艺,洋人称他约翰・庄,现为澳洲新南威尔士高等法院执业律师,新南威尔士州太平绅士,澳洲首批认可的持牌移民之一。

庄武艺律师旅澳近20年,先后在澳洲著名的悉尼大学攻读理学硕士学位,澳洲国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悉尼科技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庄武艺律师于1993年创建约翰资讯集团,于1995年和祝敏申创办了澳洲首家中英文版的《澳华时报》并出任社长。现为约翰资讯集团董事长,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澳华时报社出版集团执行董事。

庄武艺律师从事移民法资讯行业长达十多年之久,他不仅通晓澳洲移民法规及审理程序,同时十分熟悉各类签证的申请诀窍。他创办的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是澳洲最负盛名的专业性移民律师事务所之一。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资深移民律师,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目前,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上海、福州、深圳等地设有办事机构。多年来,成功地为数以千计的人士圆了出国梦。

澳大利亚即将实施新的公民法,永居转公民时间从两年改为四年的政策,早先已有许多猜测。的确,澳大利亚前任公民与多元文化事务部部长于2006年9月17日宣布,目前适用的1984年公民法案将有重大修改。随后,倍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新移民成为澳洲永久居民以后,必须在澳洲境内居住多长时间才能转为公民以及公民入籍前英文考试和面试问题。不少海内外媒体对此也作了大量的报道,甚至有人推测,新的公民法将于2007年澳国庆日(1月28日)实施。

日前,根据澳洲官方消息,新的公民法案经过广泛的咨询后,澳洲的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虽然已通过对新公民法的审核,但是此法案至今仍然没有通过参议院(the Senate)的审核。根据澳洲国会的立法程序,任何法案都必须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才能生效。因此,新的公民法案至今还没有正式立定。据官方消息透露,澳洲新的公民法估计今年7月份前后方可生效。

针对澳洲新的公民法案中,永久居民需等多长时间方可申请入籍的问题,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有关这方面的咨询。为此,根据个人对现行公民法以及即将实施的新法的理解,特作如下分析:

现行公民法中永居转公民的居住要求

澳大利亚现行公民法的全称为the 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 1984。其中关于永久居民申请转成澳洲公民时,申请人在澳洲居住时间的要求分别为:01、申请公民前五年内必需累计在澳住满两年;02、申请公民前两年内必需累计在澳住满一年。以上这两个条件必需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也就是平常所说申请公民的两年“移民监”。另外。上述提及的居住时间是累计而不是连续。不少人往往混淆这个概念。

当然,现行的公民法,对永久居民申请转成公民也有特例。公民法13.4(b)就是其中的一条。此特例允许公民部部长将申请人在海外的居住时间,计算为在澳洲境内居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免除移民监的概念。此特例的关键在于,申请人必须有足够(充分)的证据(理由)来说服公民部部长他(她)在海外的活动有利于澳洲并对于澳洲(经济)有重大的贡献。我们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曾经帮助个别来自中国大陆的企业家,借助这一特例,免掉在澳洲居住时间,而成功获得澳洲公民身份。

新公民法出台的政治背景

不少人都认为,澳洲政府修订新的公民法案,主要是从反恐和国家安全利益出发。早在2004上7月,前任公民与多元文化事务部部长Gary Hardgrave曾过新闻稿,列出了一些对公民法准备进行修改的内容。其中有关永久居民申请公民的居住要求没有大的改变,即还是五年中住满两年及两年中住满一年。

2005年11月,澳洲总理霍华德在一次反恐演讲中,提出要将两年申请入籍居住时间拖长12个月。也就是从两年增加到三年居住时间。当时的公民与多元文化事部部长John cobb,也向澳洲联邦议会提交了澳大利亚公民草案2005(Te Australian Citiaenship Bill 2005)。

2000年2月,澳洲联邦上议院完成了其专业委员会对公民法草案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提出了17项建议,其中第七项建议对有关申请人不在澳居住时是否从事对澳有好处(Benefits to Australia)的工作的解释应该更加宽泛,不只考虑经济因素,也应将社会和文化因素考虑进去。

2006年11月2日,新的公民法案(the Australian Citizenship Bill 2006)正式提交澳洲国会讨论。2006年11月28日,澳洲国会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通过新的公民法案。至今澳洲参议院还没有正式讨论通过,根据澳洲国会的立法程序,任何法案都必须得到参众院通过才能生效。因此,新的公民法案还没有正式生效。

新公民法对“移民监”要求的改变

2006年6月17日,澳大利亚前任公民与多元文化事务部部长Andrew Robb,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公布了联邦政府打算将澳洲居民申请公民的居住时间要求,在不同于原有的意义上增至为四年。具体要求有两项:01、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合法居住四年。在这四年中,其中必须有至少一年作为永久居民在澳居住;02、申请入籍前四年中,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累计综合不超过12个月。换句话说,四年中必须累计住满3年。同时,四年中的一年持永久居民签证的时间中,至少有九个月时间居住在澳洲,即离开澳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首先,关于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在澳合法居住四年。这是一条全新的申请公民要求。这与上述的现行的五年中居住满两年的概念完全不同,现有的公民法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澳洲永久居留资料,其五年中的两年居住要求是持有永久居民后在澳洲居住的两年。而新的公民法的要求是:四年只要求在澳合法居住,即只要持有合法签证的在澳居住都算,可能包括持有过桥签证的居住时间都可以算。

其次,四年中只要求一年作为永久居民在澳洲居住,这对许多在获得永久居民前持临时居留签证在澳居住过一段时间的人,包括持163/164商业移民预备签证,495签证、457工作签证、访问签证、配偶临居的309和820签证等等的人,特别是对于广大留学生,是比现行政策更宽松的申请入籍政策。

什么人将受新的公民法的影响

对于即将要实施的新的公民法,多数人关心的问题是新移民必须在澳洲境内居住多长时间才能转为公民及公民入籍前英文考试和面试问题。由于新的公民法案重新定义澳洲居住资格和时间,不同的人将会有不同的影响。

首先,凡是在新公民法实施之前已经获得澳洲永久居民的人,将不会受新公民法的影响,前提条件是,这些人必须在新公民法实施后的三年内提出入籍申请。

其次,对于多数持有临时居留签证,如商业移民(163,164类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甚至旅游签证的人,由于四年中只要求有一年的永居资格,在他们获得澳洲永居居留签证之前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计算在内。这相对于五年永居中住两年的要求,会是相对有利。对于留学生来说,现行政策要求他们获得技术移民(880或136类签证)签证后,至少在澳洲累计居住两年方有资格申请入籍。而在新公民法的四年居住入籍要求,如果他们在澳读书外加在澳等待永久签证的时间不少于三年的话,他们只需要坐一年的“移民监”就有资格申请公民身份了。

再者,新公民法的四年居住入籍要求,对于境外移民申请人,如132签证持有者以及凭非澳洲学历申请技术移民的136、137、138签证和家庭团聚签证的持有人来说,可能会不利甚至苛刻一些。这些人必须完成实实在在的四年“移民监”,申请人入籍比现有政策需要在澳居住多一倍的时间。

结束语

据了解,多数西方国家,永久居民转为公民时,都有一定的居住要求。比如,在美国拿到绿卡后,需呆五年方可申请入籍,五年中每年在美国居住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加拿大和新西兰则要求永居资格5年居住三年方能入籍。英国申请入籍,需要在英国合法居住五年,五年中离境的时间不超过450天。

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获悉,澳洲总理霍华德在2007年澳洲国庆节前夕,把公民部和移民部合为一体,称为移民与公民部,并声称,移民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融入澳洲大家庭。可见澳大利亚政府将公民法中居住时间要求的改动,不仅旨在与国际接轨,同时也强调与澳洲社会的融入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