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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社会发展历史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从古到今一直存在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问题,通过对唐宋时期我国黄河中下游的水灾和旱灾进行跨时空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分析环境、气候、以及资源保护在我国黄河中下游生产发展过程重点重要影响。通过研究我国历史上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进一步总结灾害发生的背景规律,对目前我国应对黄河中下游的自然灾害,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有助于提升社会在自然灾害防治及救援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关键词: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水旱灾害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036-02
唐宋时期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是我国主要农业产区,在社会发展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历史记录中该地区地区也是水旱灾害频发地区。唐宋时期各级政府对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问题十分重视,并制定有预防、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救治等较为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和救助机制。由于近年来我国黄河中下游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损失巨大。因此,研究唐宋时期该区域水旱灾害发生状况及政府应对,对现代社会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及其影响
(一)水旱灾害的成因
首先,气候条件方面:黄河中下游地区位于我国中东部,属于大陆季风气候,降水集中于夏秋两季,冬春降水较少,全面降水偏低,因此在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降水实况呈现两极分化态势――冬春旱灾,夏秋水灾。其次,地势条件方面:受构造运动影响黄河中下游地区呈现出中间偏低而南北偏高的阶地性地形,地貌以高原、山地为主,境内河流呈网状密布,渭河两岸支流众多,受阶梯状地形影响河流比降大水流湍急。一方面,地势平均海拔偏高,阻碍水汽进入从而诱发旱灾,另一方面河网直流密布,夏秋雨水集中时期容易诱发水灾。再次,生态条件方面:黄河中下游地区在唐宋时期地表覆盖率较低,缺少地被植物的保护,对空气的湿度调节能力弱导致土壤保墒性差,加之降水量低容易发生旱灾;另一方面,雨水集中的夏秋季节,由于缺少植被保护,土壤固结性差,容易发生泥石流,加重水灾影响。
(二)水旱灾害的影响
1.对农业的影响
水旱灾的发生无疑对黄河中下游粮食产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破坏,常引起农作物减产、绝收,农业用田遭到毁坏。春末、夏末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旱灾多发期,而这时也是小麦和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长需要大量水分的关键时期,旱灾会致使其减产甚至枯死绝收。夏秋多发的水灾不仅会淹没农田,摧毁农作物,还会冲垮田地,导致大批良田被毁。
2.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方面,水灾会直接导致百姓伤亡、房屋被淹、农作物被毁,就史料记载,唐咸亨元年大雨造成山洪溺死者超过五千。另一方面水旱灾害导致农业发展受阻,粮食生产大幅减少,在农业为天的唐宋时期,大量百姓因饥饿而死。此外,水旱灾后过后通常会频发瘟疫等各类疾病,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差,造成大批灾民死亡。
3.对统治王朝的影响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频发,一方面,灾民数量骤升,为赈灾救济,中央财政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而灾民聚集也容易诱发社会动乱,影响内部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灾民将水旱灾害归因于天谴,一些不利于统治阶级的言论在民间散播,统治阶级对民众的思想管制受到了一定威胁。
二、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的治理策略
(一)灾前预防
灾前预防措施对于真正解决灾害问题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完善水利工程机构及设施。唐宋时期政府大兴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并完善了自中央至地方全国性的水利管理机构,严格制定相关法令对农业灌溉、河渠提防的修筑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监管,将水利管理作为官员考核重要指标;其次,通过赋税方式建立了诸如太仓、正仓等仓廪积极进行粮食储备,随时应对水旱灾害造成的粮食短缺问题。再次,唐宋时期建立了完备的水旱灾害申报机制和检查制度,灾害发生后得以通过县――州――中央逐级奏报,保证了中央及地方机关应对灾害的实效性,抢占灾害防治先机。水利工程的完善、储粮备荒举措的推行以及灾害申报机制的健全使政府在面对水旱灾害时有了更多的应对空间。
(二)灾害治理
唐宋时期,政府在面对黄河中下游地区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时积极采纳了系列措施,全力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首先,统治者将祈禳归入到国家礼仪制度中。唐宋时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从中央到百姓普遍将水旱灾害归咎于天谴,是上天神明对人类活动的惩罚。唐宋时期便采用多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祈求神灵眷顾,阴阳平衡;以帝王为首的统治阶级采取“避正殿、减膳、撤乐”等举措回应上天谴责,表达自我反省、忧国忧民、与民众共渡难关的决心。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种祭祀活动虽有祈求神明的初衷,但其真正的效果却体现在向百姓展现统治阶层与民共苦的思想,实现稳定民心的效果。其次,在政策方面免除受灾地区的赋税,并调动赈济粮实行灾民救助,灵活采用赈给、赈贷、赈粜等赈济方式保证灾民生命安全,“开仓放粮”是唐宋时期解决水旱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强化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力度,统治阶层地位得以巩固;另一方面灾民数量大幅减少,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再次,地方与中央的无缝配合,地方政府虽然在中央的统一调配下之行救灾任务,但同时与中央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用于赈灾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中央财政,还有一部分则有地方自己承担。
(三)灾后修复
灾后的补救措施同预防、救治相辅相成。应灾救治虽然能够在短时期内取得实效,但并不能使灾民完全摆脱灾害影响。由此,唐宋时期政府采取了多种有利于人民修养生息的措施。首先,采取制度化的e复(e免、给复)举措减免灾民经济负担,灾后一段时间内受灾地区可免交赋税,保证了宽松的生产恢复环境,这有助于稳定受灾民众的情绪,促使其投入的新生活当中。在相对宽松的赋税环境下,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得以恢复,经济发展逐渐复苏。其次,政府综合采取帮助丧葬、房屋修葺、赎子等慈善恤民举措安抚民众,及时解决受灾民众的吃住问题,缓和社会矛盾,减低了水旱灾害造成的次生危害。再次,统治阶层厉行节俭为减轻赋税创造条件;利用授田等优惠措施鼓励流民返乡恢复农业生产。
三、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重视民本思想
唐宋政府在水旱灾害时的各种应对机制从本质上讲是为了巩固中央对地方对百姓的统治地位,只有从民众那里才能获得长远利益。所谓的“仁政”实施的物质基础归根结底还是来源于百姓,所以上述种种举措未能从根本上使民众摆脱水旱灾带来的悲苦境遇,在唐宋时期水旱灾害肆虐 、饿殍遍地、民众穷困的现象依旧周期性出现。尽管如此,我们也应正确认识到在赈灾过程中民本思想体现出的价值。对保护民众生命财产、推动农业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从灾前预防、灾害治理到灾后修复,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以民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管从长远看利益最大方是统治阶级,但不可否认的是民众的困难得到了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得到了有效恢复。
现代社会中,自然灾难发生时政府方面应树立强烈的民本意识,从受灾群众的基本需求出发,在政策上、执政上体现出对民众的支持和关怀。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唐宋时期的封建统治大不相同,当今社会的实际统治者是人民,政府的执政思想体现的就是广大民众的思想,只有切实解决了民众所需,民众所求,才能帮助受灾群众从困难中走出来。
(二)提高执政能力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的防治效果与政府的执政能力息息相关:快捷高效的灾情申报制度,完善健全的仓储应对机制,以及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的贯彻执行力都能影响到水旱灾害的实际防治效果。在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撑的唐宋时期,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影响并不大,水旱灾害的发生主要是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无论在政通人和的年代还是在社会动荡的年代,水旱灾害并无规律可循。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水旱灾害所造成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影响是不同的。政通人和背景下,中央和地方执政能力强,社会的抗灾能力强,灾害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所造成的危害较小。例如,贞观十三年魏征的一封上谏书中提到,贞观初期自然灾害频发,但在政府的有效应对下政局动荡年代或统治者昏庸无能,地方官员贪污受贿的时期,水旱灾害发生后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社会救差,必然会加剧恶劣影响。而到了后期却因吏治黑暗而导致一般的灾害也能使得人们怨声载道。
(三)维护生态平衡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态条件不佳,主要表现在地被植物覆盖率低,土壤松散、固结性差不利于调节生态平衡。黄河中下游地区属大陆季风气候,降水集中,水旱两极现象严重,因此维护好生态平衡,构造和谐的气候条件是根治水旱灾害的重要方式。一方面,选种抗旱能力较强的本地树种,扩大高原、山地等地形的植被覆盖率,固结土壤,防治水土流失,同时调节气候条件,增加空气湿度。另一方面,研发培育新树种应用到生态建设当中,发挥绿色植被的生态价值。此外,强化群众的生态意识,注重对现有植被进行保护,抵制乱砍滥伐,从而构建和谐的生态平衡关系。
四、结语
不可否认,水旱灾害的发生与自然环境和有关,然而人类活动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乱砍滥伐、植被破坏等现象,必然会导致水旱灾害的加速发生,鉴于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作用,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势在必行。因此,面对水旱灾害,进行科学应对;预防和规避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是我们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也是作为人类生存,留给子孙们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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