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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这样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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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真集

在各种团购网站,总能看到摄影店的写真集套餐。“写真”对我们早已不再陌生,它是一个如此平民的词语。但是在那个没有数码相机,也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写真集”还是一个比较高端的词,它是明星的专属,哪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啊!16开大小、50克胶印的铜版纸在当时可算奢华,因为彼时的大部分娱乐杂志都是黑白新闻纸。所以饶是一本写真集的定价在50~100元,依然有人省下早餐的五毛一块的,饿着肚子,等待着集腋成裘的那一天。到手之后,总是舍不得扔掉套在外面的那层玻璃纸——怕蒙了尘。同学间,若要借阅,必须跑到家里,在主人的监视下,套上白手套,用翻集邮手册的速度和欣喜,眼睛睁得滴溜溜圆,缓慢而细致地去欣赏,不时会发出惊叹,也没有更多更炫的词汇,而是一言以蔽之地总结 ——“太帅了”“好美啊”!每当这时,主人便嫌弃地把读者的脸从书上揭下来——怕嘴里呼吸的热气弄潮了书页。看完之后,往往还意犹未尽,恨不得眼睛能像相机一样“咔嚓咔嚓”把底片全都摄入大脑。写真集的主人可不是白白借阅的——通常能获利半块橡皮、一根2B铅笔,或连续抄一周数学作业的机会。

娱乐杂志

现在的娱乐杂志几乎全是铜版纸。在90年代的时候,还都是黑白的纸张,一本近100P的杂志,可能才会夹杂4~6P铜板纸,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刊载的无一例外都是当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当然我们看娱乐杂志不光是为了读图,更多是为了分享明星的八卦——哪怕是最细枝末梢的血型、星座、爱吃什么、去过哪些地方……直到2000以后,内地才逐渐有了“狗仔队”,于是在众多精美的摆拍照之外,会看到一些模糊不清的素颜明星照,卸下光环之后,那些明星在镜头里提心吊胆,畏首畏尾,愈发像贼……再后来,“狗仔队”渐渐被招安,高清大图逐渐取代了偷拍的模糊照片,世界一片和谐。明星在书里美美地躺着,读者在书外痴痴地欣赏。但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谁知道下一次“狗仔队”的爆发会在什么时候呢

明星自传

最图文并茂的莫过于明星自传了,通常还会在封面或内页里附上签名——尽管是印刷上去的。可这对于一年到头都不见几场明星演唱会的粉丝来说,已经是饕餮盛宴了!饶是现在,林青霞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窗里窗外》依然是未出先火,至今仍盘踞在畅销排行榜上。明星出自传,正是为了让粉丝有一个更全面直观的了解。既然如此,就不可能按《忏悔录》的标准去严苛它,把它当成正儿八经的文学书。既然如此,阅读的心态也应该轻松一些,也别去管他人捉不捉刀,毕竟它要消费的只是明星。印象中,倒是真有敢于剖析自己的明星——三浦友和。他的《被写体》,一个古怪的书名,写他和妻子山口百惠30年的爱情故事。当年山口百惠如日中天的时候,下嫁给二线演员三浦友和。背负着“断送一代国民巨星”的压力比山还大,三浦友和承诺自己将来一定要比太太更红,他的母亲在电视直播里看到这一幕,悄悄抹泪。20年后,他还是食言了。这本自传,尽管勇敢而犀利,却最终因为三浦友和人气不旺而无缘畅销书榜。

招贴画

在影视作品里,只要镜头扫过青少年的房间,书桌上方的墙壁上总是贴满了明星的海报,这一细节,放诸四海而皆准。或许,在逐渐向成人过渡的青春期里,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一个楷模,再不济也得有一个精神避难所。毫无疑问,艺术是最适合的不二之选,但文学、舞蹈以及古典音乐的门槛并不低,它要挑选观众。相比之下,好莱坞电影和流行音乐却通俗易懂,与艰涩的乔伊斯和沉重的德彪西相比,它们更容易击中人心中柔软的一部分。又或者说,对偶像的崇拜是一种早期的性启蒙。只要他(她)模样甜美俊俏,无所谓唱什么或演什么。把偶像的海报挂在卧室的墙上,每天睡前说“晚安”;把偶像的画片贴在铅笔盒上,紧挨着课程表或乘法口诀……这种情况其实就如同我们把爱人的照片放在床头,把爱人的照片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唯一的区别是:后者明确而直接;前者夸张而暧昧。不排除有精神崇拜的个例,但招贴画的主要功能就是消费青春期体内无处可逃又胡乱暗涌的。

新年会

消费电影、电视剧、磁带、CD、VCD、DVD都还算是一种理性而正常的行为。但演唱会就稍微有点出格,因为就歌曲的音质而言,演唱会的效果绝对比不上CD,但价钱却是CD的好几十倍,乃至百倍。说到底,演唱会最大的卖点和噱头就是明星的真人秀。可以近距离地看明星,所以一般都说“看”演唱会,只有维也纳的交响音乐会才需要正襟危坐来谛听。与演唱会相比,更夸张、更极致的要数新年会了。这在日本和欧美比较普遍,但国内还比较少见。所谓新年会就是挑选一个类似“除夕”的时节,在五星级酒店里包一个宴会厅,届时明星会亲自出席,招待粉丝,有吃有喝,有歌有舞。区别于演唱会洪水猛兽般的混乱,新年会可以从容地与偶像握手、合影、索要签名——不必着急,因为每一个到场者均有这样的机会。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是人人有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够铁杆,放弃除夕和家人聚餐的机会,确实不是一般粉丝能干得出来的事;够多金,又是五星酒店,又是零距离接触,入场券当然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消费的。

跨界品牌

找明星代言,一直是商家惯用的手法,不足为奇。商家看中的就是明星的影响力,即使不会掏腰包,也会因为明星的关系而牢记这一品牌,说不定还能顺带传播一下。试想如果霸王洗发水没有请到成龙和王菲代言,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但客观讲,这一招毕竟落伍,最近比较流行的是明星跨界搞设计,比如亲自设计鞋子或服饰,这样的产品通常标价会比同类产品贵至少2/3,而且还美其名曰“限量版”。明星也是深谙现存于世的生财之道,一边拍广告、接代言,一边忙不迭地开发自己的品牌。比如莫文蔚、詹妮弗·洛佩兹、维拉王都有自己的香水品牌,大陆艺人如郑钧、梁天、李亚鹏则热衷于投资饭店和酒吧,至于陈冠希,他最穷困潦倒的那几年,幸好有自己的品牌服装店支撑度日。这些虽然是明星的副业,但消费的增长点还是在明星的主业上。

微博

微博是这些年才流行起来的。作为自媒体时代最强大的代表,微博从某种意义而言,消解并部分取代了娱乐杂志所承担的社会属性;于此同时,它的时效性更强。韩寒发完一条微博,出门遛趟狗,在楼下吃早点时,就能听到邻桌的人握着“四凤儿”讨论他刚发的那条微博。据说,微博的受众群已经远超新闻联播,可见其辐射力和影响力。明星除了少数人敢于涉及公共话题,关心政治生活,绝大多数都只是把微博当成营销平台。几点起床,吃了什么,去了哪,见了谁;自拍、拍人、拍物、拍风景……明星微博绝大多数都是私生活的流水账。对不喜欢他的人而言,这些微博确实没有任何价值,可对于喜爱他的人而言,却能接触并体验到对方的私生活。这是多么大的乐趣啊?!其乐趣,仅次于翻捡明星家门口的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