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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中西文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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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西文化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西方文化则强调征服自然、战胜自然。本文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简单分析一下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性。

关键词:中西文化;基本差异;天人合一;征服自然

中图分类号:G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3-0117-02

中西文化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西方文化则强调征服自然、战胜自然。

西方文化源远流长。从《圣经》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其端倪,圣经认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人也是上帝创造的。上帝按自己的想象造人是要派他们去管理自己所创造的一切。圣经还说,人和自然本来相处的很好。但由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智慧果)受到了上帝的惩罚。上帝让蛇与人世世为仇,让土地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使人必须终年劳苦,才能得到吃的(见《圣经・创世说》)。这些说法无不隐含着一系列西方文化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观念。其一,人是站在自然之外的,有统治世界的权利;其二,人与自然是敌对的;其三,人要在征服,战胜自然的艰苦斗争中才能求得自身的生存。这些思想观念影响深远,在很大程度上铸造了西方文化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基本态度。

征服和战胜自然的思想在西方是根深蒂固的,以致于思想家们都不愿花力气去讨论这个问题的本身。他们讨论的最多的是如何去征服和战胜自然。这其中,以培根的观点影响最大,他提出了著名的“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认为人们追求知识的目的,不是为了辩论而是为了在行动中去支配自然。但要命令自然就必须研究自然,探求自然界的规律。法国的笛卡尔和德国的歌德的主张与此相近。他们的主张影响很大,其结果是把古希腊、罗马文明中的崇力与求知的传统召唤了回来,并与征服自然的观念结合,形成极为兴盛的“力的崇拜”和对科学技术的热烈追求。这对西方科学技术和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其片面性也是极为明显的:

其一,他们都夸大了精神、思维在征服和战胜自然中的作用;马克思说:“笛卡尔和培根一样,认为生产形式的改变和人对自然的实际统治,是思维方法改变的结果。”一语道破了其实质。

其二,他们都夸大了科学技术的作用。认为只要科技发达了人类即可获的幸福生活而忽视了社会的“本质”性与“阶级”性。

其三,他们都忽视了征服、战胜自然,占用自然可能引起的来自自然界的报复。

近代的进化论者更把“生存竞争,适者生存”从生物学推及到社会领域,宣扬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只有到了当代,西方观念才有所转变。托夫勒就指出了西方“产生了一种新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可以改变以往对抗的状况。”(托夫勒《第三次浪潮》)。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老庄为代表的服从自然说,一是以荀子为代表的征服自然说,三是以《周易》为代表的天人协调说。前两种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占主导地位的则是以《周易》为代表的天人协调说。

《周易》在本体论上持一种可称为“太极阴阳说”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按照这种学说,太极是天地的根源,天地是万物的根源:“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序卦》),这就肯定了,人类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周易》又认为,人类虽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天人的性质功能上又有所不同。认为自然(天地)“显诸仁(天地的根本性质是“生”)、藏诸用(天地含有生成万物的内在功能)、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即天地生万物是无意识的,良莠不齐,善恶并育,不与圣人同忧患)”。(《系辞》)“天地设位,圣人成能”(圣人居天地之中,具有主要的功能)。《周易》对“圣人”的功能做了以下阐述:

其一是《彖传》所说的“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即可对自然力加以调整。

其二是《系辞》所说的:“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即圣人能调节自然的变化,而委屈成就万物。

其三是《文言》所说的“先天而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先天”指在自然变化之前对自然加以引导,“后天”指遵循自然的变化。即天人协调一致。

《周易》在此虽论的是“圣人”带有明显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烙印。但其根本意思则是:认为人对于自然既应有所因任,又应有所改造;人既应遵循自然规律,又应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这是一种全面而辨证的观点。

与这个观点相近的还有《中庸》的“与天地参”学说和孟子“亲亲,仁民,爱物”说。《中庸》的“与天地参”是说:圣人能尽量了解自己的本性,也能了解天地万物的本性,这样就可以赞助天地的化育万物,就可以与天地并立为之三。此说虽主要是从圣人的道德修养处立论,但与《周易》所言之圣人在自然界的地位,作用是相同的。孟子主张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下》)有两重意义,从伦理意义上讲,是主张一种有等级的泛爱(以与主体的血缘关系远近为标准),隐含“民胞物与”的万物一体意识;从人与自然关系的意义上说,它主张爱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闯, 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孟子・梁惠王上》)

由汉至宋,《周易》的天人协调思想融入了“天人合一”的观念之中,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发挥。这一思想不仅仅是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而且是一种关于人生理想,关于人的最高觉悟的学说。其始于周,经孟子的“性天相通”观与汉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说,到宋的张载、程颢、程颐而达到成熟。其意包含:第一,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系统不可能少的要素之一。如董仲舒就说过:“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第二,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这普遍规律。张载就认为阴阳相互作用、相互推移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贯通自然界与人类的普遍规律。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学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内容复杂,正确与谬误并存,不宜笼统地肯定或否定。中国思想家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系统中的一个主要要素,其活动对自然系统的演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要求人们审慎地采取行动,在调节自然使其符合人类愿望的同时,不要破坏自然,而应使人类与自然相互协调。中国古代思想强调,人类应遵从自然的普遍规律,以辅助者的身份引导自然符合人类需要的同时,要“曲成万物而不遗”,即使万物都能普遍的生长成遂。中国古代思想家还把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视为人的自觉。这些观点,今天看来也是正确的,具有巨大价值的。其错误缺陷是:

第一,它忽略了物质生产这个建立、保持和发展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环节。中国思想家们的学说都是只重道德修养而把人的注意力从物质生产这个关键环节中引开了。

第二,宋儒以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方式讲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夸大了其统一,而掩盖了其分立和斗争。从而忽视了对自然界的改造与斗争。

第三,主张道德原则与自然原则一致,力图从自然原则引出道德原则来是站不住脚的,把统治者的原则抬到了天经地义的高度是荒谬的。

第四,在人与自然关系上过度强调了其共同规律,忽视甚而掩盖了它们各有其特殊规律。

由以上的分析表明,中国古代的天人协调说和天人合一说并不否认人对自然加以改造、调节、控制、引导的必要。这种学说有异于西方征服自然说的地方在于:它以为人在自然中处于辅助参赞的地位,人既应改造自然,亦应适应自然,人类活动的目标不是统治自然,而是把自然调整、改造的更符合人类需要,在此同时,必须注意不破坏自然,让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成发展。简而言之,就是比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参考文献:

[1]魏玉奇、李娟.圣经新约名篇精选[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2]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修订本)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