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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矿产资源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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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规划目的任务和主要依据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任务

1、目的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供需压力愈来愈大。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合理布局、规范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得要意义。

2、任务

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在市级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将各项规划任务在空间上、时间上、数量上和政策上加以最终落实,将具体的规划指标等落实到矿区或矿山。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3、部、省有关文件。

4、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5、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全省各行业部门“十一五”发展规划;各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规划期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第二轮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12年,展望到2020年。

二、编制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结吸纳首轮规划实施的经验和教训,结合矿产资源规划面临的形势,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的需要,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加强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注重保护、科技创新、扩大开放,力求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和重要环节在规划中很好体现,切实增强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提供重要依据。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基本思路可概括为“落实一个观念,坚持一个方针,围绕一个目标,贯彻一条主线,突出六项内容,处理好六个关系,强化四种功能”。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科学的资源观。用科学的资源观指导矿产资源规划。

(二)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

矿产资源保护旨在为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其损失和浪费。

(三)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

(四)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

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五)突出六项内容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合理调控开发利用总量、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与结构优化、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

(六)处理好六个关系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规划管理与矿业权设置。

(七)强化四种功能

根据新形势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矿产资源规划在基本功能上要做到:明确规划期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战略和政策;明确重点矿产、重要成矿区带的勘查和开发利用方向;引导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矿业结构优化,为矿政管理提供依据。

要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推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强化规划的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的引导与约束功能,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量相适应,促进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结构优化;要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强化规范管理功能,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矿业权市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编制规划的基本内容

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现状与形势

强化前期论证,做好基础性工作。深化首轮规划实施评估,要达到有经验可借鉴,有问题可剖析,有对策可制定的目的。

加强开展规划基础调查、资源形势分析、资源可供性分析等基础研究,认真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环境等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达到摸清家底、核实数据、为规划预测提供依据。

预测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准确判断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明确任务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的,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矿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实现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要体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结合、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统筹原则。

3.规划目标

以省、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具体落实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分解执行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总目标。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结合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性地质工作的需求,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可能的经费支持力度,对各类基础性地质调查做出科学全面的部署,明确基础性地质调查的重点任务。加强地质资料开发利用。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2.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4.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划分矿山环境影响区域,提出规划控制指标和措施。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矿山环境调查、监测和灾害防治,加强对矿山“三废”治理的监督管理。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对现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政策评价,总结首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现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政策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分析我国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相应的政策环境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等综合措施,研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机制,实现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

制定规划重要指标的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四、基础研究

矿产资源规划基础研究是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必需的重要基础工作,基础研究要围绕落实规划编制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在全面、系统调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等规划的编制的基础数据,按照总量控制、资源配置和优化布局等要求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重点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突出矛盾,做好规划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以及重大政策论证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

基础研究的专题设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研究、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矿业权设置研究、重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研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等。

(一)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

通过系统分析和重点研究我县矿产资源分布状况、资源储量、资源潜力、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十一五”规划,客观地分析我县矿产品市场供需形势、未来市场发展和趋势以进一步了解我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我县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调控建议与资源政策建议,为编制《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

对我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程度进行评价;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我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的总体要求、主要指标、重点矿种和重点区域;提出引导和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政策措施;确定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的规划准入条件,科学指导探矿权设置。

(三)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

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通过调控开采总量,优化矿业布局,调整开发利用结构,设置矿种矿区开采规模、资源保护等各类准入条件,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措施,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按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主要指标;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针对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提出具体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

(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发改、经贸、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环保、统计、安监、公路、地震、科技、文化、旅游、林业、河道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审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审查规划编制提交的成果并批准上报。

(二)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

(1)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确定规划基础研究专题,并组织实施;

(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5)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预审,按规定提交规划成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作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2010年6月底完成报省审批工作。

2007年10月完成资料收集、野外实地踏勘工作。

2007年11-12月,深化首轮规划实施评估,强化前期论证,做好基础研究工作,为规划预测提供依据。

2007年12-2010年月1月,编制规划大纲,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工作。

2010年2-3月,分解落实上级规划目标、指标,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个人的意见。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上报预审稿,听取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2007年8月-2010年1月,数据库建设。

2010年4月,完成规划预审稿。

2010年5-6月完成评审报批工作。

七、成果提交

(一)规划文本

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2)

规划文本主要包含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章节。

(二)规划附表

主要包括:1、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2、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3、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4、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5、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6、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7、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用其预测表;8、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分区表;9、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10、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1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12、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13、矿业经济区规划表;14、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1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地复垦规划表;其它附表。

(三)规划图件

主要包括:1、矿产资源分布图;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3、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其它图件。

(四)规划编制说明

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市级人民政府对规划的审核情况;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意见及协调、论证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规划基础研究材料

规划基础研究材料包括:专题研究报告、主要指标和重大工程论证材料、基础资料汇编等。

规划专题研究报告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

规划论证材料包括主要指标设置和重大工程安排的理由和结论,说明论证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六)规划成果报批、批复和实施

根据预审意见和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初审稿),形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或由省政府授权的部门审批。批复后由县人民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