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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书法教材编写原则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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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小学生在认知能力、思维习惯上和成年人都有着较大的差异,在编写小学书法教材时,应针对小学生的身心特点,体现出更多的差异性、针对性和适应性。本文针对小学书法教材的编写,提出了适宜性、规范性、规律性、系统性、直观性和趣味性共六条主要原则

【关键词】小学书法 教材 编写

2013年1月教育部出台的《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基教二[2013]1号,以下简称《 纲要》)中,对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书法教学用书的编写提出了六条主要的指导性意见:其一,与现行语文及艺术类课程标准相符合的原则;其二,体现书法教育的基础性、实践性、阶段性和规范性;其三,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其四,书写练习与书法审美、书法文化结合;其五,容量适当、难易适度、循序渐进;其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这六条建议虽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是表述较为笼统,缺乏操作性,也没能具体区分小学、初中、高中教材在编写原则上的差异。因此,作者结合长期对小学书法教育的调研了解,认为编写小学书法教材应遵循适宜性、规范性、规律性、系统性、直观性和趣味性等主要原则,才能真正使教材既符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习惯,又保证提高小学书法教育整体的质量。

一、适宜性原则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对于小学年龄阶段的书法教育来说,无论是开展教学还是编写教材,都必须深入研究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习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发展心理学相关研究表明,儿童的身心发展、智力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自己观察、解释世界的独特方式。从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看,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的“注意力不稳定,时空知觉还很模糊,无意记忆占优势,形象思维较发展,他们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认识能力,从低级到高级是系统有序逐渐发展的”。[1] 根据以上认识,在编写教材时应充分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根据小学生的生理发展特点,安排难度适宜的教学内容。儿童的小肌肉运动能力、空间知觉能力还处于发展期。一些教学研究成果也表明,对于7~10岁的儿童来说,要他们用毛笔准确表达出较为细微的用笔动作,把握相对复杂的结构特征,都是非常困难的。[2] 所以,在选择教材内容时,应根据不同的年龄段来安排难度适宜的内容,体现难易变化的阶梯性。

第二,应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习惯来设计教学活动。从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看,低年级儿童仍以形象思维来认识事物为主。西方心理学专家皮亚杰就认为,5~6岁的儿童还不能形成对空间位置与数量之间关系的准确认识;到7~11岁时,其抽象思维才开始发展,能够感知到物体的大小、距离、方向、角度、平行和长度等几何问题,但仍处在不完善的阶段。所以,教材编写时应根据小学生对点画特征、结构疏密、字形正斜、章法布局尚不具备良好的敏感度和把握能力的这一特点,结合小学生的生活经验,多设计一些有诸如量一量、比一比、画字形外框、九宫格找点、添补笔画等直观体验性强的教学活动,来加深他们对书法的理解。从小学生的学习习惯来看,儿童的注意力集中时间短,所以,教材应充分考虑便于教学的原则,尽量不要让儿童整堂课都在练字或都在听教师讲,在课程内容的设置和教学活动的安排上,应充分调动儿童的视觉、听觉、动觉等各种感官,让小学书法教学做到听、说、看、练、思的结合。

第三,教材还应符合儿童的审美情趣。儿童的审美观和成年人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教材编写者和美术编辑应结合儿童的审美情趣,配上大量的卡通形象和色彩鲜明的图片,使书籍装帧符合儿童的审美习惯,不但能使教材能符合儿童的接受习惯,而且还能激发他们学习书法的兴趣。

二、规范性原则

小学生处于识字、认字阶段,字帖中的不规范用字无疑会对他们正确使用汉字造成影响,所以,选用范字、例字时还必须做到美观、实用、规范相结合。

第一,应选择书写规范的字例。小学生正处于识字、认字阶段,而传统的碑帖使用的是繁体字、异体字,甚至是错别字。对于这些不规范用字的现象,在选择范字、例字时,应当尽量避免,即使要使用繁体字,也应该用规范的简化字予以标明。

第二,应选择端正美观的正书为范本。从小学生的审美习惯看,端正、规矩的楷书和隶书,比起相对潦草的行书或草书更容易被小学生所接受和掌握。所以,在编选教材范本时,一定要选择用笔相对简单、结构匀称、字态端庄的书体作为范本。

第三,要做到笔顺的规范。笔顺是小学生写字教学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掌握正确的笔顺规律对于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是非常重要的。但从书法创作的角度看,一些书法家为了字形的美观或书写时的连贯,常会形成一些自己的笔顺习惯。对此,《 纲要 》指出:“(笔顺的)基本规则适用于绝大部分汉字的书写,有少数汉字的书写笔顺不尽一致,教师可以灵活把握。行书、草书的书写笔顺变化较多,但也有规律可循,教学中需结合经典碑帖予以指导。”所以,在书法教材编写时,也应把握遵守规范,适当灵活的原则。

第四,要注意专业术语、笔画名称、部首名称使用上的规范性。在书法发展过程中,历史上形成了许多叫法不尽相同的书法词汇,仅“结构”一词,就有“结体”“结字”“字法”等同义词汇,而一些书法教材不太注意用词的规范性,甚至对书家的姓名也有名、字、号并用的情况(如苏轼、坡、苏子瞻等)。在笔画名称和部首称谓上,这种不规范使用词汇的情况更是多见,不但影响了书法教材的规范性、权威性,导致学生概念模糊,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书法教材和语文教材的配套性。所以,讲求名称、术语的规范性,也是书法教材编写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五,要注意书写格式的规范性。我国的文字书写顺序经历了竖行到横行、左行到右行的转变,在古代文献和碑帖中的行文习惯和今天有着显著不同。此外,文体不同,书写格式也有着较大的差别。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对于那些和今天行文习惯、书写格式不一样的古代碑帖图版,应向小学生介绍讲解相关知识,让学生既能了解古代的书写习惯,又能根据今天的习惯来安排自己的书写格式。

三、规律性原则

从小学书法课程安排每周1~2节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否利用极少的课程教学时间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对教材编写者和书法教师来说都是很大的挑战。我们认为,能否在书法教材中体现出规律性,使学生获得举一反三、将所学知识和技能有效迁移的能力,将会决定小学书法教学的最终效果。

第一,应符合循序渐进的学习规律。教材编写应遵循从易到难、从局部到整体、从微观到宏观、从单一的动作到复杂连贯的动作、从模仿到独立书写的学习顺序。

第二,应体现书法理论知识的规律性。笔法、结构、章法是小学书法教学中的核心内容,有着极为严密的体系和庞大的知识量。仅以楷书笔法学习为例,“撇”就有“长撇”“短撇”“兰叶撇”“竖撇”“斜撇”“平撇”“回锋撇”等多种写法,如果采用一一讲解、逐字练习的教学方式,书法课堂的课时量是绝对不够的。从结构的学习来看,历史上虽然不乏对楷书结构的系统总结,如隋代智果的《 心成颂 》、唐代欧阳询的《 结字三十六法 》、明代李淳的《大字结构八十四法 》、清代黄自元的《 楷书结构九十二法 》等,但是如果按照类似的体系来安排教材内容,则显得过于繁琐细碎,不但不便于课堂教学实践,甚至还会使学生形成僵化的思维定势。所以,小学书法教材在编写时应尽量避免在内容上的贪多求全,应做到提纲挈领,体现规律性,培养小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在教材中,应以基本技能和知识为主线,讲清楚基本方法和原理,使学生学会基本规律和变化方法。

第三,应遵循技能习得的一般规律。现代书法教学研究表明,书法技能形成的过程一般可以分为认知定向、初步掌握技能和熟练掌握技能三个阶段。[3] 要真正使学生进入熟练掌握技能的第三阶段,首先应该做到技能训练与培养观察能力的有机结合。观察范本(读帖)既是书法学习的第一步,也是整个书法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大量的教学实践也表明,能否使学生养成既能把握整体,又能细心分析细节的观察习惯,会直接影响书法教学的最终效果。所以,在教材中,既需要有较大比重的实际书写训练,还要注意培养小学生的观察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观察习惯,使书法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也即体系性,对任何一套教材来说,都应是必备的基本条件。然而,对于学科发展相对滞后、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教学实践还不够充分的书法教育来说,要在书法教材中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系统性还有一定的难度。此外,这种难度还体现在:首先,从书法学习观念来说,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套能够达成共识的、相对完备的教学体系。仅从入门书体来看,就有唐楷入门、隶书入门、魏碑入门、篆书入门、赵体(或行楷)入门等观点。其次,对教学侧重点、教学内容的次序安排仍存在着众说纷纭的情况。再次,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正式的全国性小学书法教材,这使得教材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获得可供借鉴的系统范式。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小学书法教材的系统性应体现在以下三个层次上:第一,要与初中、高中书法教材配套,形成技法、理论上的体系性,使学生获得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贯穿到各个阶段的书法学习当中。第二,小学教材各年级之间的教学内容要能衔接,形成有连贯性、完整性的系统。第三,每一册教材的框架结构、章节安排、栏目设置应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系统,以方便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

总之,小学书法教材的体系性仍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经过多年的实际应用,不断总结研究,才能使之不断完善,形成真正科学、合理、严密的体系。

五、直观性原则

人的学习活动总是从感性认识开始,逐渐才发展到理性认识的。

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直观的方法对小学生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都非常有效。直观性的原则要求教材能通过各种直观手段,不断丰富学生的感性知识、审美感受和直接经验,使之先形成直观形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消化最终形成一种归纳能力,最终使学生实现从感性认识向理解掌握的转变。所以,在编写教材时,语言应尽量做到通俗易懂、简洁明了,避免过多的理论灌输,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应尽可能多配图例,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来适应小学生的认知习惯;应使用与小学生生活经验相关的事物,通过“类比”的方式,引导他们发挥想象,使笔画、结构的形态在学生的大脑中形成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使他们获得更加直观的认识,加深理解(如在讲“之”字时,提示同学们是不是像小船在海上航行,又像一只白天鹅在戏水);此外,附上技法示范光盘以及和教学配套的挂图、卡片、书法欣赏视频、PPT课件等辅助材料,也是实现教学内容直观性的重要途径。

六、趣味性原则

小学生的活动目的性相对较弱,他们从事某项活动的出发点往往出于兴趣。所以,兴趣对小学生学习有着十分突出的推动作用,是“推动小学生学习的一个最现实、最积极、最活跃、最突出的因素”。[4]

从小学生恒心差、注意力容易分散、做事情凭兴趣等突出特点出发,要提高小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在教材中应充分体现趣味性。而要体现书法教学的趣味性,关键在于能否从丰富的书法文化资源中,在教学中设计一些丰富多彩、趣味性强的游戏活动,达到丰富小学生感性认识、激发学习兴趣的目的,让他们在边玩边学的学习氛围中感受到书法学习的无穷乐趣。

此外,小学生对口诀、顺口溜特别敏感,所以在编写教材时,应尽可能将一些技法规律或要点编成朗朗上口的顺口溜或歌谣,让学生在快乐的吟唱中掌握书写技巧。除此之外,通过欣赏名家作品、听书法家故事、调查当地著名书法作品、为自己设计漂亮的签名等活动,不但能让学生体会到书法艺术带来的视觉享受和精神熏陶,而且还能使学生真正参与到丰富多彩的书法活动当中,做到寓教于乐,使小学生真正喜欢上书法。

总之,小学书法教材绝不能局限于枯燥的知识点介绍和乏味的写字训练,应结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充分发掘他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并把这种好奇心转化为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本文所提出的六条原则,只是小学书法教材编写时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小学书法教材的编写绝非看起来那么简单,要真正编写出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又符合书法教学规律的优秀教材,还有很多值得大家深入探讨研究的问题。

【注:本文为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云南省小学书法教育的现状与对策”(课题编号:GY100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张云霁,大理学院艺术学院;孙亚娟,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云南 大理,671003)

参考文献:

[1][3]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写字教学手册[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

[2]陈文瑞.小学书法教学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0.

[4]邱志文.小学书法趣味教学论[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