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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药毒副反应与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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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药;毒副作用;原因;合理用药

中药的毒,广义来讲就是指它的偏性,《类经卷十四》指出:“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称之为毒药。”“所谓毒者,气味之有偏也。”狭义来讲就是指人们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容易出现不良反应的中药;即是指药物进入人体后损害人体的组织器官,扰乱或破坏机体生理功能,使机体产生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中药。随着中药用得越来越广泛,近年来对常用中药的毒副反应的报道越来越多。如云南白药,中毒可引起少尿、无尿、血尿、尿蛋白、血尿素氮肌肝增高、腹泻、皮疹,甚至发生急性肾衰竭而致死[1]。因此中药毒副作用,不仅在于药物本身的毒性,也在于用药不当造成的损害,可以说:凡是药物就会有毒副反应的可能性。

1 原因分析

1.1 药物来源存在差异 药物的种属和产地不同导致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现象普遍。如木通,有木通科植物木通和马兜铃科植物关木通之分,木通科植物木通无毒,而马兜铃科植物关木通可致急性肾功能衰竭[2]。临床应用时可因品种混乱,误用而导致中毒。

1.2 炮制不当或未经炮制 中药经过适当的炮制可以增加药效,改变药效,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和副作用等。但不当时的炮制也会使药物发生不良反应的机率上升,所以有“生熟异治”之说。但是,近年来,忽视炮制工作,造成中药饮片质量下降的情况比较严重,这也是产生毒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延胡索的有效成分是生物碱,水煎液溶出量甚少,醋炙后延胡索中的生物碱与醋酸结合成易溶于水的盐,故水煎液中的生物碱含量增加,止痛作用增强,但对肝脏的潜在毒性作用也随之增加[3]。生杜仲含杜仲胶多煎出的有效成分甚少,盐炙后则胶质破坏,溶出有效成分较多,作用增强。乌头、川乌、草乌,有大毒,经沸水加长热水解保留了有效成分总生物碱含量,降低了毒性很强的双酯型生物碱的含量,减轻了药物的毒副作用。

1.3 用药剂量不当或随意加减用量 各种中药治疗疾病都有一定的剂量范围;剂量过小,血药浓度低,产生不了治疗作用;剂量过大,生理活性强烈,超出机体承受能力,必然产生毒副作用;尤其是有效成分是毒性成分,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十分接近。如马钱子,成人次服5~10 mg即可发生中毒现象,30 mg可致死亡。所以,严格控制药物的剂量,才能确保用药的安全。

1.4 药不对症,用药无据 依照中医药辨证施治,对症下药的原则,才能用药安全,否则会造成伤害。如黄连、黄柏、大黄组成的复方来治疗实热细菌感染,符合“热者寒之”,这一中医基本法则,但同是细菌感染,若是虚寒证,还用此方治疗,不仅疗效不佳,还会出现中毒症状。可见如违反辨证论治原则,就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各种中药既有适应证,又有禁忌证。实热症、阴虚火旺、津血亏虚者忌用温里药等。

1.5 中药质量问题 同一中药因品种、产地、种植、生产期、采收时间、用药部位、运输、储藏、炮制方法的不同而质量相差悬殊,因此毒性也相差很多倍,质量差中药容易导致中药药源性疾病。制剂水平低下,也是常见药源性疾病的原因。

1.6 药物配伍不合理 中药单用较少,大多为配伍用药,其方剂大多为多种中药配制而成。因用药应遵循中医中药的配伍禁忌,充分考虑到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除了掌握十八反十九畏,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及妊娠禁忌外,也应注意到中药与西药及注射剂配伍也应谨慎。如朱砂等含汞的中药与西药溴化钾、碘化钾合用,可引起赤痢大便,导致药源性肠炎。又如中成药消渴丸中,除含黄芪、生地、天花粉外,还含0.25 g优降糖,故误认为纯中药制剂,应用中出现低血糖昏迷的报道较多[4]。又有报道说:六神丸与洋地黄强心苷合用易引起中毒反应[5]。山楂、五味子、乌梅、山茱萸与磺胺合用会引起血尿。甘草与水杨酸类、甲磺丁脲等合用,因为糖皮质激素与水杨酸衍生物合用,能使消化道溃疡的发生增加[6]。

1.7 煎煮时间、服用方法、或盛器具不当 乌头类煎煮时间越长,毒性可以减少许多。山豆根煎煮的时间越长,则毒性相对增加。细辛末口服超过3 g,可出现中药药源性疾病,而煎煮时,有人用到几倍的量仍然安全。历代医家都主张用砂锅,因金属器具的化学性质不稳定,易与药物发生反应,影响疗效。有人将朱砂放在铅制品中,加水研细调服,造成毒性增加,患者服后心悸、气短加重,恶心、腹痛、面色苍白、汗出肢冷等毒副反应。

1.8 体质差异、过敏体质 年老、体弱、小儿、经期妊娠、心肝肾功能等情况,要特别注意,应用有毒中药易引起中药药源性疾病。据有关文献记载,涉及产生不良反应的中药达500种,能引起过敏反应的中药达150多种,而过敏性休克又占过敏反应的25。如僵蚕引起皮疹,口服鳖甲煎剂可致严重的过敏反应等。某些药物的处方剂量虽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因个体差异、年老体弱或过敏体质而出现毒副反应。

1.9 违反用药禁忌 在开处方时,违反十八反,十九畏或妊娠用药禁忌引起的毒副反应偶尔也有。例如大戟和甘草同用引起腹胀、腹痛、肠鸣;半夏与附子同用引起皮肤瘙痒;孕妇用麝香引起流产等。

1.10 认识过失 有些人认为,中药毒副作用小,可长期服用。其实不然,是药三分毒,必须正确使用,才能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如人参、艾叶、知母都有中毒反应的报道,这与剂量过大或服用时间过长等有密切关系[7] 。

2 科学地合理使用中药

2.1 应用合格的中药 中药毒副反应中相当大的比例是中药质量不合格所致,要杜绝或减少中药的不良反应,必须澄清中药的混乱现象及伪劣品种。应该加工炮制的按《全国中药炮制规范》进行加工。严禁生产不合格的炮制品和制剂。有毒中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实施。禁止制剂不纯,质量低劣的中药剂型的生产。

2.2 辨证用药 辨证有误则药不对证,会使阴阳偏盛或偏衰,以致病情更趋严重。力求辨证准确,立法有据,处方对症,同时做到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合理配伍,严格按照组方原则,合理配伍才有益于治疗,但应注意多药物合用会因药物相互作用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按病情用量,有些中药的活性与用量有关。有毒中药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中病即止。勿长期用药,避免蓄积中毒。中药活性成份含量低,作用缓和而持久,但慢性患者长期服用后,往往随之产生不良反应。如长期服用天王补心丹,朱砂安神丸、安宫牛黄丸、至宝丹等,会因蓄积汞而致慢性中毒。强调药物的正确使用,对心肝肾功能受损者、体质虚弱、个人或家族史过敏者须慎用有毒中药,尤其是中药注射液。深入开展药理、毒理研究,阐释产生毒副作用的机制并予以有效的预防。

参 考 文 献

[1] 陈裕盛,韩启光. 再论天然药物的肾毒性及诊治. 中国中西医结合肾病杂志,2003,4(4):236-238.

[2] 沈映君.中药药理学.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13.

[3] 刘平.中草药的肝损伤问题. 中华肝脏病杂志,2005(4):243.

[4] 翁维良,徐刚. 中药不合理用药与药害问题探讨. 中国中药杂志,2003,28(2):190-192.

[5] 徐永昭. 六神丸和西药合并应用的毒性反应. 中原医刊,1987(4):34.

[6] 刘军锋,王晓萍. 安胃胶囊与西药联合应用的利弊. 陕西中医,2004,25(8):749.

[7] 李家实. 中药鉴定学.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