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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道家的幸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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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3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1-332-02

摘 要 幸福是每一个人都渴望的美好人生理想,古今中外的许多圣贤学者都把幸福作为自己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主要是针对先秦道家幸福观进行探讨。

关键词 先秦道家 幸福观

老子和庄子生活的时代,残酷黑暗,人们之间勾心斗角,到处充满着是非邪恶,他们无力奋起反抗,但又不愿意与坏人同流合污,只好采取了与世沉浮的态度,去逃避矛盾和挫折,追求精神上的绝对自由,以便保全性命于乱世之中。因此,他们主张的是一种清静无为、顺其自然、返朴归真的自然论幸福观,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先秦道家的幸福观,即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

一、先秦道家幸福观的物质层面

先秦道家并不以物质利益的满足为快乐,他们十分重视对物质欲望的控制。《老子•十九章》中有充分的说明“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意思是说,缤纷的色彩使人的眼睛昏花,变幻的声音使人的耳朵发聋,丰腴的美食使人的口味败坏,驰骋打猎令人的心意狂荡,珍奇财宝令人的行为不轨。倘若人们太重视物质欲望的享受,就会使自己的眼睛昏花、耳朵发聋、口味败坏、心意狂荡、行为不轨。老子十分重视生命,建议人们不要过分的追求名利。《老子》二十五章记载:“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在整个宇宙过程中,道、天、地和人这四者都可以称之为“大”,而四者之中人就居其中之一,所以说,人的生命是伟大的,追求名利是为了人的生命,如果为了追求名利而丧失生,那岂不是舍本逐末了?他还认为外物是不真实的,也是不确定的,为外物而“守”而“骄”对人的自身是有害的。《老子》九章中有详细的说明:“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我们由此可见,先秦道家对物质欲望的享受所持的是一种否定的态度,不赞同人们物质欲望的过度享受。

二、先秦道家幸福观的精神层面

先秦道家的精神层面是一种绝对自由的境界,他们认为自由是幸福快乐的基本前提。即庄子在《逍遥游》中所说的“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无所待而游于无穷。”具体地说就是不要受外界的条件限制和约束,不要受到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的限制和约束,要与道一体,要顺应自然。庄子告诫世人,如果我们贪图富贵和名利,就会失去自由,陷入樊笼。在他看来,现实中的芸芸众生正处处为外物所赋役,为外物所牵累,他强烈要求摆脱世俗外物对人生的桎梏束缚,向往绝对自由的理想人生,主张变“人为物役”为“物物而不物于物①。”也就是说要主宰外物而不被外物所主宰。人一旦受到外物的诱惑,有待于外物就会失去自由,就无法获得幸福。幸福就是要绝对的自由,要摆脱掉所有外界条件的限制和束缚,以达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②的境界。《老子》十三章中有记载:“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在老子看来,世俗凡人之所以会宠辱皆惊,失去其内心的幸福,是由于他们的名利之心太重了,过分的计较外在的评价得失。宠辱皆惊使人们在精神上得不到自由,所以他说“宠为下”。庄子对世俗功利主义的幸福非常不理解,这见于《庄子•至乐》:“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耶?果不乐耶?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诠然如将不得己,而皆曰乐者,吾未之乐耶,亦未知不乐也。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庄子的言语之意是,他在观察世俗凡人的快乐,所有的人都争着奔向自己所向往的快乐,一副坚定而果敢的样子,似乎无法停止,他们都以为自己很快乐,但庄子却认为这没有什么值得乐的,也没有什么不值得乐的。那到底有乐没有呢?庄子认为无为的的确确是可乐的。我们由此可见,老庄所推崇的是宠辱不惊,淡泊名利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绝对自由的精神幸福境界。

三、先秦道家幸福观的个体层面

先秦道家幸福观的个体层面是通过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来表达的。他们通过推崇“真人”、“至人”或“圣人”等这些幸福的理想人格来感悟幸福。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③。”他认为世间的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都是人为巧饰过的东西,如果用它们来治理天下结果只会使天下越治越乱,造成人们的和困惑,使社会陷入功利主义和虚伪主义的泥潭之中。有鉴于此,老子才主张弃绝世俗人间的利禄功名和伦理道德,使人类的心智回复到朴素自然、纯洁无瑕的原初状态,从而达到“圣人”的理想境界。所谓的“圣人”也就说是回归到原初状态的人,即返朴归真的人。老子把这种理想的人格境界称之为赤子的境界。“含德之厚,比于赤子④”,这种赤子境界也是我们世俗凡人摆脱苦难纠缠、求得心理宁静的最佳选择。庄子的理想人格理论虽然与老子的理想人格理论有某些不同之处,但是在基本精神上还是一致的,并且对老子的理论有所发展。庄子对于儒家所提倡的“仁义之行”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和彻底的否定。认为仁义道德规范诱发了人们喜爱利益的贪求之欲,以致成为贪利者的假借之器。这见于《庄子•徐无鬼》:“爱利出乎仁义,捐仁义者寡,利仁义者众。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乎禽贪者器。”仁义的提出和推行完全破坏了人的“素朴”天性。所以庄子极力主张人们要达到“无知无欲”的“真人”境界。所谓的“真人”也就是“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折,其入不距。倏然而往、倏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⑤。”由此可见,老庄的理想人格所追求的是一种纯真质朴、自然无为的快乐。

四、先秦道家幸福观的社会层面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理解,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体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尽管老子和庄子都为我们讲述了非常生动的理想人格的完美形象,但人毕竟是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的。因此,我们在探讨人生的幸福时就不能脱离社会层面去单独考虑。先秦道家主张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无为而治的最好社会形式就是“小国寡民”。有关“小国寡民”的社会图象在《老子》十八章中有具体的描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所推崇的“小国寡民”,并不是一种简单复古或者倒退,他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在于追求的是一种淳朴的民风,向往的是一种没有军队和战争,没有国王和贵族势力,社会井井有条,大家平等自由相处的美好社会制度。庄子的政治思想与老子的政治思想十分接近,他把自己理想中的社会称之为“至德之世”或“无何有之乡”,具体的描述见于《庄子•马蹄》:“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失。”庄子认为要达到至德的时代,就要不标榜圣贤之人,就不要任用有才能之人,因此他说:“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⑦”。庄子对于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设计,实际上也是以自然主义为原则的,在他看来,整个世界原初的混沌状态才是人类社会至善至美的淳朴境界。而这种看似复归倒退回原始社会的状态,却恰恰可以使黎民百姓在动乱的年代中安顿自我,使人们恢复自由,获得幸福得生活。

注释:

①庄子.庄子•山木.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②庄子.庄子•逍遥游.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③老子.老子•十九章.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④老子.老子•五十五章.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⑤庄子.庄子•大宗师.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

⑦庄子.庄子•天地.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参考文献:

[1]陈瑛.人生幸福论.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2.

[2]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刘韶军,陈业新.道家逸品.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10.

[5]张书珩.道德经•南华经.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4.

[6]陈少明.论乐:对儒道两家幸福观的反思.哲学研究.2008.9.

[7]王刚.对先秦道家幸福观的多维度探析.学术交流.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