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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尻何是体罚学生的常见方式
屁股,生理学上称为“臀”。对于臀,明代宁一玉在《析骨分经》中的“臀”条称:“尻上横骨为腰,挟腰髋骨两旁为机,机后为臀,属足太阳膀胱经。”与研究臀一样有历史的,则是体罚中的“打屁股”行为。
古代老师体罚的方式很多,脸、手、背、腿、脚这些从上到下的部位都可以打,如掴脸、打手心,而其中以“打屁股”最常见。“打屁股”是口头语,书面语叫“笞尻”,通称“笞教”,具体说是“用扑作教”。
笞教的对象,主要是学子和孩子。清褚人获《坚瓠集・壬集》“岁考生童”条,引吴复庵《咏岁考生童・驻云飞》:“真个蹊跷,新进高年各讨饶,文字原颠倒,疾病应昏耄。自古法难逃,用扑作教。虽不伤臀,示辱还堪恼,掩耳吞志忍这遭。”
吴复庵所述的是明朝笞教现象。明朝学生岁考分为六等,“用扑作教”是惩戒没考好、成绩排在第四等学子的。被“打屁股”并非最糟糕,如果再差一等则是直接降级,甚至关起来,或开除。为免遭降级,保留学籍,于是出现了在今天看来很滑稽的一幕,不少学子会央求主考官(督学)打自己的屁股,此即吴复庵在《咏岁考生童》所说的“求打声如沸,赐打甘如醴”。
古代这种笞教现象曾被当年来华的外国人作为“新闻”记录了下来。明嘉靖年间来华的葡萄牙人克路士在其撰写的《中国志》中写道:对生员,“如果他(主考官)觉得他们尚有学习能力,便命令鞭打他们;如果他们挨了打又不能改正,他下令除鞭打外,把他们关押几年……”此外,他的同胞伯来拉来华时也曾看到过类似一幕,并写进他的《中国报道》中:“考不合格的学生被打发回去再学习。因懒惰、懈怠而荒废学业的,要受到鞭笞,有时被投入牢狱。那年我们在监牢里遇到这种人,我们发现很多人像这样受到处罚。”
即便到了学制改良的清末民初,笞教仍是老师常用的教育手段。
棍棒教育何时始
古代老师喜欢“打屁股”除臀部生理上适合体罚、不易致残和外露外,还与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有直接关系。“打屁股”这种教育方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这从《易经》上可窥一斑,第43卦第四爻是“臀无肤,其行次且”,第44ヘ缘谌爻是“臀无肤,其行趑趄”。这两则卦爻意思相同,都用“臀无肤”来表述观点。为何“臀无完肤”?不就是笞打所致嘛,不然也不会连走路都不稳。
对于“打屁股”,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尚书》中说得更加清楚,卷二《虞书・舜典》称:“移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舜帝在器物上刻画过五种常用的刑罚,其中的“扑作教刑”就是用木棍抽打作为学校的教规,可见“棍棒教育”在中国的历史有多么悠久。
到周代,允许体罚学生被进一步明确。《周礼・春官》“小胥”条称:“小胥掌学士之征令而比之。y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小胥相当于助教,协助大胥召集学舞蹈的卿大夫这类贵族人家的子弟,负责点名,发现有迟到的便用y爵来罚他喝酒,对练习懒散不积极的可以用鞭子或木棍抽打。此后“棒打”成为古代教育的常规手段。
但古代的“棒打”是有严格规定的,并非“随便打”。要讲“礼”,不能与儒家教义冲突。打学生屁股不宜打得太重太狠,不扒裤子,不摁地上,执行时喝令学生趴在条凳上再打。
已故现代作家沈从文对自己当年学校“打屁股”印象深刻,他在回忆录中写道:“逃学失败被家中学校任何一方面发觉时,两方面总得各挨顿打。在学校得自己把板凳搬到孔夫子牌位前,伏在上面受笞。处罚过后还要对孔夫子牌位作一揖,表示忏悔。”
这种打屁股是对普通学生而言,如是秀才或是中举子则不能随便打。明清时期要报告地方官,先革去其身份后方可“棍棒侍候”。
古代家长的态度
学生调皮被打屁股的事在古人笔下有很多描述,反映明清世情的小说《醒世姻缘传》中便有好几处“打屁股”情节:如第六十二回,名叫狄希陈的学生戏弄老师,于是,老师“叫门子抬过凳来,按翻凳上。时在初秋天气,还穿夏裤的时候,二十五个毛竹大板,即如打光屁股一般。”
古代老师体罚学生,学生是不能吭声的,更不能反抗,否则加罚。但是古代学生承打能力也不是个个都行,有时被打重了或是太伤自尊心,也会闹情绪,甚至要自杀。清代独逸窝退士所编的《笑笑录》就有一则“打还”的故事:一孔姓学生因骂老师被体罚,哪知这家是老年得子,孩子娇生惯养,他回家便告诉妈妈:“先生打人,我必打他,不然,有死而已。”家长一听,怕孩子真有个三长两短,可学生怎么可以打老师呢?于是就托人找那位老师协商,贿赂老师数十金,请老师给学生打一回。
古代讲究师道尊严,相信“严师出高徒”、“板子头上出状元”,?家长一般不会干涉老师打孩子,但是有的家长因为过于心疼孩子,有时也会向老师求情。
父母也爱打屁股
俗话说,“颈项缚绳子,屁股打板子。”在古人看来,屁股似乎是天生挨打的。细究起“打屁股”历史,“父母打”远早于老师体罚学生。
由于崇尚“棒打出孝子”的传统家教理念,远在先秦时,中国家长就把打孩子立为“家规”。《管子・形势》中称:“弱子,慈母之所爱也,不以其理动者,下瓦则慈母笞之。”这里的“笞”,可打背、臀、腿等部位,但出于避免实质性伤害的考虑,都选择打屁股。故这句话可这样理解:做母亲都是疼爱小孩的,但如果小孩任性拆房上的瓦,做母亲的不能手软,要打他屁股――民间流行的“一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说法,即由此而来。
在古人看来,家长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礼记・内则》中有这样的说法:“父母怒不说(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说明,即使做父母的错了,打你你都得受着,应更加孝顺,孩子乖乖地挨打才是好孩子。据《孔子家语》,中华“五帝”之一的舜帝,小时候其父亲瞽瞍体罚他,舜很懂事,“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意思是,如果父亲用小棍打,舜便老实挨着,如果是大棍打,舜就会跑开。为什么要跑?舜怕自己被打伤了,让父亲担负不义的骂名。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三十三回里也描写有贾宝玉被父亲贾政“按在凳上”打屁股的情节。看到宝玉身上“由臀至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王夫人虽然心疼宝玉,但也无可奈何。其实,不只孩子会被打屁股,居于从属地位的妾婢奴仆等都可能被体罚,尊惩卑,上罚下,主责奴(仆)很正常。明朝时曾有一家族的“规矩”是这样:策打婢妾时“俯榻解h,笞尻五下六下,下不过胯后,上不过尾闾是也。”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喜欢“打屁股”,除与传统的教育方式有关外,还受到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是“耻感文化”的一种表现。屁股毕竟属于敏感部位,打屁股,特别是扒掉裤子打,涉及隐私,一般人耻于“笞尻”,故打屁股的惩罚、训诫效果比一般的手段要好,且相对于“掴脸”什么的,尚有温情的一面。
至于“国法”中的笞杖刑,与“校规”、“家法”中的笞教完全不同,另作别论。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