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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与洗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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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从来都是自带神秘的属性。艺术品中总是满含隐语,艺术市场更是攀枝错节地由一些无法言说的规则和制度架构着,在这些并不透光的屏障之下,艺术市场野蛮生长却也有条不紊。但当人们突然间发现,在频繁爆出的震惊众人的洗钱犯罪中,艺术市场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并试图规范这个深不见底的特殊范畴。

《纽约时报》曾做专刊评论,题为“艺术市场是否已经变成了洗钱犯罪不知情的帮凶?”

但很快,被多家专业媒体群起而攻之,抨击其中的推理漏洞,逻辑错误,其中ART MARKET MONITOR 的文章“《纽约时报》还没有搞清楚在艺术市场中洗钱是怎么回事”得到了最多转载。

艺术市场与洗钱犯罪,这个纵跨了艺术,法律,和金融的复杂领域,显然是无法在千字之间细述究竟,但这场艺术评论领域的声势浩大的对决,却可以让我们了解到一些贯穿在艺术市场和洗钱犯罪之间,核心的游戏规则和支撑命脉在哪里。

《纽约时报》“艺术市场,已经变成了洗钱犯罪不知情的帮凶?”

当你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会有一堆纸质的文件阐明这座房产所有的资料信息,包括你的名字,在你之前的拥有者们的信息。但当人们在进行艺术品交易,艺术品拍卖的时候,即便拍品价值高达1亿美元,它的“身份”(产权信息)通常都是被隐去的。

有时候,在这件艺术品的身份描述上,会有“来自欧洲藏家”这样的字眼,但买家还是对它的来源无从知晓。甚至有些时候,连拍卖行都不知道谁是真正的卖家。

保密制度一向是艺术世界的核心准则。对买卖双方匿名,不仅保护了隐私,也增加了神秘度,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过往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污点。但现在,有专家表示,艺术市场的这种制度,是在曾经交易环境还很单纯的时候被制定的(那时候,只有少数几个有钱的藏家参与到艺术交易中来)但对于现在复杂的交易环境中(艺术品不仅像商品一样被交易,且频频参与到洗钱犯罪中),还保持这样的保密制度,不仅很奇怪而且非常草率。

“因为匿名制度,保密制度,使得艺术市场对于洗钱犯罪来说,是非常合适的掩护领域”, Thomas Christ这样说道―― 巴塞尔学院的一位董事会成员。“现在我们不得不要求提高艺术市场的透明度,了解清楚钱从哪来,到哪去”。

近些年间,这种有关艺术世界中匿名制度的讨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尤其是在“Panama公约”被之后,这份文件中详细阐释了如何用企业作为幌子来隐去所有权,避税和进行洗钱。现在,像巴塞尔学院这样的专家团体,正在积极投入研究,以制定出一套方案可供交易者和拍卖行应用来遏制住艺术洗钱的趋势。像是,佳士得拍卖行,日前已经强化了反匿名制度的政策,要求所有经过拍卖行的拍品都必须清楚地说明拥有者的信息,如果有任何疑点,那么佳士得就会延期交易。

尽管如此,拍卖行还是常常被卷入各种各样的洗钱罪案中。在近期发生的一起洗钱案中,美国政府当局在一起民事诉讼中控诉马来西亚政府官员挪用数十亿美元的公款,来投资房地产项目和购买艺术品,包括巴斯奎特、梵高、罗斯科等大师的作品,大部分是通过佳士得拍卖行拍得。随后,这起洗钱案中的一位官员,被查出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公司,并用这些艺术品中的一部分作为抵押品,从苏富比拍卖行拿到了1亿多美元的贷款。

在这个过程中,拍卖行是知情的么?显然不是。另一起不久前发生的纠纷,似乎也说明了,拍卖行本身也不太知晓他们所经手的艺术品出自谁人之手。在这起案件中,一位藏家控诉苏富比拍卖行卖给了他一幅价值1600万美元的Henri Toulouse-Lautrec 的画作,但却不知道前任藏家的任何信息。

这幅Toulouse-Lautrec的作品名为“Au Lit: Le Baiser”,2015年被委托给苏富比伦敦进行拍卖,画作中两个女人在床上相拥。把这幅画交给苏富比的是一位瑞士的画商Yves Bouvier,他签署了此类交易的一份标准文件,其中规定了委托者必须出具资料以证明他是作品的所有人或者被授权来出售这幅作品,这样交易才能进行。

但是这幅作品真正的拥有者是Dmitry E. Rybolovlev,一位俄罗斯富豪,Yves Bouvier是只是他的艺术顾问。虽然他表示曾经确实有授权给Yves Bouvier进行这次交易,但是也斥责苏富比在交易进行之前,应该查清楚真实所有者的身份,“这样价值不菲的艺术作品,竟然能够在拍卖行完全对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拍卖,这实在太荒谬了”,Rybolovlev的律师 Tetiana Bersheda这样说道。

但事实上,据专家所说,这样的事情常有发生,“拍卖行知道所有人是谁么?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常去查这件事情”Amelia K. Branko,一位专注艺术领域的律师这样表示。

对于洗钱案来说,艺术品是再合适不过的载体。不仅是因为上面提到的,在艺术市场中,有着极为严密的匿名制度,从而降低了罪案参与者被曝光的风险,而且,专家表示,因为艺术品不仅容易转移,存储也不惹人耳目,在地下室或者是离岸的免税港,都能够悄无声息地进行。而且,也不像房地产市场,价格突然间的变化一般都不太会发生,但在艺术市场里,却极有可能,因为市场趋势或者是藏家的个人喜好,艺术品的价格可能在一夜之间升为天价。

除了埋下洗钱犯罪的隐患之外,这种买卖双方的匿名制度还会影响对于艺术品所有权的追踪,而这是鉴定作品真伪的一个关键因素。

匿名制度常常是艺术品造假诈骗案中的重要助推力量,例如,有着165年历史的诺德勒画廊在就因此在一场诈骗案中被摧毁。一位来自美国长岛的画商和她的男友带来了一幅“名画”,以8000万美元的高价卖给了画廊的藏家。他们说这幅画是转手自一位神秘的藏家,但实际上,只是在车库里创作出来的伪造品。

Jeanne Greenberg Rohatyn,一位纽约的画廊主,同时也是一位艺术顾问,说他们正在做一项这样的工作,请专家学者整理出一份特定艺术家全部作品的详细目录,当藏家需要所有权的信息时候,就能了解到权威的内容。

但是她也表示,他们不会彻底抵制对于交易中隐私权的保护。“虽然我们在尽力使交易更加透明,但毕竟藏家的私人收藏就是他们的私人收藏,没有必要接受公众的检查和监督。”

在财经领域,财政部也在积极尝试着各种措施来使得艺术品交易更加透明。

从去年开始,财政部的官员开始要求银行开始鉴别以空壳公司名义来开户的顾客。在房地产领域,他们甚至推行了一套试点方案,要求彻查在纽约和迈阿密地区,以现金和空壳公司来购置房产的人们。但是唯独在艺术市场,这种加强交易透明度的措施并没有施行多少。2012年,纽约的一家法院曾试图要求拍卖行将卖家的信息告知于买家,但这一法令也很不幸在上诉中被。

拍卖行和专家们都表示,在艺术市场中的洗钱犯罪是很少见的,关于它的是被严重夸张了的。反倒是,如果因此就取消匿名制度,才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作,也会严重影响参与着的隐私权。一些卖家表示,他们有时是为了偿还债务而出售家族藏品,或者是博物馆因为资金问题希望悄无声息地出售藏品,这种时候,他们最不希望的就是自己的身份被曝光。

如果强硬地在拍卖行中施行这样取消匿名制度的举动,只会迫使更多交易参与者转向国外,或者地下黑市,好保证自己的隐私。

“我们必须很小心地处理”,Evan Beard,美国信托的艺术金融顾问这样说道,“除非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对市场做过多的干涉。”

ART MARKET MONIT OR“《纽约时报》还没搞清楚在艺术市场中洗钱是怎么回事”

《纽约时报》常常犯一个错误,那就是单凭着不靠谱的推理和依据来分析艺术市场。在他们昨天关于艺术品洗钱的文章中,随意地串联起三件互不相关的事情,就来质疑,艺术市场中的匿名制度是造成洗钱泛滥现象的根本原因。

不是说他们讲的完全没有道理,而是在论证过程中,不仅用的事实依据很牵强,而且逻辑也非常混乱。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出在,文章首先指出房地产领域的交易是非常透明的,然后又用了几段来详细论述,对比房地产领域,艺术市场的交易是如何隐蔽,密不透风。问题是,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自圆其说的――“当你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会有一堆纸质的文件阐明这座房产所有的资料信息,包括你的名字,在你之前的拥有者们的信息……他们甚至推行了一套试点方案,要求彻查在纽约和迈阿密地区,以现金和空壳公司来购置房产的人们。但是唯独在艺术市场,这种加强交易透明度的措施并没有施行多少。2012年,纽约的一家法院曾试图要求拍卖行将卖家的信息告知于买家,但这一法令也很不幸在上诉中被……”

但是,《纽约时报》没有搞懂的一点在于,那套试点方案能够在纽约和迈阿密地区实行的原因在于,这种千万美元级别的房地产市场,往往都是由一些强有力的实体经济体所主导操控的,其中交易双方(或多方)的身份等信息,也都已经被这些实体的平台保护得很好了,一般不太容易被露出。而在艺术市场中,这种大规模的实体经济体并不多见。

那么这就意味着,艺术品市场非常适合给洗钱犯罪当载体,打掩护么?《纽约时报》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这样来论证:“对于洗钱案来说,艺术品是再合适不过的载体,因为艺术品不仅容易转移,存储也不惹人耳目……也不像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大规模波动一般不太会发生,但在艺术市场里,却极有可能,因为市场趋势或者是藏家的个人喜好,艺术品的价格可能在一夜之间升为天价。”

对于洗钱犯罪来说,一般都是只想要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载体来掩盖巨额的资金流,因此,这个载体在价格上的巨大波动,可以说算是大忌。洗钱者不会指望通过在这个载体上交易来获利,相反他们倒是希望在这个过程中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损失来掩盖原本违法的资金流动,因为这是洗钱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另外,如果为了洗钱而购入的物品有任何滞销的可能的话,洗钱就无法顺利进行,而艺术品,即便是最顶尖的艺术品,也是会因为各种原因(法律的或市场的)而滞销。

《纽约时报》能这样来描述艺术市场与洗钱犯罪之间的关系,实在很是无知,起码说明了他们负责文化版面的编辑和负责财经板块的编辑们之间是差不多脱节的。

其实在艺术市场中,拍卖行是最安全的领域,因为拍卖行会对客户做极为详尽的调查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洗钱犯罪的发生。拍卖行往往设有专门的合规人员来检测交易的进行情况,而且如果有任何大额的私人交易以不正当的方式发生,而拍卖行不加以阻拦的话,就很容易被执法部门盯上。《纽约时报》也承认这一点,并指出,Jho Low在被卷入洗钱案之前,在拍卖行方面是畅通无阻的,但在案件败露之后,他便再也不能以拍卖行渠道参与到艺术市场交易中。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纽约时报》有问题逻辑的核心部分―― 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分析和与艺术市场间的比较。政府只是规定,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公司必须要将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报备给相关政府部门,但是却从来没有规定过,交易双方要彼此互相知道对方的身份。

暂且不说,房地a和艺术市场没有任何可比性,即便是,政府对于艺术市场也实施了和房地产行业一样的政策,那也只是要求艺术市场的中间环节机构(拍卖行,律所和画商)将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报备给政府部门,而绝不是要求买卖双方彼此知晓。

而且,对于房地产来说,政府部门用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措施和手段,也是不太可能应用在艺术市场中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不像房地产市场,艺术市场中不太会有一个大型的实体经济体,可供执法部门可以锁定一个特定部门,进行实时追踪审查。所以,对于艺术领域,政府只能依靠对于艺术交易中必经的银行系统的审查来进行监督。

总的来说,《纽约时报》犯的错误在于,混淆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个是艺术品完整所有权产权链审查(这要求里面每个环节绝对的真实性,而这就要求在艺术领域中建立起一个实体经济体,能够在合法的程度上保护所有者的隐私权),另一个概念是,交易参与者受益者的身份审查,这一点对于艺术领域来说,就容易实现得多,因为不管是银行,还是拍卖行,都会在艺术交易中对于买家卖家进行深度的调查和了解,包括他们的身份和实际购买力等等,而这两个概念的混淆,决定了他们没有正确地解读艺术市场与洗钱犯罪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