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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何世义的爱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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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何世义总喜欢一个人凝望着纽约的夜空,神思飘渺。这时老婆董秀娟多半已入梦乡,嘴角挂着模糊的笑意,不知梦中的她身在何方,故乡,还是这斑斓陌生的繁华之邦?

董秀娟是何世义去年寒假回国时从家乡领来的妻子,她很俊美,然而只有初三文化水平,相对于纽约某大学生物化学专业的硕士何世义,她简直就是个文盲了。何世义是个内向的男生,在美国朋友很少,其中走得最近的是来自天津的宋健。朋友宋健每次见到董秀娟时,都会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好奇。何世义知道,宋健既好奇于董秀娟的美貌和少见识,更好奇于堂堂生化留学硕士何世义的选择。真的,何世义的选择在众多的留学生里,实在显得太格色了。

宋健有一次终于忍不住问何世义,你们之间有爱情吗?

何世义白皙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不饶人地反问道:爱情是什么,你得到过吗?有几个人真正拥有过?

她只喜欢他的大脑,对他的身体却了无兴致

留学生何世义来自皖南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村庄,有着异常聪慧的大脑和瘦弱局促的四肢。他身高1米67。聪慧的大脑令何世义在学业上一路凯歌,当年他是以皖南地区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中国北方一所名校的,几年之后,又以罕见的托福和GRE高分,被纽约一所高校录取。而瘦弱的四肢和1米67的身高,却让他在情路上跌跌撞撞,历经坎坷――在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自己的情场失意归结于此,当然,人前他从未自卑过自己的形体,人前的他永远是那么自尊。

那年,当何世义满载着父母的重托踌躇满志地从皖南来到他就读的那座北方名城时,不到2个小时,敏感的他就意识到自己瘦弱的身躯在那些高高大大的北方男生之间显得那么单薄渺小可有可无,看来今后惟有更加努力才能把自己显出来。半年之后,他宿舍的一名大大咧咧的男生对他说,何世义,你真不应该选择北方的高校,如果你去了南方,你这样的身高或许算得上中等,可在我们北方,你就一个三等残废,女生谁会跟你。何世义大怒,他本想举例捍卫小个子的诸多优势,可终究没说出来,他暗暗发誓今后会用事实来说明一切,以他何世义这样的才华,不信会没有女生青睐,而且,一般的女生他还不动心呢,要找,准也找个高个儿!

研三快毕业的时候,何世义终于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她叫章梅,也1米67。虽然同样一个1米67,可在女生堆里就算中上等个子了――唉,老天爷真是不公,好像给男生和女生定了两套不同的标准。1米67的何世义和1米67的章梅是在一次高校辩论会上认识的。章梅就读于同城的一所师范大学中文系。章梅为何世义的口才才华所臣服,何世义为章梅的形象气质而倾倒。两个人好了两周后,何世义就把章梅领回自己的宿舍,谈不上显摆,倒有示威的含义,很让同宿舍的伙伴们跌了回眼镜。

可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准确地h,是章梅冷静了下来。

章梅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呢?她长得属于粗线条的稍作装扮很浓艳的那种,偏古铜色的皮肤,乌黑浓密的一头长发,男孩子似的粗眉毛,很活泼的眼睛,披上一件麻披肩,颇有吉普赛女郎的味儿。而文弱的何世义偏偏白得要命,脸上胳膊腿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毛细血管。章梅有时候看着何世义的脸,心想所谓的吹弹即破的皮肤,或许就是何世义这样子。他真像长年生活在地下室里的人啊,对了,像闷在窖里的退了皮的马铃薯,一种病态的白。相对于何世义,章梅觉得自己仿佛健康得有点儿肆无忌惮。走在何世义的身边,她感觉自己像膨化食品迅速鼓胀。为了照顾何世义的身高,她忍痛抛弃了高跟鞋。而地球人都知道,高跟鞋是可以使女士的小腿显得修长的。抛弃了高跟鞋的章梅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的小腿越来越粗了,跟何世义的麻杆小细腿正好形成鲜明对照。所以,章梅越来越不喜欢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跟何世义在校园等处溜达。她喜欢月光下坐着的何世义,那时候她可以尽情享受他的才华横溢,而不必为两人形体上的反差苦恼。她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她只喜欢他的大脑,对他的身体却了无兴致。

不过是摔了一跤,她就和他分手了

当章梅的心理发生微妙变化的时候,何世义却正为自己的出国深造忙得焦头烂额,他之所以忙出国,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也是为了章梅,本来生化专业的学生出国率就高,当时该专业最先进的东西还就得到国外尤其是美国去学。而章梅,曾经不止一次地流露出想出国的意思,可是以她现在的学校名气及所学专业,出去还是挺费劲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何世义先出去,然后章梅办个陪读再跟着出去。何世义心里早就盘算好了,所以他的考托及留学申请等办得巨努力。然而他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在准备着,却丝毫没有向章梅透露,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另一方面,也是给自己一个回旋的余地,万一出不去,他也不至于尴尬啊,何世义永远是个爱面子的敏感自尊的男孩。

就在这期间,变故发生了。

那是一个响晴的白天,何世义邀请章梅去看一部美国大片,章梅挺勉强地答应了,她实在不喜欢跟他大白天一起出去活动,偏偏章梅同宿舍的两个女生也申请同往,于是,何世义骑着自行车带着章梅,另两个女生也是一骑一带地出了门。刚骑出校门不远,嘭一声,何世义的自行车轧上了一块小石头,跌倒了,后座上的章梅重重地摔了下来,由于是夏天,章梅穿着短裙,所以摔得就格外惨,小腿和膝关节当即就肿起了大紫包,章梅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何世义赶紧起来搀扶她。另两个女伴也赶紧跳下车,一顿呵护问候,满脸是掩饰不住的同情,这最让章梅受不了――或许就是在这一瞬间,一直犹豫不决的章梅下定了决心,跟何世义分手,她需要更加强壮的臂膀来依恋。

何世义的留学手续是在两个人分手3个月之后批下来的,那时候他俩都毕业1个月了。出国前夕,何世义最后一次约章梅出来话别。当他告诉她自己马上要去纽约时,他捕捉到她的眼神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她后悔了吗?然而章梅除了祝贺,终究没有多说什么。这反而轮到何世义后悔了,如果他当初早一些告诉章梅自己的出国活动,或许结果会有所不同。然而,果真如此,那章梅爱的究竟是他本人呢,还是他的留洋身份呢,他不敢也不想细究了。

两个陪衬于是没话找话,这一聊,聊出许多火花

飞抵纽约的时候,前来接待的同胞还真不少,其中一多半是各高校的留学生,男同学居多。敏感的何世义不到半个小时就又意识到,不少男同学热情的背后都潜藏着或多或少的目的性,他们不停地拿眼睛寻摸那些有几分姿色的新女生,大有踩点之嫌。而像他这样瘦弱浓缩的男孩子,在人堆里颇有鸡立鹤群之感。何世义不为人知地叹了一口气。

像大多数留学生一样,美国的大学并不承认何世义在中国取得的硕士学位,所以他只得重新在美国攻硕。由于在国内时就打下了很好的底子,何世义学起专业来并没有太大的压力。语言关对聪明的何世义来说更算不了什么了,在国内他就每天坚持听美国之音和BBC广播,加之很高的语言天分,所以到纽约半个多月,他跟老美对起话来就几乎没啥障碍了。从表面上看,何世义很快就融入到纽约的生活中,没有惶恐,没有太多的不适。

何世义也不咸不淡地交了几个朋友,宋健是其中关系最密的一个。宋健是那种很招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坏坏的,很阳光,也很仗义,交友甚广。宋健有时候会拉着何世义去参加一些同胞联谊会。去了几次,何世义就看出名堂来了,这样的联谊会,有点儿类似于大学时的男女生互结友好宿舍的联谊活动,暗藏着男女相识相亲的味道,不过大家心照不宣。何世义还深切地意识到,留学生男多女少,比例严重失调。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直接导致许多帅哥儿形单影只打光棍,而一些长相平平的女生却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而且,女生比男生还多了一层优势,她们除了向男同胞抛绣球,还可以跟老外牵手。相比之下,男孩子能够套上女老外的概率要低得多了。27岁的何世义认识到自己想在这样的氛围里牵上理想的红酥手,难啊。

两年的留学生活很快滑过去了。

当然,主人公何世义的情感生活也并非完全乏善可陈,其间他也曾对一个女孩有过意意思思的好感,对方对他好像也有点朦朦胧胧的意思,只是此情堪追忆,当时已茫然。

这个女孩名叫罗爱华,湘北乡下人,在国内时是在家乡小城县委里做科员,嫁了个随遇而安的丈夫,日子原本平淡而简单,偏偏罗爱华腻味了那种波澜不惊枯燥乏味的生活,于是辞了工作,离了婚,只身来到美国。她被纽约一所普通校的商学系录取,但没有拿到奖学金,所以周末和节假日都豁出去打工,过得很勤勉。何世义和罗爱华也是在一次留学生联谊会上认识的。起初,何世义并没有太留意细长眼睛、有点儿突嘴唇的罗爱华。罗爱华唯一让人动心的是她那娇巧玲珑的身材,含着南方女孩子的一些秀气。也是因为无聊――无论如何,处事低调不势张扬的何世义和罗爱华都不可能成为联谊会的主角,他们只是可有可无的陪衬。两个陪衬于是没话找话地聊了起来,这一聊,聊出许多火花。他们发现彼此有太多的共同话题,譬如两个人都对国人的不讲卫生恨之深深,对中国城的脏乱差有切肤之痛。对这种无聊的聚会感到寡淡无趣。两个人都很爱国,都对国内的城市建筑很失望,对环保有责任感和迫切感。这次聚会之后,两个陪衬私下里有了更多的交往,何世义到罗爱华租的宿舍里吃过几次她做的辣子鸡,罗爱华也欣然接受何世义的邀请一起下了几次馆子。但在两个人的关系问题上,俩人谁也没多说什么。倒是宋健看出些苗头来,一次他悄悄地对何世义说,如果你真的对罗爱华有意思,就快下手,迟则生变,我见得多了。何世义未置可否,他也说不清自己对罗爱华的感觉,他想走走看。而且在潜意识里,他还是更喜欢高个子女生――说来也怪,似乎大多数矮个子男生都有这个审美取向。

她没有向何世义解释过什么,当然,原本也不需要什么解释

其间罗爱华打工换了好几个地儿,餐馆端盘子,校内图书馆管理员,工资一直相当低。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找到一份在歌剧院售票的活儿,钱虽不多,但眼界开了。在跟何世义见面时,她总忍不住告诉他自己在歌剧院的所观所想。对罗爱华来说,歌剧院售票厅是窥视美国上流社会的窗口。在她眼里,除了那些买后排站票的穷学生外,所有的歌剧观众都是这个社会里的成功者。别看偶尔冒出个穿牛仔装的,那也一看便知是名牌货。至于那些盛装而来的绅士淑女,那些长年包订包厢、前排的富翁贵妇人,他们的一举一动就更让人遐想。嗅着大厅里绰约漫延的香水味,看着大腹便便的男人们殷勤地为高胸丰臀的女士们拉门让道,罗爱华目光里的敬慕与嫉妒越来越露骨,或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罗爱华的这些细微变化,何世义并没有敏感地捕捉到,在感情方面,他的高智商毫无用武之地。

在何世义几乎想向罗爱华递橄榄枝的时候,宋健却兜头给他来了一盆冷水。那已是何世义和罗爱华相识半年以后了。宋健对何世义说:“我让你早点下手你不听,这下好了,你出局了!又一棵国草要流失了(他们的小圈子里,把女同胞牵手男老外,称为国草流失。)。”

看着何世义莫名其妙的表情,宋健叹了一口气,说:“我也就跟你说说,不会再告诉第三个人。罗爱华前天让我帮着介绍男朋友――毕竟我的交往圈子广呀,她才认识几个人?我问她想要什么样儿的,你猜她怎么说?她回答说‘最好是美国人'――”

何世义冲口而出:“罗小姐不是那种人!”

宋健:“你错了,越是出身卑微的人,往往越容易适应新的环境,也越容易变得功利和实用。从愤慨到缴械投降,其实只有半步之遥。”

何世义的一颗心沉了下去――他和罗爱华明明并没有怎么开始,为何却有这样细切的幻灭感?

宋健自己其实正跟一个美国妞打得火热,可在男留学生里有这么一种说不清却又根深蒂固的看法:中国男生如果泡上了美国女生,那是能耐。可中国女生如果勾上了老外,那就是崇洋肥水外流,让男同胞很没面子。或许正是这样的思维惯势在作怪,一向善良乐观的宋健那天话儿多起来,他说,像罗小姐这样的东方女孩,老外往往更垂青。也不知怎么了,老外身边的中国女孩,往往细眉长眼,塌鼻突唇,咱自己人觉得跟没进化好似的,可人家偏偏当宝贝供着,或许那就是他们眼里的东方神韵……”他发现何世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就悻悻地封了口。

时间不长,何世义果然看见罗爱华小鸟依人般依偎在一个高大的美国男子身边,据说那男子是宋健的美国女友给搭的桥。罗爱华没有向何世义解释过什么,当然,原本也不需要什么解释。

去年寒假,何世义回国省亲,眼看着就小三十了,婚姻还八字没有一撇,父母很着急。也有一些国内大本或大专毕业的女孩家主动向何家提亲,何世义都没有同意,他最后选择了同村的董秀娟,一个水灵灵的、跟这个浮躁的社会好像了无瓜葛的女人,尽管她的文化程度仅仅初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