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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诚见完与恩”的句式特点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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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阶段学习文言文,正确分析句式特点,准确判断主动句和被动句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翻译句子,并影响对整篇文章的理解与把握。柳宗元的《童区寄传》,对文中“郎诚见完与恩”一句,有人认为是被动句。笔者认为欠妥,在此提出拙见与同行商榷。

我们知道,汉语的叙述句,根据主语同谓语之间的施受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主动句和被动句。主动句,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即施事者。如:“季氏将伐颛臾。”(《论语・季氏》)“季氏”是“伐”这个动作行为的发出者。被动句,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动作行为的接受者,即受事者。如:“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司马迁《报任安书》)“放逐”这一动作行为,屈原是接受者,即受事者。不难看出,主动句表示的是主动意义,被动句表示的是被动意义。

表示被动意义的句子又可以根据有无专门表示被动的形式标志而分为两类:(1)只在语义上表示被动而无被动形式标志的句子,也就是语义上的被动句。如上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放逐”这一动作行为,不是屈原发出的(施事),而是楚怀王,屈原是“被放逐”。这类句子,在形式上同主动句完全一样,被动意义只能从主语同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上去理解,也就是说,主语是谓语动词的“受事”,而非“施事”。(2)有标志的被动句。这种句子在谓语动词的前面或后面,带有表示被动关系的词语。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汉书・项籍传》);“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在这种有标志的被动句中,较常见的有“于”字句、“为……所……”句、“被”字句和“见”字句。

在学习文言文的过程中,因为了解了这几种被动形式,有人在句子中见到标志性词语后就确定该句是被动句,把标志性词语作为判定主动句与被动句的惟一依据,这不仅容易造成两种句式的混淆,而且会错误理解文意。

所谓标志,只是因为其有标志作用,而实际上它们所在的句子并不是绝对定形的,意思也非绝对固定的,只因习惯如此,故以名之。汉语的主动句、被动句,终究是由句子自身所表示的意义所判定的。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古汉语的“见”字句的表义特点:

在先秦汉语中,“见”是被动助词,它位于及物动词前,构成“见 及物动词”的被动句式。如:①“人皆以见侮为辱”(《荀子・正论》)。②“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这两个句子中,“见侮”,即被欺侮;“见保”,即“被保护”。表达的都是被动意义,因而都是被动句。

“见”字句还可以与“为”字句对比着用,更显示出“见”字是被动句式的一个标志。如《韩非子・说难》中的“厚者为戮,薄者见疑”,意思是受罚重的被杀掉,轻的被怀疑。

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确实有很多“见”字表被动的句子,但是,绝非句中有“见”字,尤其是动词前有“见”字就是被动句。读南北朝以后的作品尤其要注意这一问题。

南北朝以后,被动助动词“见”发展出一种新的用法,即可以用在主动句的动词前,表示“对我怎样”。如“生孩六月,慈父见背”(李密《陈情表》),“慈父见背”,不是慈父被背,而是慈父背我去世了。再如“冀君实或见恕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见恕”,不是被恕,而是原谅我。

“见”的这种新用法,并不是代词,而是副词性质,表示别人对自己怎么样。这一用法,沿用至现代汉语中,如“招待不周,请见谅”,“请不要见笑”。

综上所述,“见”在古汉语中,有主动、被动两种表示作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辨别。

那么,“郎诚见完与恩”中“见”属于哪一种用法,此句到底是主动还是被动?我们可以从表达的意义来进行判定。

该句出现的语言环境是,区寄智杀一豪贼后,落入另一豪贼之手,本想卖之为僮以求利的豪贼,震惊之余欲杀区寄。为赢得生机,区寄巧妙地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为两郎僮,孰若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

“郎诚见完与恩”,表达的意义是什么呢? “郎”是当时奴仆对主人的称呼;“诚”,副词,果真;完,保全;恩,名词活用为动词,给予恩惠,教参判定该句为被动句,那么应译为“主人果真被保全并给予恩惠”。而在语言环境中,应是区寄采取攻心战术:“(如果)主人你能保全我并给予我恩惠,那随你怎么办都可以。”显然,“完与恩”这两个动作行为的发出者(施事)应是“郎”,主动权在“郎”而不在区寄。这个句子表达的应是主动意义。

笔者认为,“郎诚见完与恩”中的“见”是“见”的新用法,即“见”用在主动句的动词前,表示“对我怎样”,是主动句,而非被动句。

(作者单位:遵化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