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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年市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城建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建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公开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工作,以及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形成了以各科室提供政府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编制了《*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三)健全公开制度。根据《条例》的要求,修订了局公开制度,对局办事流程、工作指引、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现场管理等重点事项公开都作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平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日报》、《*办公办事大全》、*电视台等载体公开了各项应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城建简报》、《工程专报》定期向市有关部门、镇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编印派发了《工作指引》、《前期工作指南》、《施工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监督和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了全公开、真公开和常公开。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工作流程、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招投标情况、工程用款、工程结算结果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265990人次,公开政府信息478条。其中,招标政府信息235条,占49.2%;中标政府信息200条,占41.8%;机构政府信息14条,占2.9%;工作动态政府信息7条,占1.5%;其他政府信息22条,占4.6%。
(二)通过《*日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通过《*日报》公开招投标公告、迁坟公告等政府信息6条。
(三)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局内公开栏共公开工程用款、工程结算结果政府信息2053条。其中,工程用款政府信息1978条,工程结算结果政府信息75条。
(四)《城建简报》、《工程专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通过《城建简报》、《工程专报》政府信息1000条。其中《城建简报》公开工作动态政府信息20条,《工程专报》公开工程建设管理政府信息9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全年均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实行免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全年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渠道有待拓宽,形式有待创新,机制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查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政府信息不,政府信息不上网”。
(二)完善硬件设施,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完善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步伐,用政府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硬件保障。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开水平。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组织学习《条例》读本、举行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