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欧洲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及其特点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欧洲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及其特点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近年来,欧洲国家非常重视中小学公民教育工作,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对中小学生的公民素养和学校公民教育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就学生公民素养评估而言,欧洲各国在制定评估标准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了学生单独性公民教育课的学习成效和校内外实践活动的参与情况。就学校公民教育评估而言,通过校内、校外两种评估途径考察了与学校公民教育相关的四个领域,即校园文化、学校管理、教学工作、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总体而言,欧洲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即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方式多样化和评估内容多维化。

关键词 欧洲中小学 公民教育 教育评估 Eurydice2012

有效的公民教育评估对于总结公民教育经验、调整公民教育政策、目标、内容和方法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欧洲各国非常重视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工作。那么,他们是如何开展公民教育评估活动的?具有哪些特点和启示?欧洲教育、视听及文化行政机构(Education,Audiovisual and Culture Executive Agency,简称EACEA)于2012年的“欧洲公民教育”调查报告(Citizenship Educationin Europe,简称Eurydice2012)为我们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依据。

一、评估中小学生公民素养状况

1.制定公民素养评估标准

多数欧洲国家教师考察中小学生公民素养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课程规划中的公民教育目标,或适用于所有科目的学生评估标准。但仍有少数国家(如西班牙、拉脱维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瑞典)制定了较为详尽的评估准则。瑞典国家教育总署制定了一套专门测评7~9年级学生公民素养的6份试题,为“社会研究课”教师评估学生对民主原则的理解程度提供了很大帮助。然而,就评估手段而言,除法国和奥地利外,欧洲其他国家教育部门几乎没有为教师提供评估学生公民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辅助材料。如2011年秋起,奥地利公民教育中心出版了专门针对青少年公民素养评估的一个新手册。该手册通过提供实践经验和诊断练习帮助教师评估学生的决策能力、概念性思维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愿。

2.对中小学生单独性公民教育课的学习成效进行考评

目前,近20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小学不同阶段设立了单独的公民教育课。多数情况下,学生的公民成绩(作为一个单独学科)被作为衡量其能否毕业或者升学的依据,这门课的考核工作往往由学校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在法国、罗马尼亚、芬兰和英国英格兰地区,独立课成绩被作为学生获得初中、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在法国,由教师对学生高中三年里所学习的课程――“公民教育、法律和社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能被学校学位委员会作为审议其能否获得毕业证书的依据。与多数国家不同的是,有些欧洲国家(希腊、法国、葡萄牙、罗马尼亚、芬兰、英国英格兰地区和挪威)较为特殊。如在挪威,教师们认为学生公民素养的评估难度非常大,因此在挪威整个初中阶段,“学生安理会工作”这一课程并入考核范围之内。就考核方式而言,欧洲中小学通常采取校内持续性评估或期末考试的方式考察学生公民教育课的学习效果。但在部分国家,公民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由校外机构进行评估。如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和卢森堡学生必须在高中毕业前参加校外机构组织的公民教育课期末考试。

3.对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评估

目前,约1/3欧洲国家(主要包括法国、西班牙、德国、波兰、意大利、荷兰、爱尔兰、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等)已了评估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的指导纲要。依据这些指导纲要,它们采取了较为多样的途径和方法,如建立学生个人档案。颁发证书等。大多数国家通过考察学生在公民教育课或其他渗透性课程学习中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公民参与能力。相比之下,德国较为特殊,学校在每学年结束前或者毕业前会专门评估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参与的情况,且其分数被作为衡量学生能否毕业以及顺利升学的依据之一。而在保加利亚、法国、拉脱维亚和波兰,这方面的评估结果往往被记录于个人档案作为其参与学校生活的标志。如在保加利亚中小学每学年年底,班主任将每个学生的课外活动情况(如项目、会议、竞赛、奥林匹克竞赛等)记录于个人档案之中,并在学生毕业之际,学校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和一份更为完整的个人档案。在保加利亚、西班牙、拉脱维亚和波兰的小学阶段,参与班级、学校和志愿活动的情况被作为评估学生行为的标准之一。在意大利、荷兰和波兰,初中生参与课外社区活动的学分或分数是评估其能否升学(波兰)或获取高中毕业证书(意大利和荷兰)的重要依据。

对于学生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的评估标准,部分国家的课程教育大纲中有所涉及。如在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土耳其,公民教育课程大纲中包含教师用于评估学生参与学校或社区活动的建议性标准。相比而言,一些欧洲国家并没有为教师提供这方面的评估标准,在某些情况下,教师可根据自身要求评估学生的公民参与情况。

二、评估学校公民教育实施情况

1.对中小学公民教育实施状况进行校外评估

就校外评估而言,欧洲各国之间没有实质性差异,且这方面的考察在官方文件有明确规定。如英国苏格兰地区教育部门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中小学教育校外评估指南,其中包含很多公民教育的评估指标。如参与和促进体育、文化和公民发展活动以及校外学习的比率;参与同伴支持活动和社区活动的比率等。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对中小学各个阶段校园生活中有关公民教育的四个领域,即校园文化、学校管理、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关系、教学和学习进行考察。如在比利时德语区,校外评估人员会考察校园氛围(如学校各部门之间是否具有学校认同感,教师是否遵守行为规范,以及学生在校园中是否具有安全感等)。他们还会考察学校是否已明确并公布了校长的职责,以及校园生活参与者,包括: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和其他所有教职员工等是否定期收到并了解学校各个部门所做的决策。同时,这些评估人员也会考察学校与校外周边社区或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然而,有些欧洲国家较为特殊。在丹麦、马耳他和爱尔兰,只对初中、小学阶段进行公民教育校外评估。有三个欧洲国家和地区,其校外评估只涉及公民教育的一个领域,即学校管理(比利时法语区)教学和学习(荷兰、丹麦)。在爱尔兰,校外评估人员只对初中公民教育中的教学与学习进行重点考察,而对小学阶段公民教育的所有领域进行评估。

就校外评估途径和方式而言,欧洲国家所采取的措施较为多样。在一些国家,评估人员会通过检查学校制定的办学理念和教育发展计划中关于公民教育的规定考核学校公民教育实施状况。如在法国,评估人员依据学校计划中的公民部分来考核校长、家长和学生参与健康与公民教育委员会的情况,以及学校与校外社区、组织之间的合作情况。与此同时,学生家长也可为评估学校公民教育提供相关的信息。如在爱尔兰,评估人员通过会见家长获得家长委员会或协会的活动信息,以此考察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实际参与程度。

2.对中小学公民教育实施状况进行校内评估

相对于校外评估,多数欧洲国家将公民教育纳入校内评估体系之中,评估内容涉及校园文化、学校管理、教学工作、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四个领域。然而,有些国家或地区较为特殊。比利时德语区和马耳他(仅小学阶段)的评估指导大纲/准则只包括除教学与学习外的其他三个领域。比利时弗莱芒语区和丹麦(仅高中阶段)在其校内评估分别只考察教学与学习以及学校管理。此外,一些欧洲国家的教育督查机构或其他评估组织鼓励和支持学校不断提升自身公民教育评估能力。例如,在英国北爱尔兰地区,监察局了旨在支持学校开展自我评估的资料――“共同迈向完善”。该资料涉及评估中学公民教育质量的一系列指标。与此同时,部分欧洲国家中小学根据法律规定和官方规定、建议等制定了校内评估方式和标准。如在法国,中小学校根据官方对于校领导职责的规定和财政法规评估其自身学校教育质量,其中包括检查各种委员会的活动报告(如管理、纪律、公民和健康)和学生社团。

总体而言,多数欧洲国家按照教育管理规定和建议通过校内和校外两种途径来考察中小学公民教育的实施情况。而有些国家较为特殊,如荷兰、奥地利、斯洛文尼亚和瑞典仅开展校外评估,而爱沙尼亚和意大利均实行校内评估。

三、欧洲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的特点

1.评估主体多元化

欧洲国家在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教育行政部门、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当地社区代表等多个评估主体的积极作用。事实上,评估主体多元化具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能够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学校公民教育活动以及学生公民素养进行更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和把握。教育评估是一项价值判断活动,单一的评价主体所开展的评价活动,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公民教育教学的整体情况和学生公民素养的全貌,因此欧洲国家在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中充分发挥了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有利于他们更加完整、准确地了解中小学公民教育实施状况以及教育效果,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和不足,调整公民教育政策。二是能够帮助教师在多样化评价中反思自身教育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从而提升公民教育教学质量。校外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共同参与评价活动,能够使教师从不同角度观察和思考自身所开展的公民教育教学活动是否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和学生的教育需要,是否真正提升了学生的公民素养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教师能够不断调整教学策略,进而提升公民教育质量,帮助学生成为积极的、负责任的未来公民。

2.评估方式多样化

我们知道,各种评价方式都是为一定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服务的,而且每一种评价途径和方式都有着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所以在教育评估过程中有必要采取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和方法。这样才能够在充分发挥各种评估方式优势的同时避免其不足,从而提升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此外,采取多样化的评估方式还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助于调动受教育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教育评估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受教育者的学习心理和情绪,单一性的笔试往往使受教育者处于被动地位,其主动性难以得到发挥。而多样性的评估手段和方式能够从不同角度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同时,富有趣味性的评估方式更能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二是有助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互动与沟通。单一性笔试往往会加剧“灌输”式教育方法的使用,这容易导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产生隔阂。而多样化的评估方法,为教育者与受教育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提供了更多机会,从而使教育者全面了解受教育者的真实情况,进而反思自我,改善教育教学方法。

3.评估内容多维化

欧洲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估的内容多维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中小学生公民素养评估而言,评估内容不仅包括公民基本知识,而且还包括学生的公民参与能力。由于在多数欧洲国家教育专家和决策者看来,公民教育不应仅仅停留在向受教育者灌输、传播公民知识的层面上,而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态度、情感、价值观以及公民行为参与能力。因此欧洲国家在评估中小学生公民素养中,并非单纯考察学生公民知识的掌握情况,而是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考察学生参与课堂、校园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的情况。二是就学校公民教育评估而言,不仅评估课堂教育教学工作,而且非常注重考察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学校与社区之间合作关系。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教育,公民教育是一项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泛的教育实践活动,课堂教学工作直接影响学生对公民知识的认知、了解、理解和领悟,而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学生的公民情感、态度、价值观和公民参与能力。因此,欧洲各国在考察课堂教学活动的同时,注重评估校园文化、管理以及学校同校外社区之间的合作关系。这样能够使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学校领导、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等全面、准确地了解中小学公民教育的实施情况。

参考文献

[1] 郑艳芳.英国中学公民教育的评估述评[J].基础教育参考,2008(3).

[2] 奥骓・奥斯勒,侯・斯塔克,王小飞,公民教育的进展研究:发达国家的探索[J].中国德育,2007(4).

[3] 黄雪娜,崔淼.英、法、德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比较分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