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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应用性文论观之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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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论衡》的研究自古以来多从哲学和文学两个角度展开,90年代以来,有学者开始专注于其中的文体论,并将其划入应用文体学甚至直接拉进公文的范畴。本文从《论衡》的文论观切入,通过分析其中有关文体、文章功能及语言的论述,寻找其文论观与应用文体研究的契合之处,以及与公文的相异之处。

关键词: 《论衡》 文论观 应用文体

王充,字仲任,东汉初年出生于会稽郡的上虞。因祖辈性格耿直,刚强彪悍,屡屡犯下暴行或与豪门结怨,至王充这一辈已经沦为“细族孤门”[1],“贫无一亩庇身”,“贱无斗石之秩”[2]。他一生坎坷,虽数次跻身仕途却大多官位卑微时间短暂,将毕生精力用于著书立说。《论衡》一书是他的代表作品。此外,他还著有《讥俗》、《政务》等,前者用于讽刺炎凉世态中的鄙薄小人,后者用于阐述政见为君分忧,这两本书现在均已亡佚。《论衡》一书,究其名称,王充在书中解释道:“《论衡》者,论之平也”,“论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3],“《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极笔墨之力,定善恶之实”,“定是非,辩然否。”[4]由此可见,他写作《论衡》的宗旨是批判一切虚妄之言,求得道理之实在。《论衡》全书八十五篇,涉及到的问题广博而庞杂,从自然现象到生活常识,从古书记载到实事记录,从对前人的评价到文章写作的论述,内容丰富,笔力匝实。对《论衡》的研究自古有之,从东晋葛洪《抱朴子》中对该书的评论开始,一直延续至今,人们对《论衡》的研究基本上从哲学和文学两个角度出发。因各个时代主流思想和价值观念的不同,历代文人对王充及《论衡》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

在过去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和研究者依据《论衡》中关于文章和写作的部分内容将其作为一部纯文学理论来进行研究,90年代开始,有研究者提出《论衡》对于实用文或应用文的研究价值,最近几年,有研究者直接将《论衡》中的文章理论纳入公文的范畴,在通读了不同观点的研究成果后,本文将主要从《论衡》的文论观入手,通过分析王充文论中关于文体、文章功用以及文章语言的论述,来寻找与应用文体研究的契合之处。

首先是《论衡》的文体观念。

谈《论衡》的文体观念之前,先对王充“文”的概念做一个界定。王充在《论衡》中多次提到“文”一词,含义却不尽相同。王充在《书解》篇里说“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气协和,圣贤禀受,法象本类,故多文彩”[5],这里他指出了天之“文”,由此以“天文”来喻“人文”,《佚文》篇中王充写道“《易》曰‘大人虎变其文炳,君子豹变其文蔚’,又曰‘观乎天文,观乎人文’,此言天人以文为观,大人君子以文为操也。”[6]王充将“天文”与“人文”的观念合而为一,将“天文”与“人文”相联系,这反映了王充作为一个思想家,其杂家观念对于“文”之观念的影响。

王充对于“文体”问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佚文》篇中,这里王充提出了“五文”之说,原文如下“受天之文,文人宜遵。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造论著说为文,上书奏记为文,文德之操为文。立五文在世,皆当贤也。”[7]不少研究者据此认为这段话直接表明了王充的文体观念,即把文章分为五体,但联系上下文细细揣摩,这样的理解并不准确。我们可以将这句话看成王充对前人的“文”类所做的大致概括,并且从现实功用的角度给予了评价,而不应理解为他将“文”划分为这几类,也不能认为王充有将这几类文体作为固定范式加以延续的意愿。字面意思入手,“受天之文,文人宜遵”,这里的“受天之文”是指《尚书》、《礼记》、《诗经》等儒家经典的书,“文人宜遵”意思是文人应当遵守和效仿,其后王充对“文”作了概括和评价。他列举了“五经六艺”、“诸子传书”、“造论著说”、“上书奏记”四种文类,并将“文德”作为第五类文与前四种并列。紧接着,他说“造论著说之文,尤宜劳焉”,这句的意思是造论著说之文是这五文当中最适宜慰劳和嘉奖的。后文中王充又对这句话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在王充看来,“造论著说之文”是“发胸中之思,论世俗之事”,具有“论发胸臆、文成手中”的特点,这一特点是“五经六艺之文”之文所不具备的,“诸子专书之文”虽“论他事”,但“不讼主上,无益于国,无补于化”,“上书奏记之文”多为“陈便宜”、“一则为身,二则为人”的“繁文俪辞”,而“文德之操,治身完人,徇利为己”,更是不为主上。因此,最后王充总结,“夫如是,五文之中,论者之文多矣,则可遵明矣。”

以上,王充主要从文之功用的角度对他总结出的“五文”做了评价,因此将“功用论”作为王充的文章评价标准比作为文体划分标准更为合适。王充提出的“五文”不能算是成熟的文体类别,结合“五文说”之前一番对于“天文”到“人文”的论述,反映了王充的文体观念很大程度上依然受着先秦模糊的文章观念的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王充的“五文说”是对先秦以来文论观点的发展,“五文”说的提出虽无明确划分的依据和成熟的论述体系,却大大缩小了先秦“文”的范围,尽管“五文”讲的简单,却也从文章写作与批评的角度做了对文体分类的尝试。他提倡论说文,推崇鸿儒,反对“章句”之儒,批评儒生之缺点。王充之后,汉末蔡岂的《独断》提到了天子命令群臣的四类文体,“策”,“制”,“诏”,“戒”和群臣上书天子的四类文体,“章”,“奏”,“表”,“驳议”。其立论与分类有似于王充的“五文”。此后,对文体的论述越来越多,曹丕的《典论・论文》把文分为四科八类,晋代陆机的《文赋》又将其扩为十类,李充的《翰林论》,挚虞的《文章流别论》等都渐渐发展成专门的文体论著。发展到刘勰的《文心雕龙》,则用大半部书来研究文体,而萧统的《文选》对文体又进行了愈细,愈成熟的分类。由此可见,王充的文体论为后世文体论著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他对文章进行分类批评的意识在文体研究方面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正如蒋祖怡先生所说,“王充的‘五文’,正好标帜着从先秦到六朝‘文’的概念变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可以把它看作我国‘文体论’的哺矢。”[8]

其次,是《论衡》中“文为世用”的“功用论”。

从“五文说”中王充对各文的评价来看,是否具备实际的社会功用是其判断文之好恶的重要标准。在《论衡》的《自纪篇》中,王充谈到文章的功用,“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世用,一章无补”[9],强调了文章对于社会的功用。在五文中,王充最为推崇的是“造论著说之文”,也是因为这样的文章具有“讼上恢国,国业传在千载,主德参贰日月”的功用。王充关于“文”的社会功用主要有两点,一是“讼上恢国”国事之用,二是“正定是非,辨别真伪,劝善惩恶”的教化之用。

“讼上恢国”的功效在“五文说”中表现得非常明显,除了对“造论著说之文”的正面褒扬,对其他四文的反面评价也恰恰反映了他对于这一功用的重视。王充说“文章之人,滋茂汉朝者,乃夫汉家炽盛之瑞也。天晏,列宿焕炳。阴雨,日月蔽匿。方今文人并出见者,乃夫汉朝明明之验也”,他认为文人的众多和文章的繁荣是一个朝代繁荣国家兴盛的标志。相应地,文人创作时也应发挥“表德讼功,宣褒主上”的功效,注重文章对于传讼国事的作用。人的年寿有尽,而文章却可传于百代,因而对国家而言,好的文章可将当时国家的盛况传于后代,可彰显君主的盛德,可使后人回首历史的光辉。后来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将文章称为“经国之大事,不朽之伟业”,将文章的地位抬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可想见王充的文章功用论对于曹丕的影响。在《须讼篇》中,王充进一步对文章的这一功用进行了阐释。“古之帝王建鸿德者,须鸿笔之臣褒颂记载,鸿德乃彰,万事乃用”。如果古代帝王有建大德,须有具有杰出才能的臣子褒颂记载,帝王之大德才能彰显,传之于后世,流传千古。所以“虞氏天下太平,夔歌舜德。宣王惠周,《诗》颂其行。召伯述职,周歌棠树。是故《周颂》三十一,《殷颂》五,《鲁颂》四,凡颂四十篇,诗人所以嘉上也,由此言之,臣子当颂,明矣。”[10]王充举出实例以证诗人是用来颂扬君主的,进一步表明了文的歌功颂德的作用。

相对于“讼上恢国”的重要作用,“辨别是非真伪,劝善惩恶”是文章的基本作用。《佚文篇》中写道,“圣人作经,贤者传记,匡济薄俗,驱民使之归实诚;安《六略》之书万三千篇,增善消恶,割截横拓,驱役游慢,期便道善,归正道焉”,“然则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也。”[11]这段文字中可见先秦文的教化作用,尤其是儒家重教化的传统对王充文论观念的影响。王充反对文人为创作而作文,也反对文人为调笑卖弄而作文,他说“夫文人文章岂徒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语也”[12],主张文人承担起劝善惩恶、教化百姓的重任。“故夫贤圣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13],王充推崇肩负着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鸿儒,把他们奉为圣贤,批判固守经书却不能经世致用的儒生,对这两者不同的态度恰恰是王充重视文章现实功用的体现。王充“文为世用”的论述影响了后代文章功用论的发展。葛洪说:“立言者贵于助教,而不以偶俗集誉为高。若徒阿顺谄谀,虚美隐恶,岂所匡失弼违醒迷补过者乎?”[14]他强调了文章作者的责任感,与王充的观点一致。陆机在他著名的《文赋》中论道:“伊兹文之为用,固众理之所因。恢万里而无阂,通亿载而为津。俯贻则于来叶,仰观象乎古人。济文武于将坠,宣风声于不泯。涂无远而不弥,理无微而弗纶。配沾润于云雨,象变化乎鬼神。被金石而德广,流管弦而日新。”[15]说的是文艺可以通过广泛流传,起到潜移默化,宣扬风教的作用。

第三,是王充独特的“文质论”。

文与质的关系是指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超奇》篇中,王充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这一问题:“有根株于下,有叶荣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16]他认为文章的内容与形式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华与实俱成者也,无华生实,物希有之”,这表明了文章形式对于内容的重要作用,世上没有不开花就结果实的植物,文章的内容总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表露。反过来说,“人之有文,犹禽之有毛也。毛有五色,皆生于体。苟有文无实,是五色之禽,毛妄生也。”[17]这是用“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的道理说明文章的文有赖于它的质,有文无质只能使文章沦为一纸空洞的辞藻。他说“养实者不育花,调行者不饰辞。丰草多落英,茂林多枯枝。”[18]这说明,王充在倡导文质相合的同时更重视质的作用,认为质是决定文章品质的关键。在《佚文》篇中,王充针对“上书陈奏”之了这样的评价:“上书陈便宜,奏疏荐吏士,一则为身,二则为人,繁文俪辞,无为上者”;而在《超奇》篇中,王充又做了如下评价:“州郡有忧,能治章上奏,解理结烦,使州郡无事,有如唐子高、谷子云之吏,出身尽思,竭笔牍之力,烦忧适有不解者哉。”[19]对比这两条评价,前一条是在褒扬“造论著说”讼上恢国作用的前提下,批判了“上书陈奏”的繁文俪辞和利己性,而后面一条又肯定了“上书陈奏”对于治国安邦的作用。前后的差异表面上看有所矛盾,但实际上却反映了王充的文章功用论对于文质关系的直接决定作用,他的文质关系论与文章功用论是相协调的,或者说文质论从本质上是为文章功用论服务的。客观上,王充认识并肯定了“上书陈奏”对于辅助政治的积极作用,从主观上,他则进一步提醒文人要树立“文为世用”的创作心态,鼓励文人多写有现实之效的有用之文。王充重质而不轻文,他并没有像前人那样将文与质的关系绝对对立,他反对和批判的只是“有文无质”的形式主义,对于“德盛文缛”的情况,他非但不持反对意见,还是大加赞赏的。

与文质论紧密相关的,是王充对文章语言表述的观点。他认为文章应当“言文一致”,应该“言露直言”,也可以“集以俗言”。“言露直言”的目的是不要兜圈子,直奔主题,避免文字的繁冗和堆砌;“集以俗言”,是指用俗语来写文章,从而使文章易懂。这两个基本观点基本还是从“文为世用”的根本出发,为文章的现实功用服务的。《自纪》篇中,王充对这个问题做了如下论述:“口则务在明言,笔则务在露文;高士之文雅,言无不可晓,指无不可睹;观读之者,晓然若盲之开目,聆然若聋之通耳”,“夫文由语也,或浅露分别,或深迂优雅,孰为辩者?故口言以明志,言恐灭遗,故著之文字,文字与语言同趋,何为犹当隐蔽指意?”[20]以上,王充认为写文章的目的是使别人能看懂,而“鸿丽深懿”之文,对一般的读者来说无异于“饮牛以酒,啖马以脯”。当时文人认为古代作品的优雅之处在于文字的难懂,因而刻意仿古,追求语言的艰深。王充针对这一观念表达了自己的见解:“经传之文,贤圣之语,古今言疏,四方异谈也。言当事时,非务难知,使指闭也。后人不晓,世相离远,此名曰语异,不名曰才鸿。”[21]今人读古人的文字觉得艰深,不是因为古人故意让人看不懂,而是因为历史久远时代相隔,既然古人当时的创作并没有追求文字的难懂,今人创作也应当保证文章的通晓,而非因字害意。王充又举出秦始皇的例子,说明语义通晓的重要性,“秦始皇读韩非之书,叹曰:‘犹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其文可晓,故其事可思。如深鸿优雅,须师乃学,投之于地,何叹之有?夫笔者,欲其易晓而难为,不贵难知而易造。口论务解分而可听,不务深迂而难睹。”王充提倡用俗语写作的想法虽然过于极端,但文章语言通俗易懂的观念却打破了当时文人一味好古的局限。

综合以上对《论衡》文论观几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王充的文论观念主要是针对应用文体提出的。在文中所描述的人们面对客体对象所作的主观反映,基本上是限于理性的分析,而不是内心的情感体验,是对其作科学性的审视,而不是对其作审美价值判断。如果“为世用”文论观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实用性,那么提倡“疾虚妄”、“归实诚”这两点,以及由此引发的文质关系论、语言表述论,都将他的文论观与纯文学文论明确区分开来。而《佚文篇》中列举的“五文”,除了“文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章,“五经六艺”隶属文学的范畴,其余三种均为“论说”性的应用文,“造论著说”之文作为最受重视的一种文种,也体现了王充对文章实用性的肯定和倡导。当然,王充的《论衡》倡导文章的实用性,并不意味着他的脑中有着等同于今天的应用文的观念,我们也不应该武断地用某一种文体,诸如“公文”等去套《论衡》中的任何文论观念。王充文论中对应用文写作特点的把握,具有独到的开创性意义,也值得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加深入地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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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4):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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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4):1610.

[6]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3):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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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蒋祖怡.王充的文学理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36.

[9]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3):1699.

[10]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3):1149.

[11]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3):1180.

[12]同上.

[13]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3):1650.

[14]葛洪.抱朴子.诸子集成8.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183.

[15]文赋诗品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24.

[16]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2):783.

[17]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2):784.

[18]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4):1695.

[19]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2):780.

[20]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4):1693.

[21]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4):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