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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抑或企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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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分析中的农业是排除了迂回环节的狭义农业,具有很强的自然生命特征,因而分工水平低而且劳动力与其他要素之间的互补性弱,另一方面,与企业相比较,家庭作为经济组织更适合分工水平低且对生产要素之间匹配要求不高的生产活动。因此,家庭是比企业更经济的农业生产组织。中国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缺乏转移空间,阻碍了农业机械化进程,而农业生产企业化并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关键词:家庭农场;企业化;农业现代化;分工与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8)03―0043―06

一、导言

中国农村改革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城市改革虽然始于公有企业的放权让利,但其实际的“增量式”演化路径决定了改革的起点是大量从事城市家庭经营的“个体户”的形成。经过20多年,城市经济与工业获得了持续快速发展,而农村经济与农业在经过改革开放初期的快速阶段之后,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大大滞后于工业。在这个过程中,城市中的个体户已经演变成了不同形式的企业组织,而农业经济组织一直没有改变家庭经营的形式。以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历史经验和经济理论都表明,作为经济组织,现代企业制度优于家庭,所以一些学者自然将农业发展缓慢归因于农业部门的家庭经济组织方式,认为家庭缺乏进一步向现代公司制度升级的条件是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原因,从而,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出路在于农业企业化。与此同时,另一些学者或从经验方面或从理论方面论证农业生产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家庭是较企业更为合理的农业生产组织。其实,在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们对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二、理论

(一)分工中的家庭和企业

1 家庭的经济性质

家庭生活本身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和生物学现象。将家庭存在原因这一问题纳入经济分析框架,回答本质上只能是同义反复――因为人们追求家庭生活,所以组合在一起“生产”家庭生活。本文将家庭存在当作它实施经济功能的既定前提条件,这一点不同于Becker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研究方法。

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家庭定义为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和一般经济组织一样,家庭的功能在于降低分工经济中的交易费用,目的在于增进其成员的经济利益;(区别于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家庭存在的根本原因是非经济的,而且成员之间具有利他主义倾向。具体来讲,针对家庭可以提出以下公理性假设:(1)家庭成员身份的确定标准是血缘以及婚姻关系,并以前者为主。血缘关系一经产生便无法消灭,婚姻关系正常情况下也非常稳定。(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利他主义倾向,或者说亲情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随着血缘关系由近到远,或者家庭内成员数量增加,亲情的经济价值边际递减。(3)家庭内经济资源以及产品由家庭成员共有。(4)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样,家庭内部存在边际递增的管理成本。

2 分工经济中企业与家庭

以专业化和分工形式进行生产,可以获得高于自给自足形式的经济效率,即所谓分工经济。生产以专业化和分工方式进行,产品必须在专业生产者之间进行交换并产生交易费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选择恰当的分工水平和经济组织形式,以使净分工收益(分工经济减去交易费用)最大。

从历史与现实经验来看,家庭、市场和企业是三种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三者的区别在于市场和企业以自由契约为基础,家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信息交流费用是三种经济组织降低交易费用的基本途径。

与企业相比,家庭在降低产品交换的交易费用方面有利也有弊。有利之处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既有的利他主义倾向,可以减少来自组织成员问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信息成本,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不利之处有三个方面:第一,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家庭利他主义倾向边际递减,协调家庭成员的成本也会边际递增;第二,自由契约组织成员之间交换产品的自由性,会给交换者带来竞争压力,从而遏制其机会主义行为并节约交易费用。由于成员身份不可更换,家庭在这方面处于劣势;第三,家庭成员身份的不可更换性以及家庭规模调整的困难,使得专业化生产与个人禀赋之间的匹配概率大大降低,降低了要素之间的互补经济。

根据以上利弊分析,可以得出家庭和企业在组织分工经济特点的一般规律:在低水平分工生产中,家庭的组织成本低于企业,在高水平分工生产中,企业的组织成本较低;在发挥生产要素之问的互补经济方面,企业比家庭具有优势。这两方面共同决定具体生产活动采取企业还是家庭作为组织形式(命题1)。

(二)农业及其分工

1 农业的界定

生产的分工有三个方面:个人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多样化程度以及生产迂回程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和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所有迂回环节都属于农业生产活动,比如农业机械生产及其整个生产链、与农产品品种有关的所有产业、化肥生产及其整个生产链,等等。这种意义上的农业可以称为“广义农业”。然而,现代经济分析和产业部门划分对农业的界定将这些迂回环节都排除在外(主要归人工业部门),仅仅包括与农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部分,可以称之为“狭义农业”。

本文的农业即是指这种“狭义农业”,因此其分工只包括两个方面,即每个人的生产活动涉及的农产品种类数,以及每种农产品生产中涉及的生产者个数。前者规定了农产品之间的交换方式,后者则与单个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形式有关。

2 农产品生产的分工特征

排除了迂回过程的农业生产,一般来讲,是与自然的生长过程相联系的产业。也就是说,当一种社会劳动脱离了自然生长过程,一般来说它也就脱离了农业。农业的这种“生物性质”使农业劳动在时间上必然是与自然的生长周期相联系的,因而带有严格的季节性;在空间上,农业劳动必然与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自然状态相联系,带有严格的区域性。这两个方面导致农业生产在分工经济方面具有和工业不同的特征:工业生产可以从空间与时间两方面最大限度地将生产过程逻辑化,从而使分工的三方面好处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而农业生产则由于生物特性,无法改变空间(土地)与时间(自然生命过程)的自然状态,或者说改变时间与空间自然状态的成本太高,因而分工与专业化在单个农产品的生产中是不经济的。

应用新兴古典经济分析框架,杨小凯对这一结论进行了形式化,说明尽管工业与农业在理论或技术上都可以不断加深分工,但是由于工业中间产品交易效率高,而农业中间产品交易效率低,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分工的协调费用很高(例如不可能让一些农民专业下种却不收割,而另外一些农民专业收割但不下种),因此分工会不断在工业部门加深,工业生产的迂回程度也更容易提高,但是农业分工加深却得不偿失。

总结农业分工特征,可以得出命题2:由于农业生产强烈依赖自然过程,单个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分工经济性很小,因此分工水平很低。低分工与专业化水平也决定了劳动与其他要素之间不存在太大的

互补经济,因而对人力资本与资源之间的匹配要求不高。

(三)农业现代化特征

这一部分分析农业技术现代化是否会改变农业生产中的分工经济特征。

狭义农业的“自然特性”导致分工不经济,因此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并未伴随农业生产过程的分工深化,而是表现为广义农业生产中的迂回环节的专业化数目增加,个人专业化水平提高以及迂回生产链加长。由于现代经济分析将迂回环节划分为工业,所以,农业技术现代化主要表现为“享受”工业技术进步成果的过程。也就是说,当工业产品相对于农业部门的交易效率不断提高时,农业会越来越依靠购买机器来从工业“进口”分工经济和迂回生产效果,以改进农业的生产效率。

农业从工业部门,或者狭义农业从迂回环节“进口”的技术基本可以分为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两种技术的应用并不改变命题2中农业的分工特征。

农业机械化和工业机械化代表着对一些相同的基本力量的反应,都是通过节约劳动而使成本最小化。工业中机器的应用,除少数例外,必然伴随着劳动分工的深化,然而不能把农业机械化简单地看作是在农业中采用了工业的生产方法。在工业部门,机器对手工生产方法的替代,必然形成工厂组织制度,使得单个工人专门从事某一特殊作业或活动。在农业中,农产品生产的作业次序,在机械化前后并不改变,在时间间隔上是广泛分离的。而且,作物生产的空间范围要求农业机械化的机器必须是活动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机械化并不增加狭义农业的专业数量,而且其应用也无须对劳动力进行太多的专业化训练。

农业中的现代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的应用,目的是通过提高土地生产力来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主要包括化肥、农药、新品种和新工艺。但是,“生物和化学技术的进步一般地不对以农业动力机械化为特征的农业生产体系的根本性重组构成威胁,也不向它提供承诺。”

总结以上对农业现代化特征分析,可以得出命题3:农业技术现代化主要是对工业部门产品的应用,并没有改变农业生产过程的分工低效率特征,而且,机械化与生物技术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专业化要求,因此并不需要太高的劳动力――资源匹配概率。

(四)理论结论

排除了迂回环节的农业生产严重依赖自然生命规律,因此分工水平很低,同时农业生产的简单劳动性质决定了劳动力和其他要素之间的互补经济很低(命题2)n以机械化和生物技术应用为内容的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在原有分工结构中提高单个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并未改变农业生产分工低水平以及资源低匹配要求的特点(命题3)。应用命题1,可以得出结论,家庭是比企业更为有效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三、实证

(一)农业生产组织的国际经验

人类经济史经验表明,家庭在前工业社会中是工业与农业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化之后的工业组织已经完全由企业制度所替代。然而,无论是传统经济还是现代经济中,家庭经营是农业经济组织的普遍形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世界农业研究文献支持了这一论断,表明在经济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日本,农业家庭经营方式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家庭在现代化程度不同的农业当中,始终充当主要经济组织形式的经验事实,支持了前述理论部分的结论。

(二)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障碍

前述理论结论表明,农业现代化就是直接利用广义农业迂回环节的产品,来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而且保持原生产程序基本不变。因此,农业现代化必备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对农业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能正确使用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产品,二是保证农业生产要素最优组合变化的条件,这主要是指机械化引起的人均耕地面积增大。

对农业机械和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应用,一般来讲能理解说明书即可胜任,少量情况需要一些专业化知识。所以,只要基础教育(中小学教育)得到保证,教育和农业知识培训并不构成阻碍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到1998年底,中国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3%,1998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按各地相应学龄、学制计算)达到98.9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87.3%。2005年,全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5%。因此,教育问题阻滞农业现代化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在为农业生产要素均衡组合水平的变化创造条件方面,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困难。农业机械化的前提是农业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农业机械费用,也就是说,经济体必须具有净收益大过农业收入水平的大量岗位提供给农业劳动力。否则,即使存在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农业生产者的理性决策还是投入劳动力。这一逻辑表明,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来讲,不仅仅具有刘易斯一费景汉一拉尼斯模型中的纯粹被动意义,而且促使了农业生产者进行技术升级。由于法律制度效率、人口数量巨大以及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等原因,中国农业人口的转移存在着巨大的成本,使得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很小,人们的理性选择决定了机械化程度处于极低的水平。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太小,是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表现。

前一小节考察各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以美国等国家为例进行的,表1给出了这些国家和中国农业集约化程度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于世界和亚洲平均水平,比日本、美国等农业发达国家水平要低很多。但是就化肥使用量来看,中国不仅高于世界与亚洲平均水平,而且高于除英国以外差不多所有农业发达国家。由于教育水平对机械化与生物技术应用两方面起普遍作用,所以高水平化肥施用量反证了前述结论,即农业人力资本投资不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障碍。但是,处于很低水平的农业机械使用量和人均耕地面积说明,我国农业现代化障碍是农业人口过多,限制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对现有家庭经营制度进行企业化改造,并不能改变这一局面,问题的实质在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坚持农业企业化的一个理由就是企业化可以扩大农场面积,从而使机械化得以展开。显然这是一种非经济的“纯技术”观点。农业机械化与否,决策的根本依据是净经济收益最大化,如果不改变其整体人地比例,只是简单地将土地集中成大规模农场,除了增加组织成本以外,并无益处。而且,机械化与耕地作业面积大小之间的技术矛盾实际上并不大,舒尔茨将这种认为农业机械只能在大面积耕地上操作的观点称之为“假不可分性”。

主张农业企业化的另一个理由是,企业化可以将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等多环节集中在一起,深化农业生产,提高附加值。显然,这种做法的一个前提是各个环节之间具有超过交易费用的互补经济。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农业国家对农产品的销售与深加工主要是通过农业合作制度完成的,说明农业生产、销售及深加工之间的互补经济小于因此产生的交易费用。

四、结论

现代经济结构划分中的农业是指排除了迂回环节的农产品直接生产活动,具有很强的自然生命周期和空间规律。因此,农业现代化主要表现为应用工业产品提高农业生产要素、劳动力和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并不改变其分工低效率和要素匹配要求低的特征。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组织,比企业更能节省交易费用。

中国农业发展缓慢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农业劳动力缺乏转移空间,阻碍了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机械化进程。简单的企业化并不能改变人多地少的局面,因而并非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