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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戴尔宣布在美国境内销售“Ubuntu电脑”,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Ubuntu是当今全球最为普及的Linux发行版。经过两个多月的销售实践,“Ubuntu电脑”经受了广大用户的考验,普遍受到欢迎。根据世界广大地区用户的要求,戴尔决定进一步增加“Ubuntu电脑”的生产线,把“Ubuntu电脑”的销售地区扩大至欧洲,包括了英、法、德等国。
联想(Lenovo)和Acer等全球大型电脑生产厂家也随即“跟进”,HP也有销售“Linux电脑”的传闻。可以说,在2007年上半年,“Linux电脑”的销售突然发力,出现了一种“质”的变化,不是“预装Linux的电脑”,而是名副其实的“品牌Linux电脑”。
电脑“预装Linux”是早已有之的“小把戏”,实际上,在过去,特别是在我们国内,所谓电脑“预装Linux”往往只是一块遮羞布,在“预装Linux”的事实背后,往往是电脑“后装Win XP”。
实际上,在我国境内,由于多年以来缺乏有效的“Linux普及教育”,盲目兼容(实为追求、仿效)微软,几乎不存在真实的“Linux市场”,所谓Linux的“销售业绩”,无异于“天方夜谭”。在中国,真正的Linux用户(每天使用者)不到整个计算机用户群体的1%,这就是我们的真实现状。
今年6月29日,新版本的GPL规则(即GPL v3)正式颁布。GPLv3的特点之一是“全球适用”。GPL新版本突出了“自由软件”开发者的“版权主体”地位。GPL 规则本质上是自由软件开发者本人公开承诺的“软件使用授权书”,具有法律效力。今后,企业使用新版本“自由软件”将不会遇到法律障碍,这是由GPL新版本的“授权条款”所明确保证的。
新版本“自由软件”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自由软件天然生态系统”,而是一种组织性非常严密的“自由软件”人造生态系统。所谓“人造生态系统”(即“人工打造”的生态系统)是指事先经过严密设计、审查和规划的“人为生态系统”,而不是那种经由“自然生长”所形成的“天然生态系统”。专家预言,在自由软件新版本“使用授权书”实施一年之后,在全球范围内,(新版本)自由软件将会得到极大的普及、发展和应用。
今年7月26日,微软在“世界开源大会(OSCON)”上正式宣布进入“开源世界”,随后(8月10日)微软公司就把两项“开源软件使用授权书”提交OSI(“世界开源促进会”)批准。如果微软的这两项“开源软件使用授权书”得到OSI 的正式认可(批准),那么,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里面,我们就必须面对“开源微软”的现实。
8月初,世界“Linux基金会”发出号召,要求世界Linux社区应该“尊重微软”,必须正确面对已经发生了的事实(现状)。微软走进开源世界是客观形势所逼,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微软认识到,软件开发的“开源途径”效率极高;开源软件的应用领域,范围极广,对其不可“等闲视之”。毫无疑问,面对这种客观情势,微软高层决策者决定“步入开源世界”是聪明的,富有远见的。
围绕即将提交由世界标准组织(ISO)批准的微软电子文档“开放标准”(即OOXML规范)一事,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全球大辩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双方“势均力敌”,不相上下,目前双方可谓“战犹酣”。
8月2日,美国麻省突然宣布该州政府部门执行“双标”政策(同时采用两个电子文档标准,即ODF和OOXML),此举给电子文档标准的“全球大辩论”泼了一盆凉水。看来,在当今“混合信息基础架构”的大背景下,什么东西都要求那么“纯粹”,是不现实的,而现实必然是复杂的。有种种迹象表明,当今在世界范围内,采用“双标”的实际可能性是存在的,对此,我们必须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当今,人们对于使用Linux总有些疑虑,担心存在“法律风险”。这不是没有道理的。4年多之前,SCO指控IBM把原本属于UNIX的商业“源代码”贡献给了Linux,言下之意是“不言而喻”的,人们担心使用Linux早晚会导致SCO的“追讨”。但是,事实到底如何,长期以来,谁也说不清楚。此事确实极大地阻碍了Linux的在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部署。
8月8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大法官Dale A. Kimball签署法令(总计102页),明确裁定:不是SCO,而是Novell拥有Unix的知识产权。由此,2003年5月12日,SCO控告IBM的侵权官司,就完全失去了事实(法律)根据,变成了对IBM的诬告。
至此,长期以来压在Linux头上的那片乌云终于散去,Linux顷刻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之中。此时,SCO股价大跌,近乎接近于零(每股只有47美分)。由于此事的极端重要性,这里让我们顺便交代一下有关的历史事实。
Unix操作系统,最早是在1969年AT&T的“Bell实验室”开发出来的。到了70年代,Unix在科学计算领域和高等学校的计算机科学系流行起来。这时的Unix,几乎与现在的“开源软件”一样,源代码是开放的。
到了1983年,出现了Unix System V Release 1(称为SVR 1)系列版本。1993年,Novell从AT&T的子公司“Unix系统实验室”花费了3亿多美元购买了Unix及其相关的资产权(Assets)。1995年9月19日,SCO前身Santa Cruz Operations与Novell签署一项所谓“资产购买协议”(Asset Purchase Agreement,简记为APA),前者花费1.25~1.5亿美元(实为股份交易)只是购买了Unix资产的相关销售权利(根据协议原文可以看出这层意思),而不是Unix的知识产权(含专利)。
据此,Dale A. Kimball大法官做出裁定,SCO不具备Unix的知识产权。后来,在2002年,SCO总裁Darl McBride曾经试图要求Novell方面修改(amend)那项“资产购买协议”,把Unix的知识产权也给予SCO。
这充分说明,SCO方面对于Unix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是心里面清楚的。另一方面,Novell从来也不曾想过出售自己的Unix知识产权。Unix的知识产权怎么会自动地跑到SCO手里面呢?
由此证明,2003年,SCO向IBM发难,是别有用心的。SCO的思路很明白,指控IBM把Unix的源代码贡献给了Linux,从而在Linux里面就有了SCO的“知识产权”,进一步SCO就要整治全球的Linux用户了。
在那个时候,由于SCO宣称自己是Unix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而微软出于对SCO提供“道义”支持的需要,急急忙忙地就从SCO购买了Unix源代码的使用许可权。SUN也跟着这么干。目的都是一样的,想整治一下Linux,以便阻止Linux在全球的发展势头。(注:2003年5月,SCO告IBM一举,使它的股票猛升至每股19.41美元,翻了近十倍。)
回顾以往,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全球范围内,以Linux为标志的自由软件生态链正在不断强化,所谓“混源结构”已经进入人们的议事范围。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渐变的事物会发生突变。一旦Linux的浪潮向我们涌来之际,我们必须能够勇敢地迎向前去,扑向开源,拥抱自由(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