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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来,省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进一步加大“公开示权”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构建政务公开的责任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省局领导刘勇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同时,省局还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法规处、征管处、财务处、巡视办、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责任范围和责任单位,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突出重点,形成政务公开的内容体系
我们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细化分类,形成了以“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重点内容的政务公开体系,促进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完整、真实可信。
(一)拓宽领域,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
推行政务公开是税务机关拓宽征纳双方沟通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20*年以来,我们围绕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主要岗位,将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税收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内容面向公众全面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奠定了公正执法的基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全系统逐渐形成了权力公开、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税收执法运行体系,促进了税收执法事项依法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二)及时便民,全程公开行政管理权。
我们重点围绕人、财、物等三大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确保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杜绝“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税务干部职工对行政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顺利实现。在人事管理权方面,重点公开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条件、结果等情况;在财务管理权方面,重点公开经费分配情况、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工资、福利、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规定、财务收支余情况、财务审计等情况;在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重点公开政府采购目录、采购方式、招标通知、招标范围、评标定标情况、采购结果,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调拨、捐赠等情况。
三、规范程序,完善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影响力大,为了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们着重在增强时效、规范程序上下功夫,根据公开事项执行时限确定公开期限,对于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办税事项坚持长期公开,对于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公开,对于临时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常新、快捷及时,并初步形成了“提交-审核-审定--回复”等五个环节紧扣的公开运行机制。
(一)提交。负责提供公开办税事项的部门收到应公开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印发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送达有关税收执法文书,或者收到纳税人申请公开事项后5日内进行研究、整理,拟定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意见,报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审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有关部门提交的办税公开有关意见后,在3日内审核。对于符合公开条件,准予公开的,传办公室、办税服务厅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公开条件,确定不予公开的,将审核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并说明理由;发现纳税人申请公开的办税事项属其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且不属于国税机关主动公开内容的;或者有关部门提交的公开事项属重大税收事项的,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三)审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公开事项,在5日内研究审定,对于符合公开条件,准予公开的,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传办公室、办税服务厅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公开条件,确定不予公开的,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定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并说明理由。
(四)。办公室、办税服务厅或其他负责办税公开事项的部门收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或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公开事项后,在2日内进行。
(五)回复。各级国税机关公开有关办税事项后,认真搜集整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与合理采纳。如10月17日,我们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收到仙桃市市民反映仙桃市工业园部分企业偷税情况后,当日下午即发函要求仙桃市国税局监察室认真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我们将调查结果及时回复给人,该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这种诚心纳谏、认真履职的做法受到老百姓的普遍好评。
四、创新形式,打造政务公开的网络体系
为了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我们充分发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逐步构建起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网络,并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20*年,省局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审批环节等涉税事宜登录省政府电子政务信息网,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各级国税机关依托办税大厅等纳税人集中的地点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等公开设施,方便纳税人随时查询所需资料,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另外,我们还通过建立纳税人电文信息查询系统,设立12366服务热线,开通INTER网上举报信箱、组织特邀税务监察员座谈、开展重点纳税户走访等渠道自觉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畅通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利,努力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便利条件。20*年10月,省局先后有4名党组成员,40名业务骨干走进了湖北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面社会公众,接受税务咨询,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共收到税收政策咨询25件次,没有一条关于国税干部违纪的投诉举报。
五、科技控管,巩固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我们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两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目前,已全面推广运用的CTAIS软件涵盖了税收征管业务的各个方面,并且各项业务都在计算机上操作,数据在计算机上自动生成,税收征收由计算机说了算,计算机只认程序不认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计算机就会自动“锁机”,减少了人为因素。同时,我们在全系统试运行税收监控分析系统软件,对各地税收登记、申报、入库、欠税、滞纳金、处罚等方面的情况可随时进行查询,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进行预警提醒,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及时监控。最近,我们又认真做好全国税收执法管理监察子系统的调查研究、人员培训、安装调试等上线准备工作,该软件的推广运行,将促进我省运用科技手段监控税收执法行为的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完善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为了提高政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20*年以来,我局先后修订印发了《湖北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办法,逐步建立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200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系统的、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搭建起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