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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园暴力”成为未来中国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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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校园暴力”事件连续不断地发生,逐渐演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全中国人都应该重视“校园暴力”问题。笔者针对“校园暴力”问题形成的成因及综合整治做出了以下探讨。

关键词:校园暴力 社会问题 中国之痛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9-0331-01

近来,“校园暴力”事件连续不断地发生,屡屡见诸各种新闻媒体:如浙江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围殴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黑屋,烟头烫,绳捆绑;只因篮球场上的一句小小口角;连云港女大学生,被踢打、扒衣、拍照、剪发等不一而足。这种现象逐渐演变成为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不重拳出击,将危及中国社会的未来,为将来中国的由盛而衰埋下祸根,成为中国社会的未来之痛!

一、全中国人都应该重视“校园暴力”问题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就振聋发聩地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诚然,一个国家的强盛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一个国家要保持长盛不衰,就必须要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优秀于其他国家的青少年。纵观历史,莫不如此,从秦汉、唐宋、元明清,每个朝代的更替,均是由于继承人出了问题。最近的一个王朝尤为突出,这就是历史课上有名的“八旗子弟”。因此一个国家,不能不重视这个问题。一个家庭也是这样,所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富不过三代”。一个家庭出现了接班人问题,即使你有广厦万间,也会成为王谢堂前之燕。

当前,“校园暴力”问题的出现并逐渐成为天街小雨下的“远看草色近却无”的不可小觑的大问题,应当引起国人的万分重视。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曾经说过:要使中国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就要把希望寄托在中国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也许就是这样预言的。

二、从“校园暴力”的迷雾中透析其成因

“校园暴力”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很多,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两个评价体系都出现了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审视:一是社会评价体系的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正确的,但是部分人却走向了极端,背离了发展经济的中心目的。因此,坑蒙拐骗、黄赌毒、贪污腐化并不被人们那么深恶痛绝了。一些人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得来的金钱,都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有了钱就成了大爷。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冲击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就不可避免地给“校园暴力”培育了深厚的社会土壤。

二是教育评价体系的问题。教育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一个是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评价体系,带动影响了对学生的评价体系。

从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来看,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升学率,一是学生分数排名。一些教师为了评职称、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拼命地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分数排名,只“教书”不“育人”。由于对教师评价体系存在的缺陷,自然也给“校园暴力”问题的出现埋下了祸根,试想,如果将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中,加入“你的班级中出现几个差等生,你的班级中出现几个问题学生”要扣除你的评职称的分数,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在对教师评价体系的影响下自然就会出现对学生评价体现的偏差。唯分数论,唯升学率,自然使学习一般的学生不被重视,使学习较差的学生坐在后排;那么坐在后排的学生自然就会被淘汰出局,成为没人关心的另类。因而出现“校园暴力”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基于以上两个评价体系的存在,就造成了以下教育现象:

家庭教育失能。就是家庭对于孩子教育和管理没有发挥作用。这主要表现两类情况:一是独生子女问题。部分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父母溺爱,大多比较自我,遇事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漠视他人的存在,在这种心态支配下,一旦感到自身利益受到了侵犯,就立刻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进行反击。二是留守儿童问题,这既包括农村留守儿童,也包括城市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乏亲情托慰,人生观、价值观顺水漂流,不能得到及时的扶正,出现问题也是必然。

学校教育的失职。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的地方。在当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框架下,部分教师只重“教书”忽视“育人”很少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

社会教育失控。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种媒体对青少年产生着耳濡目染的教育效果。电视、网络的很多作品充满了暴力、打打杀杀、“哥们义气”以及其他不良的社会戾气,这自然成为未成年人模仿的对象。

道德教育失范。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培育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有弟子规、二十四孝、千字文等向善向美德基本的道德规范的教育,虽然有些内容存在一些缺陷,但是,他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在现在青少年教育当中,并没有形成完整配套的青少年基本道德规范体系,即使有,也大多是官样文章,中看不中用。

法治教育失位。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培养离不开法治教育。然而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并不是将现有的成人法律照抄照搬地灌输给他们,而是要采取青少年能够实际接受的方式方法,使他们逐渐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过去,对于学生出了问题,还有老师的“戒尺”,现在的学生出了问题,老师便是束手无策。只能简单地说教,别无他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只能放任不管,对青少年法律教育与惩戒尚未形成完整的合理的与道德教育相衔接的法治体系。

三、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需要从关系国家未来发展的视角来综合整治

“校园暴力”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重大的社会课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一是要逐步改变社会评价体系和教育评价体系。要让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并变成人们的切实行动,而不是说的和做的不一样。特别是在教育体系评价中,对教师的评价加入“负面清单”综合评定。比如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每一项都列入中考,高考分数评价体系中,改变一下高考指挥棒的指挥方向,或许就能改变很多。

二是在家庭教育中要在法律条文中列入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文,过去有“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有吗?

三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努力肃清社会上对儿童、青少年负面影响的作品。要努力消除“霏霏之音”的影响,给青少年一个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要建设好良好的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良好发展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体系。在青少年法律规范中明确规定好与坏的界限,越了界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总之“校园暴力”的背后隐存着很多社会问题,正是这些社会问题给校园暴力铺就了温床,要铲除“校园暴力”就要铲除这个温床。这事关中国的未来,试想,如果现在不去努力改变现状,那么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的中国将会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