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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标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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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极其重要的育人工作,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普遍要求全体教师都要努力承担育人工作的情况下,班主任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做班主任和授课一样都是小学的主业。因此,班主任工作量量化非常重要,这有利于提高班主任的积极性。

【关键词】 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标准

对小学班主任工作量进行必要的量化有些难度,但可喜的是在某些地区,已经对小学班主任的量化工作有了开展和施行,尽管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但起码关于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量化工作已经引起教育相关部门的重视。既然如此,为此,笔者针对温州市瓯海区小学班主任的工作量提出关于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的理论上的依据和可行性规划方案,即具体的参考量化标准,与读者大家共同交流、探讨和学习。

一、什么是量化标准

所谓量化标准,在不同的领域里有不同的解释和含义,在关于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研究上,我们可以把所谓的量化标准概括为在现行的教育模式下,能够把小学班主任日、周、月等的总工作量用具体的数值衡量的一种科学、严谨、有效的考核标准,根据地区和相关政策、班级大小等的不同,这个标准也会略有差异。

二、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标准的参考方案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地区、一些小学已经有了一些所谓的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的标准,下面笔者将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量化标准进行梳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温州市瓯海区的实际情况,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制定一套关于我区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量化标准,仅供参考。

1、本标准的适用对象

⑴ 主要对象:小学各科班主任

⑵ 次要对象:小学其他任课教师及学校教务的相关领导

2、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制定的方法和理论依据

⑴班主任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为“1”,其它工作将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⑵班主任工作量量化标准制定的基本理论依据。首先,我们主要倡导各岗位职能并重的原则。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其次,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是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调查研究。再次,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与之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还有就是《瓯海区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见附录一)等一些理论依据。以这些大的、小的、官方的、教学一线的所有理论来作为衡量瓯海区小学班主任工作量量化标准的理论依据,笔者目的只有一个:力求做到尽善尽美的、行之有效的参考标准。

3、班主任工作量的具体计算标准

⑴ 班主任的教学工作量。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以及校本课程等能够在班主任教师课程表中的所有课程,我们每节规定时量为:小学40分钟/节,以此标准进行的课堂教学,班主任教师每上一节课,我们就计算1课时的工作量。

① 班主任的备课工作量。

② 每个学科的备课按每周实际的上课节数,每上1节课,计算1课时备课工作量。而对于单科任教平行班级的教师在此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⑵ 关于备课的工作量方面,所有跨学科、跨年级的备课,除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1课时备课工作量外,每跨一个学科或年级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跨学科和跨年级只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⑶ 关于班主任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工作量

③ 班主任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工作量应该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根据《瓯海区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中对学校规模的判定依据,即以18个班级为界,而具体细分一下,我们可以暂时这样模拟:大班额是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是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

④ 班主任对课堂作业批改的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表一:班主任对课堂作业批改的工作量参考量化表

① 班主任教师用于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工作量

大致地我们可以把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来计算,相应地,早自习辅导、辅导每节课折合0.3课时,晚自习辅导每节折合0.4课时。

② 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把语文、数学的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具体如下

表二:语文、数学的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表

⑷ 小学班主任的家访工作量

关于家访,现在教育部已经做出了明文规定,即小学班主任每学年的家访率应该达到100%。对此我们保守推算,在交通正常,班主任的课业教学任务安排合理的情况下,假如对一个全班人数为45人的班级进行家访的话,其家访的比例一定不容乐观。班主任家访一次至少需要2小时,这是最保守的时间。客观地推算,交通的时间、和家长谈话的时间等等加在一起2小时恐怕会显得捉襟见肘。在这里我们就以对一个学生进行一次家访的时间是2小时为基点,那么全班45人,一学年下来就是90小时。笔者建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应该将家访的时间量化到班主任的工作量考核中去,这样做不仅可以对学生在校园以外的环境中的状况有所掌控和了解,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提高了班主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当然,这要以与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前提。

⑸ 小学班主任杂项的工作量

这里杂项的所指内容是非常广泛的,杂项具体包括:班主任指导学生早自习,课间解答学生疑问、应对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而准备材料、听课、参加教学会议的时间总和。这样做的目的是尽量简化计算班主任工作量的因素,从而使结果的构成更为清晰直观,便于读者阅读。这些内容在衡量班主任工作量上看似无足轻重,但若逐项分析,推算下来,这些工作内容也占据着班主任的大量时间。总之,学校在制定班主任的考核标准时,不应将这些视为班主任应做的义务,而应该酌情作出估算,予以量化。

三、量化标准能否成为真正的“标准”

我们对区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衡量标准制定了参考的量化方案,既然是方案,就要有可行性,那么这个所谓的量化标准可以是真正意义上的“标准”吗?可以作为衡量一个班主任工作量总和的一个最根本标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如此一来,似乎有人会产生疑问,既然不是唯一标准,那还有何意义?对此,笔者认为,尽管不能保证这个量化参考方案的可执行性有多强,但一定会对将来的小学班主任工作量的量化提高强有力的支持和参照,毕竟,我们结合了来自一线的、最有说服力的真实的数据,这样得到的结果是有权威性的、有意义的。但却不能称之为“标准”,原因是教育的地区差异性、学生素质的差异性等对小学班主任的工作量量化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而且短期内不可能消除这种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