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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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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深圳工商局召集直销企业开会,对象包括深圳注册的直销企业和在深圳拥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在会上,深圳工商局响应广东省政府所发的“企业服务年”号召,提出了“直销服务年”,向参会的直销企业代表发放了“深圳市工商局关于扶持直销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广泛征求直销企业的意见。

我在读了“意见稿”之后,被深圳市工商局“产业第一、企业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深深鼓舞。我认为,作为工商监管部门,必须按照“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摆正直销监管直销服务关系,坚持把“服务第一”的理念贯穿到直销监管的始终。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势下,工商监管部门对直销企业的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

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就是指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对直销企业的运营行实施监管,并依法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服务是指作为工商部门,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直销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监管与服务是一对矛盾。它们的区别在于,监管的构成要件是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服务构成的要件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从监管上看,监管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从服务上看,被服务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对事物发展具有不同的要求,正是这种不同要求赋予了监管和服务不同的范畴。但是,在直销发展过程中,工商部门的监管与服务具有重要的同一性。一是构成要件的同一性,监管者即服务者,被监管者即被服务者;二是最终目的同一性,监管和服务的最终目的都是促进直销经济的健康发展。

监管与服务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监管与服务的范畴及其相互关系。在直销发展过程中,监管是前提,这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监管到位是对国家和政府的负责,也是对直销企业的负责;服务是责任,这是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的要求。监管是为了服务,服务也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只有监管到位,才能服好务;只有做到优质服务,才能切实监管到位,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两者既有矛盾又互相联系的辩证关系,才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既准确又灵活地运用法律法规去处理直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的问题,真正做到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直销监管之中有直销服务,直销服务之中有直销监管。

监管模式须完善和创新

工商部门对直销的监管,既是对国家和政府的服务,也是对直销企业的服务,更是对广大直销产品消费者的服务。因此,作为工商部门应当忠实地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快构建完整的直销监管体系,全面增强直销监管队伍的执法水平,促进我国直销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同时,要不断扩大服务的内涵,提高对直销的服务水平。在做好直销监管这一重大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工商部门要不断增加服务的内容,提高服务的质量。服务是直销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

因此,工商部门在直销服务上应该要有新思维、新创举、新突破,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新的直销监管体系,探索新的直销服务模式。在这方面,深圳市工商局“产业第一、企业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新思路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与此相适应的,工商部门要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实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和新思路,为直销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工商部门要在监管模式上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率。这本身就是对直销企业的最实际的服务,千万不能懈怠之。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两种片面认识应注意加以克服:一种是片面强调直销监管而忽视直销服务,另一种是片面追求直销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直销监管。

片面强调直销监管而忽视直销服务的表现主要是高高在上,衙门作风。具体表现为以势压人,态度生硬,语言粗鲁,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出现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故意刁难直销企业的行为,等等,损害了直销企业的正当权益,干扰和阻碍了直销经济的健康发展。

片面追求直销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直销监管的表现主要是在服务中不讲原则,违规甚至违法服务。具体表现为碍于人情或面子,不按法定程序实施监霞有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有的甚至和传销企业、传销人员沆瀣一气等等,完全失去了直销服务的真正意义。

作为工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对直销严格监管必须热情服务、对直销热情服务必须严格监管”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不断把直销监管和直销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视直销监管与服务

目前,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还没有进一步的理顺,主要表现在工商部门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只有把发展直销经济作为使命,工商部门才能理顺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

现在我国有23家获牌直销企业,整体的规模还不是很大,迫切需要工商部门给予大力扶持和支持。但是,有一些工商部门总是戴着有色眼镜去看直销企业,认为对直销企业只有监管才能健康发展,因而对服务直销企业根本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我们发现,许多工商部门连直销企业的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更谈不上和直销企业的交流和沟通了。我们还发现,直销企业也不敢到工商部门汇报发展情况,因为一些工商部门把直销企业当成“唐僧肉”,想吃了就去“监管”一下,搞得直销企业谈“工商”而色变。

这两种情况都清楚地表明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根本没有理顺。我们希望全国的工商部门都能像深圳市工商局一样,不断增强直销服务意识,把服务直销企业作为工商部门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真正把直销监管和直销服务统一到促进直销经济健康发展上来。

进一步理顺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关键是工商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直销经济的重要意义,尤其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下发展直销经济的重要作用。正如深圳市工商局所认为的那样,只有摒弃过去对直销企业的疑虑和偏见,大胆解放思想,才能自觉具有服务意识,主动为直销企业排忧解难。

因此,我们要从扩内需、促消费、拓就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直销经济的重要性。只有这样,直销监管与直销服务的关系才能理顺,直销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我们殷切期望全国的工商系统都像深圳市工商局那样,用“服务第一”的思想来切实为直销企业服务,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直销企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