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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普法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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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外来人员12.1万,约占我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日益增长的外来人员,已成为我县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同时,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成为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前不久,县普法办组织了调研组对如何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了专题调研,本文试就外来人员普法的有关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期为今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策作参考。

一、当前我县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形势严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很有必要

以下是98年以来我县外来人员犯罪的情况统计表。

从上述数据分析看,近几年来,我县外来人员的数量年均以20%的速度高速增长,占全县总人口不到1/4的外来人员,犯罪比例却持续几年保持在50%以上,犯罪绝对数有逐年增长的趋势,特别是2000年全县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外来人员犯罪比例竞高达61.8%。尤其在重大恶性刑事犯罪中,外来人员所占的比例占75%以上,如2001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8起案,而外来人员作案竞占了7起。

针对外来人员犯罪的严峻情况,2001年2—5月份,我县开展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外来人员的统一管理,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今年1—5月份,全县共抓获刑事案犯340名,其中外来人员175名,占51.5%,被打击处理(逮捕、劳教)300人,其中外来人员105名,占35%,二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4%和12.5%,使93年以来连续8年的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由此可见,实施外来人员统一管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外来人员综合素质,减少和预防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将外来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当前我县外来人员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㈠机制不够完善,普法工作难以顺利实施

外来人员普法工作涉及镇(乡)、公安、司法、劳动、计生等多个部门,牵涉面广,投入大,见效慢,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从我县目前现有外来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分析看,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还不够明确,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在基层普法第一线,由于外来人员普法专项经费没有落实到位,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不够具体明确,导致工作协调难,积极性不高,一些部门甚至还出现了推诿现象。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工作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致使外来人员普法实施起来不够顺利,工作力度大打折扣。

㈡集居不够规模,普法工作难以全面铺开

据县暂住办统计,我县现有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外来人员之家”集中居住点仅29家,而20至100人的有1500多处,20人以下的有6400多处。由以上数据分析看,我县外来人员虽然实施了初步集中居住,但上规模的居住点所占比例还很低,居住相对零散,这给外来人员的各项教育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㈢阵地不够稳固,普法工作难以经常开展

目前我县的“外来人员之家”已逐步走上市场化轨道,实行企业化管理。个别业主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普法教育阵地可有可无。一些“外来人员之家”甚至把原有的办公室改为储藏室或小卖部,使原有的普法阵地荒芜,经常性的普法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㈣队伍不够专业,普法工作难以深入到位

目前我县外来人员普法工作者队伍主要由基层法制宣传员、暂住人口协管员、村居干部等组成。他们往往身兼数职,精力难以到位,而专门从事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与管理的人数相对很少,这支队伍普遍只有初高中文化(约占60%以上),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因此在平时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较多的仅是宣传学法的重要性及法制小常识,就更谈不上做到深入浅出。这与“四五”期间全面提高外来人员的法律素质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㈤制度不够健全,普法工作难以系统规范

当前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哪里领导比较重视,抓得紧,哪里工作就开展得比较好。近几年,“外来人员之家”开展普法仅停留在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听讲座等形式,而缺乏一整套完整的制度来约束,人为因素较多,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老调重弹和流于形式,系统性和规范性不够。

三、加强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对策

㈠抓机制建设,促外来人员普法法制化

法制化是“四五”普法的必由之路。要实现外来人员“四五”普法新突破,必须努力使外来人员普法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由于外来人员普法的牵涉面非常广,因此抓好普法领导机制是关键。今后五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办公室和各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要注重调动公安、司法、劳动、计生、工商等与外来人员普法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根据各单位的职能特点进行分工,使各项普法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纳入县委县府的年度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真正形成外来人员普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外来人员“四五”普法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和《*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在《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出台后,还要及时予以宣传、贯彻、落实,并制定出相应配套的若干具体规定,努力实现我县外来人员“四五”普法的法制化。

㈡抓集居建设,促外来人员普法规模化

抓好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建设,这既是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的需要,也是实现外来人员普法规模化的需要。针对我县外来人员集中规模住宿率相对较低的现状,县委县府要出台必要的政策予以扶持、鼓励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建设,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引导外来人员集居,确保集居点正常运营,并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另一方面,对出租私房也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行委托出租管理制度,坚持“数量限制,规模扩大,档次提高”的原则,逐步提高全县的外来人员集中规模居住率,努力使外来务工人员到*有“先安居,后乐业”的良好环境。通过抓好外来人员的集中规模住宿,从而实现对外来人员管理、普法教育规模化,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和实效。

㈢抓阵地建设,促外来人员普法经常化

根据外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要想把外来人员普法抓出实效,必须要加强阵地建设,并实行渗透式教育。首先,在暂住人口登记处设立法制宣传窗口。向每位前来登记的外来人员赠送法制宣传资料,主要宣传依法打工和学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告知他们如何依法维权的法律常识;其次是在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登记处开设法制培训站,实行上岗前法制培训制度,以方便快捷的形式,宣传与外来务工人员密切相关的实用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再次是在“外来人员之家”或外来人员较多的企业建立外来人员普法学校或普法联系点,落实并规范教材、师资、学时,注重与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内容结合起来,以提高外来人员综合素质为目的,开展经常性、长期性的普法教育,努力做到普法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与此同时,“外来人员之家”应建立必要的文化、生活设施,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安心为*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在抓好外来人员普法专有阵地建设的同时,不能忽视县、镇乡两级普法电教网络及村级法制宣传窗(黑板报)、广播喇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普法阵地,形成多渠道、多层面、立体式的外来人员普法网络,消灭外来人员普法“死角”,实现普法经常化。

㈣抓队伍建设,促外来人员普法专业化

外来人员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需要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针对外来人员普法工作者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我们在不断调整充实外来人员普法队伍的同时,还要不断规范,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抓好队伍建设,促进外来人员普法的专业化。这既是巩固外来人员普法阵地的需要,也是我们加大外来人员普法工作力度的需要。

当前我县外来人员普法队伍的主力军是基层法制宣传员、外来人口专管员和协管员。“四五”期间,我们要把政治业务素质较好、责任心较强的同志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逐步改善待遇,实现持证上岗,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外来人员普法的专业化程度。

㈤抓制度建设,促外来人员普法规范化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抓好外来人员普法各项制度的建设,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外来人员普法规范化的根本保证。今后五年,我们要根据外来人员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外来人员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外来人员普法学校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上岗前法制培训制度、外来人员普法合格证制度等,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外来人员集居点规范化建设制度、出租私房达标管理制度和委托出租制度等。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外来人员工作在制度上有保障,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权责平衡,同时做到普法师资、教材、计划、课时四落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促进我县外来人员普法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今后五年,我们要在总结外来务工人员集居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研究和解决,进一步加强服务、教育、管理力度。动员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不断创造和改善条件,逐步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加强与务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打工,安居乐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