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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行业个人执业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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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资质管理是特定历史产物,将逐渐淡出;加强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逐步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加强执业人员诚信库的建设;建立注册人员相关协会组织,个人执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市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关键词: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行政审批

中图分类号:F42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5-0028-02

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执业资格必须与企业资质相挂勾,即个人必须依赖于企业才能执业,导致执业人员不能自由流动,限制了执业人员的自由,这也是与国际执业资格制度的不同之处。实践表明,执业资格与企业资质挂勾存在诸多弊病:首先,应当由执业者个人承担的责任往往会由企业替而分担,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业者的责任意识;其次,存在部分执业人员有证不能干、人证分离,而有些会干的人员因考试不能通过而不能执业的现象;由于执业资格证的多少决定了企业资质的高低,导致注册证“挂靠”成风,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 企业资质制度存在的弊端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建

立的紧迫性

1.1 企业资质制度的弊端

建筑市场实施企业资质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政府通过制定资质标准来评定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而对企业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①设置企业资质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但企业资质是集体行为,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企业中的个人自我感觉反正有企业担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企业领导则认为工程质量问题是个人的事,与企业无关,于是找个人当替罪羊。个人与企业相互推诿、互踢皮球,导致责任难以区分,有关部门追责时往往采取各打50大板的做法。

②企业资质还是决定企业是否能中标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具体体现在综合标评分一项里面,由于低资质企业的得分远远低于高资质企业,造成资质低的企业很难中标,即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所以低资质企业为了中标,不惜重金借用高资质企业的资质来投标,即所谓的“挂靠”,严重违反了设置企业资质的目的,干扰了市场秩序。

③由于执业人员数量是企业资质标准的一个必要条件,导致执业人员向企业出借、挂靠证书,甚至催生了大批以考证为业的考试专业户,一人同时拥有建筑师、结构师、城市规划师、建造师等等多个证书,并把多个证分别挂靠在不同的企业,实际上拥有证书的人根本不在企业上班。

从欧美发达国家管理经验来看,倡导自由竞争,政府对企业只有许可制度,不分资质级别,主要靠市场交易各方主体的相互制约;对关系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如建筑师、监理师等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有建筑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开设设计事务所了,可以承揽设计业务了,而在中国由于设置了繁多而苛刻的条件,个人是不可能承揽业务的。

1.2 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势在必行

行政审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行政审批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改革迫在眉睫。注册建筑师等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充分表明了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简政放权后职能部门更加注重宏观管理和法制环境的创造,让权利和责任各安其位,减少职能部门过多的干预企业和个人执业。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市场监管职能中主要任务是制定法律法规、完善建设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执业监管和诚信体系的建立,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

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就是让重要专业岗位上的执业人员各就其位、各担其责,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原则,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让建筑师个人能开设计事务所,个人能自由的设计,不受外界干扰,也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出中国自己的世界级建筑师;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象“大裤衩”这样奇奇怪怪的建筑;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设计师设计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

2 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

2.1 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立法及行业协会的建立

现行《建筑法》采用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双轨制,个人必须挂靠在某一企业才能执业。而实际上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个人造成的,所以要淡化甚至取消企业资质,成立不设资质的总承包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立法批准个人执业,个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依法追究个人责任,甚至剥夺其执业资格。

设立行业协会,如注册建筑师协会、注册造价师协会、注册监理师协会。协会负责制定执业人员道德规范,跟踪监督执业人员,代表执业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维护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提高执业人员的待遇等等。

2.2 对执业人员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保险制

2014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了执业注册人员终身责任。

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个人执业之前必须投保,否则不能执业,就象没有车险就不能上路一样。注册人员投保后,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同时注册人员保险费用与个人工程质量记录紧密挂钩,出现的事故越多保险费用越高,就象车险一样,出事故概率越高,上缴的保险费也越多。由于保险费用计入工程成本,保险费用越高,工程成本也水涨船高,业主在选择注册人员为其服务时,工程成本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重要条件;注册人员为了减少成本就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从而推动注册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2.3 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

建议设立个人扣分制,就跟驾驶证一样,每年每人设定为一个固定分值,个人执业过程中每一次违规或每一次工程质量问题,视违规性质和质量问题大小将被扣除一定的分值,若分值被扣完,将被停止本年度执业,不能承担业务。业主根据执业人员分值的高低来选择执业人员为其服务,分数低的就会遭到冷落,分数高的就会得到业主的青睐。

2.4 企业资质逐渐退出甚至废除

取消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不再分为甲、乙、丙等或者一、二、三等,转为不分资质的设计、施工许可证制度。执业人员的多少不再是衡量企业等级的硬性条件,从根源上彻底铲除个人执业资格证挂靠现象、项目招投标主要和参加投标的人员条件、技术能力、诚信记录、工程保险等挂钩,不参加投标的企业其它所有条件将不纳入评标打分范围,企业资质也将退出评标打分范围,从根源上彻底铲除企业资质挂靠现象。如果投标人实行联合体投标,只要不同企业能满足各自所承担任务的能力就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把企业资质因素彻底排除在外。

3 结 语

建设行业废除企业资质,建立个人执业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支撑。个人执业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高青.点亮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星火[EB/OL].http:///Web/Article,201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