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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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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制度对原制度的改进

相对于旧的《医院会计制度》,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经验和国际惯例,是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改革。它为医院适应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注入了新的活力,是医院会计同国际惯例接轨,迈向医院会计现代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其简要内容如下:

1.1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五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的划分方法。

1.2重新划分医院的收支,加强了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将医院收入划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收入分类相对应,将医院支出划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财政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取消了过去的制剂收支,将制剂的增加值列入药品进销差价,避免了医院制剂造成的虚收虚支。

1.3医药分开并实行成本核算。由于医院的经济活动不同于一般的事业单位,医院的支出应主要通过医疗服务收入来弥补,而不能依赖出售药品来弥补,将医疗及药品收支分别管理,分开核算,对医疗服务和药品消耗分别实行成本核算。

1.4药品收入实行超收上缴。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盲目增长,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负担,克服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定的药品收入总额,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使医院逐步回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正常轨道上来。

总之,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作为对原有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在它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现行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2.1适用范围不符合医院划分: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大批非公有制医院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的或慈善机构兴办的医院。非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如何进行,特别是非公立的非营利医院应该执行什么会计制度,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

2.2会计科目设置不足:医院目前的角色定位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营性质日益突出,而现有会计科目设置不全面,支出类目级科目30余项,下设明细科目达50多项,主要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和改革的要求,由于大部分的医院已成为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虽然财政预算给予一定补贴,但其所占医院支出比重逐步下降,使之不能有效的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能满足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成本核算的需要,所以必须增减调整。

2.2.1增设“累计折旧”科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通过“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进行核算,且不备抵固定资产。该核算方法:虚增资产,使医院净资产不实。其账务处理为:购置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等,贷记:固定基金。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一般修购费等,贷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固定资产在购建后都会存在有形或无形损耗而减值,经现行制度上述处理后虚增了净资产。

2.2.2增设“财务费用”科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为了规范借款的费用支出,合理反映借入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和合理评价资金的利用效益,应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归并到“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2.2.3增设“投资收益”科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对外投资收益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不能单独在业务收支总表反映,不利于对投资收益的评价,也不利于对投资收益的监督。从规范对外投资收入核算,应增设“投资收益”一级科目进行核算。

2.2.4对“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进行调整与设立一级“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科目。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内容包括2个二级明细(财政正常补助收入和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科目。调整后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仅限财政正常补助,不再包括财政专项收入的核算内容。设立一级“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科目。单独反映财政专项补助情况,同时取消“财政专项支出”科目。对拨入财政专项补助时的账务处理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政专项补助收入,使用专项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借记:财政专项支出,贷记:固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收入,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2.2.5增设“医疗事故赔偿基金”科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赔偿只有在经济赔偿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制度订立时我国医院医疗纠纷赔偿事件发生很少,即便发生金额也较低,对医院当期损益影响不大,所以制度未涉及抗风险的财务保障问题。随着新医疗手段的不断开展以及医师技术服务的不到位造成医疗差错屡见报道,加之患者维权意识的加强,引起医院赔偿事件时有发生,而且金额巨大。不考虑医疗事故可能导致经济赔偿的财务风险,必然导致财务支出和净收入违背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反映。因此,增设“医疗事故赔偿基金”科目。

2.2.6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借记:专用基金等,贷记:固定基金的分录。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入“事业基金”,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累计折旧”科目。

2.3会计核算的内容不足。

2.3.1医院成本核算不规范。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医疗收支,药品收支实行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会计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尽管《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核算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只是从原则上对如何进行成本核算作了笼统的规定,而医院会计制度并没有对医院成本项目核算方法,成本支出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造成成本项目五花八门,标准不一,支出范围无章可循,人为操纵,调节收支结余,成本核算信息不实,失去了行业可比性,使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失去客观和公开的参考依据。其不足表现为: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医疗收支,药品收支实行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会计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由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支出科目设计难以满足医院成本核算的需要,对医院成本项目核算方法,成本支出范围等未做出明确规定,造成成本项目五花八门,标准不一,支出范围无章可循,人为操纵,调节收支结余,成本核算信息不实,失去了行业可比性,使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失去客观和公开的参考依据。其不足表现为:

(1)只计算医院和科室损益,未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如病种成本和单位服务成本,若要计算必须开展专项研究。

(2)费用分摊缺乏分摊基础:各个医院在对管理费用,成本中心的费用等如何分摊到科室成本中,由于分摊标准不统一,都执行各自的分配方案,多以收入、人数、人次为分摊基数,没有根据实际的资源耗费作为分摊基础,从各个医院报表数据看,无法横向比较,不能如实反映哪个医院管理水平好坏。

(3)无法提供管理决策信息:现行医院成本制度着重成本计算的结果而非过程。并未讨论导致成本发生的原因,所以不易显示资源的使用,配置与效率,不能提供运营收益情况,无法提供非财务信息,无法合理显示部门绩效并影响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无法提供绩效奖励的基础信息: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已普遍开展,医院先行垫付医保患者医疗费,医保部门实行按定额同医院结算费用,患者费用超过定额,医院要承担超支费用。因此医疗机构不再是做的越多,赚的越多。医院必须适当的利用医疗资源及精确地控制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才能获得利润。[2]

2.3.2计提坏账准备的不合理。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金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这是为了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医院正确核算收支结余的一项重要措施。笔者认为,这项规定尚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

2.3.2.1应收在院病人医院费科目余额包含预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去预收医疗款的净额才是医疗欠费。因此,坏帐准备的计提基数应为:“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预收医疗款加应收医疗款之和。

2.3.2.2医院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的3%~5%计提坏帐准备,而企业按3‰~5‰计提坏帐准备,医院与企业相比大10倍,使医院经济负担过重,易使国有资产流失,因而应降低计提比例。而且。医疗欠费不是医院经营失误造成,更多是社会原因造成,政府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在医疗收费末提高到按成本收费的情况下,政府仍应负担一定的医疗欠费。

2.3.2.3在年末计提坏帐准备,会造成年末当月的管理费支出增大,并不能真实反映每月的费用支出。因此,坏帐准备应每月按实际应收医疗费进行预提,年末调整,多减少补,以保证医院经营效益的准确性。

2.3.3医院药品核算有一定局限性。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统一了药品核算方法,药品购入后一律变为零售价,保证药品价格在医院的统一,简化了药品入,出库的核算手续,药品折扣直接计入药品进销差价,避免了药品收入的虚假性。但在药品实际工作中,由于药品价格政策变动频繁,药品折扣方式也不再是影响药品收入虚假性的主要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对药库药品按零售价计价,而科室,制剂室领用药品,都要核算进价和零售价,药库盘点也要按进价和零售价核算,否则影响药品综合进销差价率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药品成本的准确性。

2.3.4未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所购置的各种材料物资(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都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动,各种物资存放在医院的减值风险巨大。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完全实行“零库存”不现实。不计提资产减值违背了核算为管理服务的原则,也不符合谨慎性要求。

2.3.5无形资产核算不具体。医疗服务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行业,其无形资产主要表现为医疗技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医院信誉。为了提高竞争力各医院每年都开展大量能够给医院带来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其费用较大,如果不将其资本化,直接反映在当期支出中,其收支结余不真实,违背配比性和可比性要求。从十六大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后,医疗行业的合资,合作逐渐增加,医院使用设备,技术进行合作外,还可用良好的信誉作为合作资本。但现行制度未能对无形资产具体化,医院进行具体操作,无法进行。

2.3.6负债反映不全面。专用基金中的福利,住房等基金。它从医院内部形成后,已成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将其放在净资产大类中,属所有者权益性质。实际上,它并非医院所有者可自主支配的资金。这种应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等方面的专用基金,对医院来讲,实际上是一种负债。因此,应在负债中反映。

2.3.7净资产不实。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的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据此所述,由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使用了固定资产等于固定基金的恒等式,因此,将固定资产中的水分实实在在地反映在属于净资产的固定基金中。同时,将应列入负债的部分专用基金(如住房基金,福利基金)亦列入了净资产中,造成了净资产的不实。

2.3.8奖金发放问题。现行制度取消“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和“业余服务收入提成”明细科目,取消了旧的奖金发放办法,但对奖金的计提和发放没有作出新的规定。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如下问题:不管医院经营效益如何,或盈或亏,均可随意发放奖金,很容易造成分光吃光,使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而[2008]1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虽然限定了奖金总额为绩效工资的40%,但未充分考虑各医院目前的运营差别,阻碍了职工积极性,影响了医院的快速发展。前一种体制放的太开,造成混乱。而后一种规定又管的过死,制约发展。探索两方面兼顾的办法,成为当前公立医院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3.9药品“核定收入、超收上缴”问题。新制度规定,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这是国家治理整顿药品市场的重大措施。但由于对药品收入比例没有具体规定,使各地难以正确贯彻执行。笔者认为,各地主管部门应根据各类医院的不同情况,合理制定药品收入比例的标准,不能摘一刀切,并且实行分步到位,逐年下降。目前,综合医院按下列比例较为合理: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设备简单,医院收入少,业务收入主要靠门诊药品销售,因而药品收入比例可相对高些,可定在50%~70%;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城市小医院),医疗设备一般,可定在50%左右;三级医院(大中型医院)高、新设备多,医疗环境好,医疗收人高,可定在45%以下;专科医院可根据不同病种的用药情况来确定。2.4会计报表体系不足。

2.4.1报表体系不完整。医院会计核算采取权责发生制,以反映当期的收益和费用。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主要报送报表有主报表3个“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基金变动表”。辅助报表2个“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1个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些报表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医院财务明细状况,但是作为报表体系,少了反映医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有效的分析医院的业务活动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现金流量,评价现金运转效益和效果,及时进行经营决策。借鉴国外非营利性医院财务报告体系经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实施的医疗保证制度各不相同,但是,财务报告体系却存在共同特点。以澳大利亚为例,其财务报告体系主要包括3张财务报表和1张报表说明书:①经营状况表。相当于我国医院的“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一定时期内医院经营的收支情况。②财务状况表。相当于我国医院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一定时期内医院资产,负债,权益的全貌。③现金流量表。反映提供卫生服务以及相关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收支变动情况。目前我国医院还没有编制这类报表。[2]

2.4.2未制定医院主体及所属分枝机构会计报表合并事宜。在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这一规定明确了非独立核算分院的财务报告应与主体医院财务报告合并编报。但具体如何合并编报,未做规范,对非独立核算产业如何编报也未提及;对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怎样编报,更未给出解答。

2.4.3业务收支明细表问题。现行制度的“业务收支明细表”,横栏取消了“管理费用”项目,将“管理费用”的所有纵栏支出项耳每月直接摊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和“在加工材料”相关项目内,“管理费用”所有的明细支出项目全部消失,这就不利于对管理部门的费用进行财务预算的编制、监督及分析,不利于降低成本费用支出的经营决策。笔者认为,应在业务收支明细表横栏增设“管理费用”项目,在项目纵栏最后增加一项“管理费用”。

2.5对特殊项目的会计处理未做规定。《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对一些特殊事项如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医院的合并与分立、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融资租赁、经营租赁、非货币易、关联方关系及交易、营利性医院的税务处理等的账务处理未作出规定。医院是个经济实体,除了财政预算一定量的补助外,其运行方式与企业类同,企业遇到的特殊经济事项医院也同样遇到,所以医院应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3.《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创新思路

由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本身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总体思路为:由于医院业务活动的特殊性,医院既不像企业那样完全为了营利,但又不像其他事业单位那样经营性较弱,政府支持资金又很难足额保障。因此,《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必须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际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国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院会计制度》,便于国际间形成会计交流,便于各类医院间纵,横向比较分析,使之能为政府,医院外部等有关方面以及医院管理者提供所需要的基本的会计信息,形成具有我国医院特色的,统一的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办法:

3.1国家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如果营利性医院套用公立医院会计核算方法,则很难客观准确地反映医院经营成果。所以,非营利性医院无论公立私立均须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而营利性医院可完全和企业一样,经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商行政部门审批后登记注册,采用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

3.2调整医院会计科目设置。

3.2.1医院资产类科目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收医疗款、坏账准备、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物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开办费、其他长期资产等科目。

3.2.2医院负债类科目应设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在院病人医药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应缴税金、其他应缴款、预提费用、住房基金、公积金、医保金、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3.2.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应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事业基金(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在此科目核算)。

3.2.4收入类科目设置:财政正常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3.2.5支出类科目设置:医疗成本、药品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

3.3完善医院会计报表体系。

3.3.1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缺少反映医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的报表既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投资和筹资本身的情况以及筹集资金的规模和具体来源。为了反映一所医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医院整体财务状况变动的影响,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还需要编制医院现金流量表,以反映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以及筹资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的变化。编制现金流量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医院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关医院先进流量方面的信息,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评价医院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有助于预测医院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分析医院收益质量和影响医院现金净流量的因素。为此,医院应增设现金流量表。

3.3.2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应根据医院业务情况并参照企业有关方法编制,医院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类。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在于提供某一会计期间的现金赚取和支出信息,以反映企业现金周转的时间、金额及原因等情况,其公式可表述为:“当期现金净增加额=经营现金净流量+投资现金净流量+筹资现金净流量”。

3.3.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主要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预收款及职工结算退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的项目有:付出的人员经费、购药款、材料款、水电煤等业务费、邮电办公用品等公务费、职工培训等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直接通过期末的科目余额表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进修费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医疗、药品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中除去购置费的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科目分析后填列。

3.3.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是指医院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取得与处置,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处置,以及无形资产的购置与转让。其现金流入项目有:收回的投资款,获得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股利、利息)。流出项目主要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通过单独反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能了解医院为获得未来收益和现金流量而导致对外投资或内部长期资产投资的程度,以及以前对外投资所带来的现金流入信息,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也可直接通过“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余额分析后填列。

3.3.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医院吸收上级财政拨款,银行借款的借入与偿还等的现金流量。其主要内容包括:收到的各级财政拨款,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单独反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能了解医院吸收上级拨款与银行借款的规模和能力,以及医院为获得此类现金流入流出而付出的代价。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可以通过“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余额分析后填列。

3.3.3落实医院财务统管要求,财务报告就必须全面反映医院整体财务状况。据此,笔者认为,医院对外财务报告应该全面反映出主体医院,分院,经营类实体的总体情况。在编报时区分分支机构的性质,将分院和主体医院财务报告合并编报,经营类实体由于和医院执行不同会计制度只能单独编报,主体医院通过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科目对其核算,反映。分院财务报告要和主体医院合并编报,而不是现状的汇总编报或分开编报。理由是:汇总编报不考虑抵消事项,存在虚增债权债务等,使对外报告信息不实;分开编报不能全面反映医院整体财务状况。因两类分支机构性质不同,报告时有所区分:

3.3.3.1经营类实体。主体医院应将对经营类实体的所有投入,重新进行清理核实后,全额记入对外投资科目,收益记入相应投资收益科目。主要通过这两个科目对其核算管理。

3.3.3.2分院。对于分院,不论是否独立核算,均合并入主体医院范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抵消分录的编制上可参照《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来操作。

通过这样处理后,解决了医院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困惑,使医院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基本达到全面反映医院整体的财务状况的目的,完善了医院财务统管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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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岗.对公立医院财务报告合并编报问题的探讨,西部经济论丛,2005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指导医院会计业务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局限性,十年的运行,反映出较多的不足,急需改革。本文通过揭示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思路。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