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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市民专家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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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市民”政策设计建议

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需要建设用地,农业产业化需要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因此,农民进入城市就业并转为市民,其宅基地和承包地如何有效利用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如果政府可以从保障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大就业及创业扶持力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土地一次性流转收益等方面提高农民进城的预期收益,并降低农民进入城镇的成本,通过设计一套合理的政策体系,将能积极引导农民自愿进行土地流转、加快农民变市民的步伐。

保障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梯度引导农民进城

提高城镇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城镇数量的增长,提高城镇的规模效益。对于布局密度较高的城镇群或城镇带,采取“并镇”的方式,设置小城市,提高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农民向中心村、区县城镇、中心城区三级转移的规律,加大市政、文化、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保障进城农民生活需要。在区县农村,一方面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跨区域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到新型社区集中建房居住。在区县城镇,以县城、区域中心镇为重点,建设城镇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在中心城区,实行农村与城市接轨,按照城市标准建设新型社区,推动农民变市民。

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标准面积内的宅基地用地,新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可不计入或不全部计入农民所购房屋。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加强劳动力市场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就业工作机构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形成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劳动力市场网络、就业组织网络和就业信息网络。从培训来说,健全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体系,鼓励职业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农民就业见习基地。从岗位来说,建立农民转移就业援助体系,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申报、收集制度;建立企业参与再就业援助机制,企业征地时,投资项目按一定比例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民就业。

同时,对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实施就业扶持政策。例如:实行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职业见习补贴政策、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对吸引再就业和进城农民就业的重点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等等。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农民进城的“门槛”

改革户籍制度,全面实施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类型,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的自由迁移和等级有效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将全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对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在城镇有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者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1年以上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对于将全家户口转移到城镇,自愿退出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企业吸纳农民工并将农村户口转移到城镇的,也可获得奖励。农民如将户籍迁到市外,有条件的区县可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

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二元差别和利益关系,使农民逐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落实土地一次性流转收益

承包者自愿将未到期的土地承包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集体或新承包者,经村民议事会通过,由村集体或新承包者给予其一次性补偿,政府可以给予农户一次性奖励。或者将补偿费与医疗、人寿保险和社会保障结合起来,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基金,一次性补偿金额要相当于购买15年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农户宅基地让出除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进行补偿之外,并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约35%的建筑密度,新建建设住宅成本价35%的价格给予农民购房补助。

降低农民进入城镇居住的成本

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农民在农村的用地成本,降低其在城镇居住成本。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允许进城农民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用地按65%折算标准转置城镇住宅用地,并适当提供优惠价,降低购房成本。在新城镇居民点内建设一些安居房,对一些老弱病穷户以补贴的形式鼓励和帮助其向城镇搬迁。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统筹城乡发展研究课题组)

城乡统筹关键在给予农民平等待遇

统筹城乡的本质,并不是非要让农民住进城里的高楼大厦。统筹城乡应更多地体现在制度层面,给予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这才是统筹城乡的重点。城市化是统筹城乡的一条路,但不是唯一的路。到2020年,重庆如果能够使农民得到和城市居民大致均等的待遇,就可以说统筹城乡基本实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

消除制度壁垒需要两大变革

消除制度壁垒需要两大系统变革。一是依附于公民人身关系的制度体系,如户籍、社保、就业、教育等,需要进行系统变革。另一个是土地权属的变革,如农村土地流转、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房屋的抵押、典当、转让、收益等。城市道路建设政府可以投资,养护是政府出钱;乡村道路则要集体出资修建,养护资金不知从何而来。城市供电系统,居民不需出资,而农村电网建设需要乡村集资。这表明,统一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是城乡统筹的根本要求。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

城乡土地流转应同地同价同权

在当前法律对所有权严格限制的前提下,从使有权角度切入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让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自由”流转。

(重庆继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邓继为)

不能忽略制度保障

修几幢楼房、盖几家医院、修几条马路……这些都是拿钱就可以做到的硬件工程。但城乡统筹不能只重视硬件设施,而忽略制度保障的工程。农民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庞大的“软件”工程。一方面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加以调整改革,另一方面还需要提升“软实力”。

(重庆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