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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治示范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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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流域(段)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任务

(一)整治目标。

通过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使流域内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保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作用,为库区面源污染治理积累经验。

(二)整治内容、规模及任务。

1、消落带治理工程。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40亩,位于归州镇村马槽岭;消落带种苗繁育基地300亩(实施期三年),其中归州镇60亩,屈原镇60亩,水田坝乡180亩,另外配套蓄水池100m3,砂石路5000米,管网6000米;消落带种草3040亩,植树1010亩。

2、农田截污工程。生物篱笆600亩,其中归州镇万古寺村400亩,屈原镇屈原村200亩。

3、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建8m3沼气池1150口,其中归州镇550口,水田坝乡300口,屈原镇300口。成规模养殖户建30m3沼气池57座,特大规模养殖户堆肥+沼气+人工湿地5套。

4、散户污水治理工程。建化粪池1350口,污水收集管网据实确定,人工湿地2处,分别位于屈原镇乐平里及归州镇大岭坡。

5、谷坊工程。在屈原镇、归州镇按照初设指定的6条冲沟进行谷坊工程建设,建设规模按施工图设计据实确定。

6、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据实确定。

7、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建柑橘消解池565座、5650m3,其中归州镇3600m3,屈原镇650m3,水田坝乡1400m3。

8、沿岸垃圾清运工程。清运沿岸垃圾34000吨,其中归州镇15000吨,屈原镇11000吨,水田坝乡8000吨。

二、技术措施

(一)消落带治理工程。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处理工艺,145米-155米水位线库岸采用浆砌石护坡进行治理,155米-170米水位线库岸进行植草,170米-175米库岸栽树。其他消落带治理工程待试点工程试验成功后再实施。

(二)农田截污工程。生物篱笆以种植百喜草、野荞麦、黄花等草本植物为主,选择适宜地带,集中连片种植。

(三)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主要采用沼气处理工艺,普通养殖户建8m3沼气池,成规模养殖户建30m3沼气池,特大规模养殖户采用堆肥、沼气与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治理。

(四)散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化粪池、沼气池、人工湿地处理,并对户用厕所、洗澡间一并进行改造。污水直排的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利用,属养殖户的建排污管接入沼气池处理,集中居民点建人工湿地,将污水收集后经生物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谷坊工程。以消能拦河坝为主,必要的地方可适当布设河堤,拦河坝及河堤均采用浆砌石结构。

(六)生态防护林工程。分布于宜秭公路两侧,宜林地以刺槐、水杉、柏树、紫穗槐、冬青、女贞等为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采用大苗沿等高线呈三角形定植。居民住房门前以桂花、樟树等为主,树径6-8㎝,带土球移栽,树穴按照长、宽、高各1米规格控制。高砌坡治理部位以爬山虎、迎春花、牛麻藤等藤本植物为主。

(七)柑橘霉烂消解池工程。柑橘霉烂消解池采用砖砌或现浇钢筋砼结构,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霉烂柑橘病虫害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八)沿岸垃圾清运。现存垃圾清运至各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配套建设垃圾房(池、桶)、垃圾车等收运系统,新产生的垃圾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处理”的办法,农户将垃圾分类,可还田利用的还田,需填埋处理的投放至就近的垃圾房(池、桶),由镇、村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

三、项目实施主体与职责

(一)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1、负责研究制定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建设标准、计划安排等相关政策、办法和制度;

2、负责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

3、负责市以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和汇报、争取。

(二)县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管中心。

1、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履行业主职责;

2、负责项目计划管理和投资控制;

3、负责招标项目的施工设计、项目招标及合同洽谈;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5、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6、负责项目的综合验收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乡镇项目计划的分解落实,将项目计划具体落实到户头、到田块;

2、接受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计划和施工设计,组织工程实施;

3、负责项目建设现场监管,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现场监管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协调项目征地、施工用水、用电、弃渣、临时占地(道)、社会治安等问题;

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决算、资金管理,对分散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负责审核把关;

6、负责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7、负责组织协调村、户与施工单位关系;

8、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选择1-2处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整治的环境效益。

(四)县政府有关部门。

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发改局负责对口联系协调,侧重加强计划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调度,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负责涉农、涉林、涉水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住建局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开工许可手续审批;审计局负责预算、决算审计;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项目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四、项目设计与施工管理

(一)项目施工设计。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试点示范工程、谷坊工程、生态防护林工程分别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施工设计。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散户污水治理工程、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及沿岸垃圾清运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设计方案)由项目所在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参照有关标准图集,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编制,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协助。

(二)项目施工。

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谷坊工程、部分生态防护林工程、散户污水治理工程中的集中建设的人工湿地等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生态防护林项目树苗、生物篱笆草种、垃圾收运设备等实行集中采购。

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沼气池、散户污水治理工程中的化粪池、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及部分生态防护林项目施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村级劳动服务队)、村民自行实施。

垃圾清运由所在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或有关村委会负责实施。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直接委托有关村委会组织实施。

(三)工程监理。

落实工程监理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的工程监理单位由业主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采购选择确定,并签订合同,监理单位职责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投资5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或分散到户工程,由所在乡镇城环中心负责监理监督。

(四)建设监管。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114号)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监管。

(五)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参照《县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执行。

1、竣工验收条件。

(1)已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以及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功能;

(2)主要建安工程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已安装配套并经联动、负荷试运转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国外引进设备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完成了验收;

(3)环境保护、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完成各单项工程验收;

(5)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经政府投资审计机关审计或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确认后,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6)所有工程档案文件材料分类立卷,工程和设备技术档案、财务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完整、准确。

2、验收程序。

(1)业主自验并完成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项目预验收、编制竣工决算书、竣工资料准备和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2)验收组验收。竣工验收组原则分成建安工程、仪器设备、档案、财务验收小组和综合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专项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3)竣工验收批复。对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下达竣工验收批复并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工作由县发改部门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评定,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验收,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验收,档案部门负责项目档案验收,政府投资审计机关或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竣工决算审计、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项目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及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成员推荐产生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派人配合验收工作。

五、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中央新增投资资金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到户项目补助标准。

1、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百喜草,草种集中采购,统一配发,播种草籽100元/亩,培育60元/亩•年,期限3年。野荞麦,种苗由实施单位自行采集,种植100元/亩,培育60元/亩•年,期限3年。

2、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沼气池:8m3沼气池2500元/口。

3、散户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建设规模5-10立方米/座)1500元/座。

4、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柑橘园中消解池300元/m3,柑橘销售点附近消解池230元/m3,每口不低于10m3,按10m3补助。

5、生态防护林工程行道树树穴开挖50元/个。

(二)资金拨付程序。

1、工程款拨付程序。

(1)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资料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款计算表。

(2)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现场代表、乡镇政府现场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3)施工单位填写《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并附以上第(1)、(2)项资料。

(4)项目法人现场代表、项目法人主要领导、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依次审核签署意见。

(5)县财政部门审批,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2、农户补助资金支付程序。

(1)农户项目建成后,填写项目竣工验收表。

(2)乡镇城环中心监理人员、乡镇政府驻现场负责人现场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村委会审核汇总,填写项目补助资金花名册。

(4)项目法人单位、乡镇政府共同抽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5)填写《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并附以上第(3)、(4)项资料。

(6)县财政部门审批,资金直接支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

(三)设计方案编制费。

乡镇城环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方案,按1.5万元/村计取施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费(含村委会配合费)。

(四)配套资金筹措。

1、分散到户项目投资,中央补助资金只限定在上述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以内,不足部分全部由受益农户通过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解决。

2、沿岸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后,垃圾处理费用由乡镇政府筹集解决。

3、其他项目配套资金通过优化设计、招标竞价节约资金以及项目基本预备费解决。

六、实施时间安排

年度完成中央投资100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30万元、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200万元、散户污水处理200万元、生态防护林70万元、霉烂柑橘消解池60万元、垃圾清运2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30万元、谷坊工程200万元、其他投资10万元。

年度完成中央投资150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70万元、消落带治理试点工程100万元、生物篱笆50万元、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200万元、散户污水处理70万元、生态防护林100万元、霉烂柑橘消解池6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200万元、谷坊工程18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470万元。

2012年度完成中央投资47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植树种草工程30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170万元。

七、项目运行管理

(一)后期运行管理。项目建成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二)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垃圾清运费用由所在村通过村规民约向农户收取垃圾清运费解决。为支持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建立,项目实施起一定期限内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以奖代补”原则,按年度实际清运费用的5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分年核定拨付,由环保局会同乡镇政府、所在村村委会共同考核,垃圾清运工作合格且垃圾清运收费机制建立的,拨付补助资金。

2、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沼气池、散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化粪池、霉烂柑橘消解池使用维护由受益户自行负责。

3、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培育、散户污染治理中的人工湿地维护管理等由所在村委会负责,每年经环保局会同乡镇政府考核合格的,拨付相关费用,期限三年,三年后由受益户承担运行维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