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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中的礼貌:有话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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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云里来、雾里去

笔者们的一位朋友Philip,曾经提出了与一家中国公司合作的建议。在双方进行的几次正式洽谈中,中方都非常友好和热情,对于Philip建议的回答都是“好、行、这个提议非常好、太值得做了、没问题……”,Philip也很高兴,不断完善合作的计划和建议。过了一段时间后,再和中方联系,得到的答案是:“我们正在研究、正在考虑”, Philip认为问题可能出在自己的计划和建议上,于是又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完善先前所提出的计划。

不料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Philip无意中从中方公司的一个人员那里得到了消息:该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他合作,之所以说“好”,是因为中方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当面拒绝他,因为中方还希望今后双方有机会合作呢。Philip异常气愤,他说“如果不行的话没有关系,但是他们应该直接告诉我而不是欺骗我,这样双方都不会浪费时间了!”中方也很委屈:“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给大家留面子,他竟然不领情!”在跨文化交往的实践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不少中国人被北美人误解最多的地方之一,或者说很多中国人留给外国朋友的印象之一是:有话不直说,像龙一样云里来、雾里去,不见首尾。

高语言环境和低语言环境

跨文化交流中,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为我们提出了两个非常有用的概念“高语言环境和低语言环境”。高语言环境是指不仅是借助言语和词汇,更多的是需要借助环境和其它因素,来判断讲话者想表达的真实意思。比如,一个人说“是”的时候,可能意味着“是”,也可能意味着“不是”或“不一定”;而低语言环境则是指:主要依赖言语的意思(包括词句、语音语调、身体语言),来断定讲话者的真正意图和想法。不同的民族和文化,语言环境也不同。通常而言,北美人是世界上公认的说话比较直率的民族,说“是”的时候,通常意味着“是”;而东方各民族则相对较为含蓄,更多的时候,通过语言之外的各种信号,传达内心想要表示的真实信息。有时候,尽管嘴里说“是”,但实际上的意思也可能意味着“不是”或者“不知道”。

至于造成各民族性格的差异和不同语言环境形成的原因,有些学者认为,是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等的影响而形成的,即海洋民族和内陆民族的区别;或者有人断言,居于岛国会心胸狭小、位于大陆则视野宽阔。不过笔者们倒是更赞成这样的观点:不同民族的性格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铸造成的。中西方各民族鲜明的性格的形成,是人类经过长期社会发展和变革的结果。在反对皇权专制、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西方各民族渐渐形成了比较直率的民族性格。他们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社会文化和法律制度也鼓励和保护人们直言不讳的权利。而在封建社会的东方各国,统治者们依靠暴力维护其专制统治,信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治国之道,大兴文字狱,动辄灭人九族甚至十族,使人们千百年来,不得不依靠“慎言”的策略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如果不得不发表自己得观点和意见的话,则尽可能委婉含蓄,为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避免被枪打出头鸟,信奉“为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

当然,跨文化交往的实践中,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一一对应“民族性格的规律”的。毕竟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性格以及经历和教育背景不同,为人处事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比如,一个土生土长的北美人可能很羞涩和内向,而一位中国人可能会非常健谈、幽默和外向。不过,探讨总体的民族性格,对我们的跨文化交流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高语言环境下的场景

在高语言环境下,有些人说话绝对可以称为一门艺术,其秘诀在于“话外之音”,他们表面上说了什么绝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实际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你我需要仔细推理、大胆猜测和一定的运气。下面是高语言环境下最可能发生的场景:

当他说“是”的时候,可能意味着“是”、“不是”、“可能是”、“不知道”;说“不是”的时候,也同样表示“是”、“不是”、“可能是”、“不知道”;

当他回答你的问题时说:“我不知道”的时候,他的意思很可能是:“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但我就是不愿告诉你”;

请别人吃饭,别人说有事不能去的时候,一定要拽住他的胳膊直到脱臼为止,否则他会认为你我没有丝毫诚意;

劝别人喝酒,别人说喝不下去了的时候,恰恰说明他还能喝,因为他的头脑还清醒。这时一定要捏住他的鼻子灌,直到他自己主动大喊“再来一瓶!”或瘫在桌子底下才罢手;

吃饭时,别人说了我自己夹菜,但你我还是要坚决表示自己的热情好客:把自己喜欢的菜,堆在别人的盘子里。

运用高语言环境法顺利交流的前提是:交流的双方都熟悉其中的各种游戏规则,即相同的文化背景和习俗。遗憾的是,在跨文化交往中,来自于不同国家的、应用高语言环境法的人们,因为各自游戏的规则截然不同,交流起来就更为困难。相反,如果双方都运用低语言环境法,即向对方开门见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和想法,交流起来可能会更加有效。

与西方人交流,尽可能使用

“低语言环境法”交流

与外宾(尤其是北美人)交往时,要学会采用他们所熟悉和能够理解的低语言环境法,直入主题和直言不讳。我们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想法,就要在适当的时候、开门见山地表达出来。如果顾左右而言它,却指望对方能够猜测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多半会以失望而告终,结果可能使双方都不愉快,使双方都丧失进一步交往的机会。应用低语言法交流的实例很多,鉴于篇幅所限,我们仅举以下一些例子,供读者朋友们参考:

和外宾一起进行商业合作并且希望他们支付报酬,事先就要谈好价钱,别抹不开面子或者仅仅做出种种暗示。大家事先不谈妥,一般事后他们也不会主动给你的,无论是多么大的公司。你索要的话,他们可能还会大吃一惊,双方都不愉快;

你我如果和某个外宾之间有了误解,我们可以直说:I realize that this might be a misunderstanding. I think that you think…and I think…;

你我对外宾所作的某事不满意了,如果事情很重要的话,你我可直接找他谈谈,彼此交换一下意见,没必要总闷在心里,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有时很多问题仅仅是一场误解,或者双方不太清楚对方的期望值、真实意图而又不去交流。外宾如果是在工作方面出现了错误或失误,你在适当的时候以礼貌的方式向他们指出来,他们一般会更加敬重你的,而不是相反;

你我做错了事,不必扭扭捏捏,不妨对外宾直接说一声:“I am sorry. I was wrong (对不起,我错了).”,或者说“I am sorry that I made a mistake.”因为,世界上还没有不犯错误的活人;外宾做错了事,对你我道了歉,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能原谅就原谅(不能原谅的,送交法院,呵呵)。不过,有的朋友提出,在和外国人交往时,不要轻易道歉,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朋友对于境外的法律并不了解。加拿大最高法院有过一个判例,至今在加拿大仍然具有约束力的。判例认为仅仅凭借对方一句“I am sorry”的表述,并不能在法律上认定对方承认了自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一些比较有效要求对方

直言不讳的表达方式

我们总结以下一些要求开门见山的表达方式给读者朋友,更多的内容及在跨文化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请参见我们的《如何与老外有效交流3:文化冲突与差异》(北京大学出版社)。在北美,如果有人说话总是东绕西拐地兜圈子,外国朋友可能会用以下用语让对方“有话直说”,其礼貌的程度由高到低:

Let’s get to the point;

Let get down to business;

Let’s get it straight;

What’s the point?

Do not beat around the bush;

Just spit it out.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旺与发达,很重要一点是人们能把精力和才能集中在做事上,而不是整天琢磨着如何拐弯抹角地说话上,因为真理与事实比谗言更重要。当然,即使在西方,直言不讳也并非在所有的场合都适用,在下期文章中,我们将与读者朋友一起探讨“西方人的委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