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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簿的作用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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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大,城市各类建筑数量不断增多,为了使房屋建筑的产权问题能够做到更好的明晰,房产登记制度应运而生。房屋登记又可以称之为房屋的权属登记,它具体指的就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具体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所享有的房产权力进行审核并且对具体的审核情况记录到房屋登记册上的一种行为。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在进行房屋登记中所面临的问题,然后在分析和研究房屋登记制度的前提下对该制度的未来发展走向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房产登记;作用;前景

房屋它指的是依附于土地上面所建立的各类建筑物的统称,它同样也是属于不动产,具有不动产的一些特征,它是同时也是我国法律所比较关注的对象。为了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力,房屋登记制度被大众所熟知,这种制度在明确产权关系和明晰产权方面都具有重要功用。不过当前我国的房屋登记制度仍旧是处在发展阶段,还不够完善,要想确保这项制度能够长期有效的发挥作用,就需要进一步对房屋登记进行的相关改革。

一、现阶段房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门的法律依据

我国目前的房屋登记管理制度明显有行政管理的走向,但是现阶段国家仍然没有制定出一套专门约束房屋登记的登记法。虽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会涉及到一定对管理工作方面的约束,但是里面的规范内容比较零散而且对行为并没有直接性的要求。还有甚者不同的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房屋的管理规范中存在一些冲突,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合理的法规制度,为进行科学合理的房屋登记管理提供了障碍。

(二)管理机关不够明晰

在我国,很多地方对房地产业的管理职责还并没有明确划分,管理部门比较繁多,一般情况是有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协同管理,在对房屋的产权问题进行登记的时候还需要到土地管理机关以及房屋管理机关,降低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效率也违背了制度设立的初衷。同时进行多个部门的房屋登记还会造成房屋管理所依据的法律不统一,容易引发不同部门管理方法的冲突;另一方面进行多部门登记容易使得权责出现交叉,当部门和部门之间存在利益交叉的时候,就会很容易出现冲突。

(三)城乡管理中存在差异性

随着我国农村和房地产有关的经济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城乡之间进行的房屋登记也逐渐的出现差距。通常来讲我国农村的房地产登记工作都是由乡镇上面的土地管理机关进行的,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是城市里面的房屋登记工作就会有专门的机关负责,这样就会使得房屋登记工作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协调,容易加剧城乡之间的差异。

二、房屋登记的作用

(一)房产产权的确认职能

房屋登记簿上会载有明确的房屋所有权权所属问题,并且房屋登记簿还具有法律的一般效力,它明确赋予了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支配权力[1]。在房屋登记制度下,被被登记入房屋登记簿的房屋就相应的具备了法律效力,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当房屋的产权问题受到危害时可以依靠法制的利用对自己的权利加以保护,从而排除其他一切人的侵害行为。房屋登记制度中的房屋产权确认制度是房屋登记制度能够得以运行的基础,它提供房屋产权的明晰关系,为以后进行房屋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并且随着经济发展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分离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基于这些形势通过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加以登记就成为了一种必然需求。

(二)房地产权利变动公式职能

这种职能是指当房屋登记的权力发生或者是将要发生变化时,房屋登记的相关职能和部门就会发挥作用,并且有义务将房屋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开。这项职能同样也是房屋登记制度中最为重要作用,如果房屋的权力在进行公示之后,房屋的权力就会立即发生变化。要想能够确保房屋公示职能的顺利实施,是需要登记并且向社会每一个人来说明房屋的具体利害关系,当产权被公示过以后,能够促进房屋的安全性。当房屋没有交易完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情况当权利人以及名义人的权力发生抗衡的时候,为了减少有关纠纷情形发生的可能性,对每一栋房屋的物理变动,都需要进行仔细的产权变更说明。

(三)房屋登记管理作用

这种管理也被人称为房屋产权的管理,当对房屋进行登记记录的时候,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和管理机构就形成了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之所以房屋登记制度具有管理方面的职能是因为它的管理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良好方面:第一个方面对房屋的产籍加强了管理。通过产权登记制度,每一个被登记的房屋都相应的被赋予了产籍管理的职能[2];另一个方面所提及的就是审查监督的职能,通过对房屋产权的核查,能够第一时间对发生的情况进行了解,加强了对房屋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的管理工作。

三、房产登记制度的未来发展走向

我国现阶段的房屋登记制度依旧是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阶段,很多的法律法律都还不够健全,并且我国的房屋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为了更高要求的符合国家的需要,房屋制度需要再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改革的变更。笔者认为要想实现房屋登记制度的设计初衷,房屋登记制度的设计改革具体如文所述。

(一)利用房地管理制度合一的房屋登记体制

我国当期建筑行业发展的势头比较大,在对这些房屋进行房屋登记管理的时候,仍是没有完全迈向市场经济体制,仍旧保留了一定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态所具有的特点。随着我国开放程度变得越来越大,在行政管理方面,国家和政府的要求也就变得更高,原本的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当前的经济形势。我国现阶段的房产登记立法过程中,仍然是把行政管理作为主要手段,但是却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依据,所以在进行立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市场所需求的效率和手段,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建立科学完整的制度体制。

(二)统一城乡的管理机关

为了能够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房屋的管理并且减少和城市房屋产权管理工作之间的差距,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会逐步设立统一的管理机关,最终实现房屋登记的规范化和统一化。我国对城市的房屋产权管理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里面明确说明了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关为房屋登记机关,履行相应的登记管理职责,不过这些规章制度只是适用于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国有土地管理范围。在农村施行房屋登记的时候缺乏相应的标准依据,很难和城市的管理登记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利于进行数据之间的比较[3]。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设立一个机关对房屋进行权属的登记,而不是根据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来进行划分,然后分属于不同的管理机关。

(三)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趋于完善

房屋的产权登记本身就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它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如果工作人员在登记的过程中没有法律的约束而出现填写的内容不真实,会严重损害所有人的利益。但是目前我国在房屋登记制度中缺乏约束性的法律法规,所以关立法机关制定约束制度成为了当前非常重要的事情。只有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制度,才能够强化登记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登记工作时的错误,进而确保登记的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国家政府为了明晰房屋的产权问题,制定了房屋登记制度,房屋登记制度就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就申请人对房屋所享有的权力进行的审核并且在房屋登记册上的登记。房屋登记制度它存在很多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确认职能、公示职能以及管理职能,但是它目前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制定的相关人员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白晋峰. 浅析我国房产登记制度[J]. 现代商业,2013,06:114.

[2]孙军. 物权公示原则与房产档案查询制度的完善[J]. 档案与建设,2011,07:12-14.

[3]齐天石. 土地与房产登记信息交换系统开发[D].电子科技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