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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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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值班室:

市长公开电子信箱[**]471号邮件收悉。我县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万担水库基本情况

万担水库位于国梁镇方碑村十社,是一座小(二)型水库,大坝长70米,坝顶宽1.75米,坝顶高程100.00米(假设高程),校核洪水位97.723米,总库容25.4万立方米,正常水位96.33米,正常库容13.845万立方米,承担着国梁镇合力、方碑等两个村1320亩的农田灌溉任务。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原则,该水库归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由万古水利水保站具体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在保证灌溉任务的前提下,该库进行了承包经营,承包人为铜梁县人刘川。

二、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水库蓄水问题

据调查,所反映的水库水位升高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所反映的由承包者随意确定水位的问题不实。据年初气象预测,今年为较重干旱年,为了预防伏旱,主管该片区水利工程的万古水利水保站对蓄水工作抓得较早,现水库水位蓄水位为96米,虽然比往年偏高,但尚未达到正常蓄水位。由于近期暴雨较多,为保证水库安全度汛,做到防汛抗旱两不误,县水务局已责成万古水利水保站将该库蓄水在现有水位基础上降低30厘米。

(二)关于库尾土地被淹问题

据现场调查,由于蓄水位升高,库尾地部分被淹,其中属于农民承包地的只有国梁镇方碑村十社社员雷文龙家土地约1亩,其余均为被建设水库所征用的库尾地。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对库尾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农民个人“开荒”为非法占用。对所淹没的雷文龙家土地,县水务局万古水利水保站、水库管理所已与雷文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万古水利水保站每年赔偿400公斤稻谷给雷文龙,土地使用权归水库管理所所有。对村民反映的被淹地“权属”问题,由双方依据土地权属依据再行座谈解决。

(三)关于水库肥水养鱼问题

据调查,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由于该水库未被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任务是承担农业灌溉和防洪任务,水库承包者可以适当投入化肥和饲料养鱼。但由于承包者投入化肥养鱼,对水质有一定影响。且随着水位升高,原库尾一口水井被淹。为解决库尾群众饮水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万古水利水保站与该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万古水利水保站补贴500元,村民新打一口水井,保证饮用水安全。

(四)关于水库淹没区电杆上电表问题

据调查,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邻近水库的几户村民为了防止有人偷电,把电表集中安装在库尾的一根高压电杆上。由于以前该库长期未达正常水位,没有对电杆造成影响。现水位升高,电杆下部被淹,给村民抄表造成不便。对此,县政府已责成由县水务局负责协调,将电表移往库外安全的电杆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有关善后工作

目前小型水库权属问题在库区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部分群众在认识上也存在一些误区,并因此引发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此,县政府已责成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