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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是整个基础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渠道。要成功地在实施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首先要澄清音乐教师对“创新”问题的两点模糊认识。……
其一,“创新”并不专指科学发明创造,如果把指导学生搞小制作、小发明当作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惟一途径,显然是从狭义上理解了创新教育的含义。这种模糊认识的存在,导致部分音乐教师把自己当作局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实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学科密切协调,需要教师全员参与。要使学生具有创新的意识、胆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志品质,要帮助学生掌握创新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的基本方法,绝非单靠某几门学科的教师所能完成。相反地,音乐学科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它可为学生提供更为自由、广阔的想象与创造的空间,故而音乐课堂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阵地。
其二,对“创新”的含义不可定位过高,新与旧是相比较而言的,以什么作为比较的参照系,决定了音乐教师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持有的态度。那种把“创新”的含义定位为“前所未有”、“世界首创”的认识显然是以人类历史作为参照系的。在中小学生中有多少人能搞出这种意义上的“创新”呢?对“创新”的含义定位过高,直接地引发了教师们的畏难情绪:就凭我们这样的水平,能指导学生创出什么新玩意儿来吗?其实在创新教育中,“新”的比较参照系是被界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的。班级或团队中别人没有说过、没有做过的可以看作是新的,甚至在学生个人历史上没有说过和做过的也可以看作是新的。当然,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创新”,还牵涉到价值取向问题。在学校创新教育中,如果过于看重创新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则很容易滑入“功利主义”的泥沼。学校创新教育应该着重于评判“创新”的发展价值,假如学生能从与众不同的角度思考某一问题,能用别出心裁的方法完成某道习题,都应视为有较高的价值的“创新”,因为用发展的眼光看,这样的学生将来很可能会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创新并不神秘,创新教育并不是无从下手。
澄清了以上两点模糊认识,也就解决了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可行性问题。有了这个大前提,我们才有可能探讨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方法与途径问题。
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呢?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教师的观念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师习惯于夸大自己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习惯于把学生当作教学的对象,当作知识的承载体。为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向学生传输尽可能多的知识信息,增大课堂容量,于是“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几乎成了课堂教学普遍采用的方法。反映在音乐教学上,教师为了确保“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教学目标得到落实,一味地强求学生进行枯燥的技能训练,不厌其烦地、长时间地讲解乐理知识,要求学生背诵大量音乐家的生辰年月、代表作品等等。这种把学生当作教学活动的客体的做法,极大地损伤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积极性,影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古代中国尚有四大发明,而当代中国虽然拥有的科技人员的绝对数在世界名列前茅,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发明却聊聊无几。中国人突然变笨了吗?当然不是。说到底,还是教育出了问题。在中国的学校里,教师是学生的管教者,是“上帝”。而在美国的学校里,学生是教师的“上帝”,是教师服务的对象。前不久新闻媒体曾报道:美国有两名女教师赤身给学生上生理课,此事引起舆论哗然。我们姑且不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去评说此举的是非功过,但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去观察美国的教师是如何把学生当做教学的主体的。此时的教师既是学生探索人体奥秘的引导者,又是学生观察、了解的对象,这种煞费苦心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不正是我们的教师所缺乏的吗?当然,国内也有不少教师正在尝试角色的转换,比如有的音乐教师一改过去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做法,走到学生中间去;与学生围坐在一起,甚至也像小孩一样戴着头饰与学生一起唱唱、跳跳,把个音乐课上得生动活泼、轻轻松松。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上课形式的变化。其实,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为学生创设高度自由的想象与创造的环境,才是这种变化的实质。归根到底,教师观念的变化才是这种变化的实质。
教师的观念转变了,接着就应该考虑从哪些方面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我认为,应该着眼于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两个方面。
学生创新的意识、胆识以及意志品质均属于非智力因素。在传统教育思想的束缚下,学生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不想标新立异,即使偶有另辟蹊径的“非分”举动往往也会在初尝失败的苦涩后就心灰意冷,这就反映了学生在创新能力的非智力因素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要弥补学生这方面的缺陷,首先要打破学生对老师的迷信,不要把老师的话当“圣旨”,要让他们用质疑的态度去听取老师的讲解,用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事物,因为没有怀疑就没有科学的发明,就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
许多成功的教学实例给我们一个启迪,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作错误的讲解和示范,可以打破学生对老师“盲从”,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现在我们习惯于把学生当作一群羊,驱赶着他们在一条狭长的巷道里“一直向前走,不要朝两边看”,这样的学生怎么可能有创新的精神呢?如果我们的音乐教师能作一些尝试,我想一定受益匪浅。如在上音乐课之前告诉学生,老师在讲解音乐作品、音乐知识时,在示范演唱和演奏时都故意安排了一些错误,谁发现的错误多,老师就会奖励谁。可以想象,只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学生的学习态度定会由“被动接受”型转变为“主动探究”型。长此以往,学生的求异思维将会逐渐养成,创新的意识亦将由此而生。
有了创新的意识不等于就能进行创新。我们的学生普遍地还缺乏创新的胆识。其实这胆识孩子们本来是有的,只不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胆识就在家长和老师的“紧箍咒”中逐渐消失了。比如说:幼儿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看见新奇的玩具一定会拆开来看个究竟,然后再随意地东拼西凑,哪怕那是家长花几百大元新买的遥控电动玩具也照拆不误。碰到这种情况,恐怕很少有家长为之拍手叫好,而让孩子尝点皮肉之苦的做法,倒是司空见惯。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学校里。孩子们进了音乐室就喜欢摆弄陈列在教室里的乐器,他们从自己胡乱“制造”出的嘈杂音响中获得无限乐趣。在国外,老师会用赞赏的眼神鼓励学生们的“胡作非为”。而在中国,这种“不轨”之举一旦被老师发现,照例会遭到一通臭骂。可想而知,学生的探索热情和创造冲动也就随着老师的臭骂声飞到了九霄云外。由此而造成的对学生的伤害还只是浅层的。有极少数教师以粗暴的态度嘲讽、训斥那些敢于发表不同见解的学生,从而彻底、干净地摘了学生的“胆”,无情地扼杀了学生的创新精神。下面的例子,充分说明了这种情况的严重性。
在一节音乐课上,教师引导学生们欣赏琵琶曲《大浪淘沙》,讲到兴头上,教师像是在提问,又像是在自语:“那起伏的旋律描绘了什么样的自然景色呢?”一学生抢嘴道:“像空中乱云翻滚。”教师听罢,脸色一沉,讥讽道:“就数你神气!也不想想这首曲子的曲名是什么。是大—浪—淘—沙!难道乱云是可以淘沙的吗?信口开河。”
在另一节音乐课上,老师问学生们:附图的节奏型模仿了什么动物奔跑的声音?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马──。”然而混杂其中的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引起了老师的警觉:“刚才是谁在说‘牛’?”老师大有兴师问罪之意。这时,一个毛头小子怯生生地站了起来:“是我。”老师一见,气不打一处来:“我看你倒是像头牛,不动脑子!”学生一片哄笑。在这哄笑声中,坐在后排听课的我,隐约听到那学生在低声嘟哝:“笑什么?牛急了也是会奔跑的嘛。”我不知道上课的老师是否听到了这句话,也不知道这位教师是否熟悉名曲《西班牙斗牛士》的旋律。
音乐确实是一种语言,但不是一般意义的语言。它所描述的形象通常带有模糊性,正是这种模糊性,给人们提供了展开想象的巨大空间。如果我们的教师一定要以自己的理解去统一学生对某音乐形象的认识,这无疑是给学生的思维罩上了一具大铁笼,对学生与众不同的言行作不适当的评价,更摧毁了学生的自信心。我想,上述事例中的两个学生,恐怕这辈子也不敢“乱说乱动”了。
现在我们应该明白,学生的“胆”其实是教师给的。当你要求学生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而学生依然正襟危坐,默不作声时,不要埋怨学生;当学生在探索与创造的过程中因碰到困难而退缩时,不要埋怨学生。教师有责任为学生营造一个“敢想、敢说、敢干”的氛围。当学生碰到困难时,教师应该积极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应该鼓励他们不要惧怕挫折和失败。有意识地去培养他们坚毅的创新意志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新世纪的中国培养出一群“虎”,而不是一群“羔羊”。
学生仅仅“敢创新”还不够,还要“会创新”。要使学生会创新,就必须帮助他们储备丰富的基础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养成多向可变的思维习惯,学会基本的创新方法。一言以蔽之,要注重从智力因素方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世界上的一切发明创造都与已知元素密切联系,都建立在旧的知识基础之上。实行传承性教育向创新性教育的转变,不等于就可以降低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那种把“传承”与“创新”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传承”何以“创新”?如果让一个既不认识也唱不准乐谱的学生创作一段短小的旋律,他能做到吗?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进行创新性教育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将会更高。问题是:那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应该废止,那些并非经常使用的知识信息不要强塞给学生。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有条件的地区要让学生学会使用电脑,学会通过互联网络检索、调阅所需的资料。谁都不会怀疑这一点:电脑在记忆的容量与准确程度方面远远胜过人脑。而人脑与电脑相比,其优势在于,人能够利用已知信息进行创造性思维。如果我提出让小学生完成一份“维也纳古典乐派在西方音乐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报告,你一定会说:“这种研究生做的题目,小学生怎么做得出来?”然而,这题目如果让美国的小学生去做,他们一定会让你吃惊!奥秘就在于他们会迅速敲击键盘,把世界各大图书馆中有关的资料统统调过来,经筛选后连拷贝加摘录,最后成为自己的文章。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能否成功地进行创新,创新成果是优是劣,其知识储备是否丰富是重要的,但不是决定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他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信息,如何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就存在一个创新思维的质量问题,也就是创新性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多向性的问题。有一例子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在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教唱歌曲《小熊请客》。这首歌有三段歌词,第一段歌词是:“喵喵喵,真呀真快乐,今天过节小熊请客。我们到它家里去,又吃又玩又唱歌。喵喵喵,喵喵喵,真呀真快乐。”另两段歌词除了动物的叫声换成小狗、小鸡的叫声外,其余部分均不变。学生会唱后老师说:“小熊不仅请了小猫、小狗、小鸡来作客,还请了其他许多动物。同学们能不能自己创作一段歌词,唱出别的动物快乐的心情呢?”这个创作要求并不高,学生们很快地就把小羊、小鸭、青蛙的叫声填进去创作了新的歌词。但有一个同学在创作时碰到了困难,他起先想创作小白兔的歌,觉得不行;接着想创作小刺猥的歌,还是不行;第三个他想到了大象,又不行。老师问他:“为什么不能给这些动物创作歌呢?”学生回答:不知道这些动物怎么叫。这时另一个同学急切地向老师表示:他能够创作大象的歌。原来,这位学生用大象的脚步声“噔、噔、噔”替代动物的叫声,创作了大象的歌。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前一位学生思维的逻辑性没有问题,因为他明白:不知道某种动物怎么叫,就不能创作该动物唱的歌词。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这是一种因果关系。然而,他在思维的多向性方面出了问题,“模仿动物的叫声”这种思维定势,限制了他的思维方向,使他的创新进程受到了阻碍。在学生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了解学生思维的轨迹,并加以引导,提高他们思维的质量。
能否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这也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世界上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创新成果问世,然而细细分析这些成果的作者们所采用的创新方法,也不过就那么几种!比如“加减法”、“重组法”、“模仿法”、“迁移法”等等。把铅笔加上橡皮,就有了橡皮头铅笔;坦克加上船,就有了两栖坦克;雨伞去掉柄,就有了降落伞;火车去掉轮子,就有了悬浮式列车。以上就是“加减法”。把原先手术室中无序排列的灯重新组合,就有了无影灯;把传统式店铺的柜台、货架重新排列,就有了超市。这就是“重组法”。模仿鸟的飞行,就有了飞机;模仿蝙蝠捕虫的方法,就有了雷达。这就是“模仿法”。由利用电话线路开发电脑网络,想到利用有线电视线路开发电脑网络;由利用电视台开办远程教育,想到利用电脑网络开办网上学校。不用说,这就是“迁移法”。
以上这些创新方法,教师必须让学生在音乐实践中逐步“发现”,加以总结并学会运用。其实,不少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已经这么做了。比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节奏创作时准备了四张卡片,卡片上分别写有如下节奏:附图。把四张卡片按一定顺序排列起来,就形成了含有四个小节的节奏谱。老师提示学生用重新排列这些卡片的方式创作新的节奏谱。这实际上就让学生了解了创新的方法之一:“重组法”。再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旋律创作时,要求学生在附图后面续写两小节,有的学生感到困难。这时老师提示学生:“能不能从老师给的两小节曲谱中‘抹’去一些音,把剩下的音调整时值后,用来作为后两小节呢?”经过讨论,学生们终于完成了这个创作任务。下面的曲谱中,后两节是学生们的得意之作(箭头所指的音在后两小节中被‘抹’去):
附图
在这次创作实践中,老师让学生掌握了“加减法”这种创新的基本方法。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此恕不一一列举。
我们切不可以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只能通过作曲训练来实现。其实,在音乐教学的各项活动中均可达成这个目标。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其途径是广泛的。
在唱歌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为歌曲重新填词;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象,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歌曲;可以由学生自己决定采用不同的演唱形式;甚至可以指导学生把某些歌曲加上少量对白,改编成有情节的音乐小品。
在欣赏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边听边用体态及简单的动作表现自己的感受;可以让他们把自己对某段音乐的感受尝试用文字或语言表达出来,甚至可以要求学生画一幅画来表现音乐的意境。
在律动和歌表演中,可以让学生自己设计动作;可以让学生自由结合,自由分组,并设计本组的队形变化等。
在器乐教学中看来很难有机会渗透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但有的老师在进行打击乐训练时要求学生自己设计制作简易的打击乐器,这不也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吗?还有的老师在训练学生吹奏竖笛时,自己吹出一个“问句”,要求学生吹出“答句”,虽然这“问句”与“答句”都是极短的旋律,但对一个相同的“问句”,被“问”的学生要作出与其他若干同学不同的“回答”却是要费一番脑筋的。
有人说,在乐理知识教学中很难体现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有一个例子可以证明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某教师在讲解渐强、渐弱的力度记号时,不是先写出这两种记号,而是先让学生听老师敲鼓声的力度变化,再要求学生用动作或图形来表示自己的感受。有的同学听完后用渐渐蹲下又渐渐站起来表示渐弱、渐强的变化;有的同学用吹气球时气球大小变化的动作来表示这种感受;更多的同学用五花八门的图形表示了自己的感受。下面列举几种表示渐强的图形:
附图
老师根据这些图形的共性,抽象概括出了音乐常用力度记号“∠”,从而既讲解了乐理知识又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上例给我们一个启示:只要教师自己具有创新的意识,就不愁找不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途径。
最后,我想就外部环境问题提出几点看法。第一,现行的音乐教学大纲和教材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尚存在严重缺陷。大纲中对学生创造力的要求过于笼统,没有明确的指标。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修订自己的大纲和教材。第二,要重新构建学生音乐学业成绩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选择合理的考评方法,使之既能测定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水平,又能衡量学生创新能力的优劣。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对音乐教学有导向作用,故而不容忽视。第三,各级领导及学生家长要理解、支持音乐教师的教学改革工作,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让他们放开手脚,大胆探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新路子、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