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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促进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种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增效的重要因素,种子产业的发展程度,不仅关系到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整个社会效益,而且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后劲、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把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到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快推进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步伐。
﹙二﹚我州具有良好的种业发展基础。
近些年来,我州科研育种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一批新品种得以推广应用,精心选育出了延粳22号、源玉3号、延薯4号等新品。供种保障能力稳步提高,种子市场日趋活跃,州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种子生产企业6家、种子经销网点近400个。编制农作物品种区划,实现了全州农作物品种按区域化种植的目标,种子质量检测手段不断增强,种子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三﹚我州加快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种业发展投入不足,科研育种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品种引进不规范,新品种更新换代速度缓慢,现有品种难以满足用种需求。同时还存在种子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力差,种子监管机构及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健康发展。
二、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我州种业发展的资金保障、人才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提高现代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和市场监管能力,积极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引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州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五)基本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注重现代农作物种业原始创新,加强集成联合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2.企业主体原则。以“引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有效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专业农场流动,充分发挥企业和专业农场在商业化引种、育种、成果转化与普及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3.扶优扶强原则。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延边农科院和延边大学农学院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引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专业农场实行重点倾斜。
4.引育结合原则。针对我州育种基础薄弱和早熟品种紧缺的情况,在巩固现有适宜品种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试验、推广水稻、玉米、大豆早熟品种,稳定人参、蔬菜等园艺特产作物品种,全面提高我州农作物品种研发和应用水平。
﹙六﹚发展目标。
1.种业发展体制进一步完善。到2013年,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界定清晰,开展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的“事企脱钩”试点。到2015年,完成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事企脱钩”,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取得初步成果,以“引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专业农场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初步确立,研发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科研育种新机制。
2.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3年,种质资源收集、鉴定、保存及创新工作系统全面开展,种质资源库及数据库初步成型。到2015年,获得一批自主创新的育种材料,选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良品种,使自有玉米、水稻、大豆品种在州内种子市场占有份额分别达到50%、90%、60%以上。到2020年,农作物品种质量、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取得重大突破和提升。
3.种子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到2013年,“引育繁推一体化”的骨干企业初具规模,解决种子企业多、小、弱的问题。到2015年,初步确立“引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3个、发展现代农作物种子专业农场5个,逐步提升现代农作物种子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种子企业的竞争力。
4.监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3年,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种子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种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供种能力和市场调控手段明显增强。
三、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七﹚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研、教学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优势,加快新品种选育步伐,认真研究和解决我州农业生产用种方面面临的难题。要把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新品种选育作为主要任务,采用先进的育种方法和技术措施,组织科技公关。以延边农科院、延边大学农学院为主体,整合社会资源,以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选育一批具有丰产性、优质性、商品性和抗逆性好的农作物新品种,加快新品种更新换代步伐。
﹙八﹚建设产业推进体系。各县(市)围绕重点粮食产业积极培育扶持1-2个种子生产或经营骨干企业,以专业农场为载体,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标准化、规范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鼓励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走“引育繁推一体化”道路,积极参与新品种选育工作。
﹙九﹚建设种子监管体系。加强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和种子队伍建设,州及各县﹙市﹚建立完善的种子管理体系,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各县(市)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种子管理工作实际需求。
(十)建设“引育繁推”体系。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引育中心”(在“种子管理站”加挂牌子),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审定以及推广等工作。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力度,采取合作、购买等方式,引进省内外审定的优良品种,建立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科技园区,加快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步伐,力争3-5年使现有品种更新一次,确保我州粮食生产安全。
(十一)建设政策保障体系。
1.加大投入,支持种子产业发展。从2012年起,州财政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适合延边气候特征和资源特点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扶持“引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专业农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各县(市)也要加大投入,支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2.实行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州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农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人民银行延边支行、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拟定发展计划和重大政策,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委,负责全州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部门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充分认识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把种子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种业的领导。
(十三)制定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3年、5年和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州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十四)完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制度,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种子相关标准和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依法规范和保障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十五)强化市场监管。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对种子企业、种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延边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十六)确保种子安全。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重大种子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切实保障农作物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推动我州现代农作物种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