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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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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这一期稿件的同时,正是学校里最忙的时候,博士生、硕士生的论文评阅、答辩,本科生的论文辅导。读着稿作者来稿、学生论文,脑子里忽然跳出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论文才算论文?

这个问题其实已经困扰我很久了。

近年来,收到的论文大量是一种模式的:引言――研究动机――研究问题――研究方法――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包括大量图表)――结论。应该说,这样论文是规范研究的反映。一个研究者当然应该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应该对其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状况了然于胸,以明确自己的研究逻辑起点,应该对研究对象有详细准确的了解。这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与必要的过程,在相当程度上也有利于克服学术腐败的问题――至少可以使学术研究方法规范,并增加了研究过程的透明度。因而本刊十分欢迎这样的论文。

但是,是不是只有这样的论文才是论文,而其他形式的论文就不算学术论文,至少不是规范的论文了呢?提出这样的疑问,产生这样的困扰,并不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而是在一些已经发表的论文中,在这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中,有人提出:不这样写作的论文是“不规范”的,其实算不得学术论文,至多是随感式文章而已。

于是,我真的困惑了:“随感式文章”算不算是论文?是不是《新闻大学》只能发“规范”的论文,而不能发“随感式文章”了呢?

重读过去一年中《新闻大学》刊发的论文,浏览兄弟刊物发表的论文,请教来院里参加研究生答辩和研讨会的教授、学者,我得出两点想法:

一、相对于过去学术研究的不规范、随意性,在学术训练及学术研究过程中,强调规范的学术研究方法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培养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锻炼准确严密的科学思维,也为课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逻辑基础。在当前学术风气不正的情况下,这样一种严格的学术规范还有利于培养学术研究的清廉之风气,正如古人所云:“凡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颜氏家训・慕贤》)因而是值得提倡的。

二、规范不等于模式,由于所论的对象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反映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有的需要大量的数据进行定量论证,有的则可以从个案着手深入分析,进行定性研究,有的也可以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起来。有时一篇并不很长的论文,但它依托于人所尽知的事实提出不为人所注意的观点,也不失其学术性。本刊去年刊发的陈力丹教授驳斥西方某些人所谓的“新闻民主”的论文,或许在某些人看来是“随感式文章”,然而从论文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来衡量,不失为一篇好论文。就本刊发表过的国外学者来稿看,在国外论文也不是只有一种模式。

因而,我们提倡学术研究的规范,但也不要将表现研究成果的论文规定为只有一种模式“是学术的”,这样的说法,本身也显得不尽科学与学术。马克思在谈到真理问题时曾说过:“哲学是问:什么是真理?而不是问:什么被看做真理?”在论文形式问题上,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思路去思考。

其实,问题的实质可能并不在于论文的形式,而在于我们如何看待学术研究。世界的事物是多样、多元的,由于各人所处的环境、知识结构、研究对象等等的不同,研究的视角、方法也不尽相同,因而表现这些研究过程或结论的形式也可以而且完全应该是不同的。学术要繁荣,关键是真正地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要因为形式的模式化而制约了学术研究与表达的多样与自由。今年是复旦大学新闻教育80周年纪念,复旦精神中难能可贵的一条是“学术自由”。在中国新闻教育与研究史上,我们曾有过各种形式的论文,代表着各种不同流派的新闻研究与探索;正是不拘一格的论文写作形式,促进了中国新闻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发展。试想,如果只有一种论文形式被称为规范的话,复旦新闻系老系主任王中先生的“报纸的两重性”还能成为新闻学研究的重大成果吗?

党的十七大指出,现在人们思想活动日益显现出独立性、多样性、选择性、多变性,作为这种思想活动的学术表现形式――论文,不也应该有其独立性、多样性、多变性,而作者或读者,也应该享有选择各种不同形式论文的权利。我们愿意为不同形式的论文提供这样的发表机会,以我们真诚的服务促进新闻学术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