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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企业会计报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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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数据是经过系统整理,储存在现实或虚拟空间里,能够提供一定价值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是大数据企业或大数据研究机构通过过去交易或事项合法取得,能够拥有或控制,并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因此,大数据资产有必要、也应该用会计的方法和语言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站在大数据逐步产业化的层面,立足于雨后春笋般诞生的众多大数据企业和大数据研究机构的角度,让大数据资产走进大数据企业会计报表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大数据资产;大数据企业;会计报表

大数据是经过系统整理,储存在现实或虚拟空间里,能够提供一定价值的信息资源。即大数据企业或大数据研究机构首先通过过去交易或事项合法取得,其次能够拥有或控制,再者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对大数据合理地进行确认和计量;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公允地体现在会计报表上,这是大数据作为一项新型企业资产研究的课题。站在大数据逐步产业化的层面,立足于雨后春笋般诞生的众多大数据企业和大数据研究机构的角度,让大数据资产走进大数据企业会计报表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一、大数据资产的确认

1.大数据资产确认的操作方法。数字不是数据,数据也不是大量数字,大量数据也尚不能界定为大数据。当企业针对某个领域、某个事项、某种目标进行前期调查、调研、抽样、统计等研究时,或者针对基础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分类、分析等后期系统加工处理开发时;再或者企业支付对价购买取得数据基础资料时,将归集的对象化了的成本费用确认为“研发成本”,非对象化的确认为期间费用。在“研发成本”的基础之上,能够使大数据以研究报告等现实产品形式对外提供给大数据使用者时;或者能够使大数据在虚拟空间里供大数据使用者随时使用时,将“研发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

2.大数据资产确认的背景培育。尽管独立的数字、零散的数据尚不能界定为大数据,但是它们却是形成大数据产品的基础原料。原料的价格相对于产品而言自然是低廉一些,特别是对于大数据产品这样的无形资产,其原料更是低廉得可怜。比如几千元钱购买了一个城市的企业注册信息;再比如几百元钱、甚至是几个电话或者几句好话就能换取无数个各类样本。的确有些样本取得是简单且价格低廉的,但有些基础原料却是前期花费高额成本的。比如人口普查、经济调查等等前期都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只是目前这些基础样本的持有者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或者法律意识淡薄忽视了这些基础样本的价值所在。伴随着人们“数据资料信息本身是有价值”意识的增强,就会逐渐形成一个市场,形成一个数据原材料、大数据设备、大数据人才、大数据产品市场。这些都将逐渐形成大数据确认的背景培育土壤。

二、大数据资产的计量

1.大数据资产计量的操作方法。大数据资产一旦作为企业的一项新型资产,自然也要遵循货币计量的假设和历史成本的原则。企业在大数据资产研究阶段和大数据资产开发阶段,以其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设备折旧、购买大数据资产支付的对价、投资者投入的大数据资产公允价在内等各项成本费用额度,分别将归集的对象化了的成本费用计入“研发成本—研究费”和“研发成本—开发费”,非对象化地计入期间费用。在“研发成本”的基础之上,能够使大数据以研究报告等现实产品形式对外提供给大数据使用者时;或者能够使大数据在虚拟空间里供大数据使用者随时使用时,将“研发成本”的账面价值结转到“无形资产”。

2.大数据资产计量的技术支持。关于大数据资产的计量,从理论上来讲并不复杂。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太多的技术支持,或者说需要太多账务处理的合法依据。购买大数据资产支付的价格是否合理,这不能停留在供求双方的合同、协议上,不管是由供方提供发票,还是由需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发票的金额应当在对应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该制定最低计税标准,或者借助大数据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还有投资者投入的大数据资产是否公允价,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发票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有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才能掌控大数据资产的交易流转税;供方企业或自然人才能从源头上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需方企业才能获得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对于评估而言,首先,是完善大数据资产的资产评估准则、细则、操作指南;其次,是培养大数据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和培养、提高资产评估师的大数据资产评估技能;再者,是有胜任能力的评估师事务所增加大数据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同时建立大数据资产登记确权、价值评估、交易服务公共平台。不仅让大数据资产走进企业的会计报表提供合理合法的可能,也为企业将来的大数据资产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等价支付、有序流动,最终形成大数据产业和产业链奠定基础。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首先是应该将大数据资产交易列入增值税细目,确定大数据企业的征收率和税率;其次是制定大数据资产的最低摊销年限;再者是壮大针对日益繁荣大数据企业稽查队伍或者人员。

三、大数据资产的会计处理

1.大数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大数据资产将以存货的形式或无形资产的形式,存在于“研发成本”或“无形资产”账户。因此,大数据资产的会计处理关键工作就是摊销。其摊销的流向应该是和大数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就是说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摊销”。针对大数据资产的特性,其不适应一般无形资产五五摊销和分次摊销的直线平均法。应当采用收益百分比法或者年数总和加速摊销法。目前大数据资产的计量标准尚待完善,收益百分比法的实施还有一定难度。当前可以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数总和法引入大数据资产的摊销。具体的使用年限可以参考最低使用年限。对于大数据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在前面确认和计量环节已经涉及。大数据资产的期末计量,在上述税务机关制定的最低摊销年限指导下也就变得非常简单。在此不再赘述。

2.大数据资产的会计报表列示。大数据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位置,依据对会计准则理解因该是存货项目或无形资产项目。针对大数据资产的特性,对于账面价值需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大数据是轻资产类型的资产,所以不能仅仅从资产额度上判定大数据企业是小企业或中企业,那么能不能采用高价卖出,平价买入,并交纳交易环节税费的形式抬高资产额度;能不能评估增值补交税费入账。第二,大数据资产列示在无形资产项下,无疑是一种长期资产,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大数据企业的流动比率实质。因此可否考虑将一年内摊销完成的部分价值,列示在一年到期的其他流动资产。总之,如何对大数据资产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目前仅仅是对大数据会计的初探,但大数据企业已经是存在的企业类型,大数据资产也无疑要计入企业的会计报表,这对大数据企业本身和整个社会的大数据产业都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作者:陈宗智 常欣 单位:青岛明达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