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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移动领域又发生了点小地震,互联网大佬百度花费19亿美金收购91无线,一举创造移动互联网领域最大并购。“移动营销元年”的呼声,又一次响彻了营销界。移动营销将迎来全新格局?基于这个话题,我想与编辑部探讨一下。
尽管从2009年开始,几乎每年都被定义一番“移动营销元年”,但今年还是有明显不同—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突破5亿!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移动互联网与产业链之间,特别是与广告客户之间的“囧状”:移动互联网广告公司拼命推广资源,而广告主却死活听不懂“移动营销”。
在我看来,这种沟通障碍的根子在于广告公司偏重于强调“营销”,忽视了“移动”的重要性,更没想明白移动互联网对人们工作和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影响。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到了2014、2015甚至2016年,移动互联网也许仍然是“营销元年”。
我认为,想要做好移动营销,首先要跳出“营销”,深入理解和抓住三个关键词—“连接”、“商业模式”和“屏”。
首先是“连接”。Facebook的成功,在于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连接;谷歌、百度的成功,在于做好了人与信息之间的连接;亚马逊、淘宝的成功,在于做好了人与商品的连接。而移动互联网的神奇之处,正是它激活了PC互联网传统上时空限制,可让人随时随地在线,让“碎片时间”焕发了活力。同时,它利用APP等方式,将人与人、人与商品、人与信息的连接等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设备无缝整合,并发展出第四种连接—人与服务(典型如大众点评、丁丁优惠)。
这种无缝连接以个人为中心,不但加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话语权,也全面冲击甚至颠覆了媒体和广告主的商业模式。
以PC互联网为例,传统上就是三大赢利模式:以门户、搜索引擎为代表的广告模式,侧重曝光和转化;以游戏为代表的道具、点卡、植入模式;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利差和佣金模式,三者泾渭分明。但移动互联网通过APP、社区等方式,使得三者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同时通过地图、LBS、电子优惠券等方式,将本地化服务引入消费者工作和生活之中(如O2O模式)。
但必须强调的是,移动互联网上的媒介资源是高度碎片化的。这让广告主在投放广告时不得不更强调目的和整合。对于广告主而言,“移动营销”的资源是什么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在全盘计划中,移动互联网应占的位置—是强调连接人、商品、信息还是服务?才能进一步选择是会员社区、微博微信、电子优惠券等新兴方式,并与其他传统媒体投放无缝整合。而这些,与广告主的商业模式息息相关,也会重塑广告主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方式。
移动互联网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屏”的限制。电视、电脑和手机的屏幕大小不同,给消费者的体验也截然不同。在手机端,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比起PC有天然的缺陷,但也有好处——成交转化率高,因为手机端购物的消费者受屏幕限制,能货比三家就是极限了,更多的靠对品牌商的感觉与信任。
因此,可以说移动互联网广告公司有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目前这个阶段,“移动营销”必须从“移动”、“连接”的优势出发,从“商业模式”的高度着眼,从“屏”的特点入手,在广告主的商业模式和战略策略中找到自身的位置,而不是像传统广告公司那样推资源。
只有回到这个原点,才能告别该领域“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的“囧状”,才能让“元年”真正成为“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