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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对我说,儿子的同班同学得了强迫症――典型症状是每天必须做满100道奥数题,一天不做就浑身发痒,且以此为乐。如果他不是数学天才,那就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还记得经典影片《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个服刑五十年的罪犯老布吗?近半个世纪的关押几乎耗尽了他一生的光阴,然而,当老布获知即将刑满释放时,不但没有满心欢喜,反而面临精神上的崩溃,因为他已刻骨铭心地爱上了那座剥夺他自由的监狱,所以在出狱后,他最终选择了自杀。对此,影片主人公之一的瑞德曾有过一段表述:“起初你讨厌它(监狱),然后你逐渐习惯它,足够的时间后你开始依赖它,这就是体制化。”
我没有能力对“体制化”如此宏大的问题发表论断,因为这实在需要对人类历史的深厚造诣和现实社会的敏锐感知。孤陋寡闻的我只是想就自己所从事法律工作中的一种“制度化”缩影――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发表些议论。因为在初次听到有关这种心理现象的一起刑案时,着实让我有些匪夷所思。
1977年5月,美国女子卡罗被北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门龙囚禁充当。在长达三年的拘禁中,卡罗每天先是遭受一顿毒打,然后光着身子被吊在门檐上,脚尖仅能接触到一丁点地面,接受虐待狂卡门龙任意的侮辱、猥亵和。在确定卡罗再不会逃跑的情况下,卡门龙决定和这个女孩“结婚”,并赋予其更多的自由,她可以每天去洗澡、做家务,甚至可以外出慢跑。令人惊讶的是,拉罗也每天自觉回到卡门龙家中,以致邻居一度认为这是他家的保姆。直到卡门龙的妻子在一次心理咨询中谈及这桩事件,心理医生报警后才东窗事发。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当检察官提起控诉时,卡罗却显示出对卡门龙深深的眷恋和忠诚,极力维护这个毁灭其青春的恶魔。必须声明,这不是一起你情我愿的和受虐的桃色事件,而是一桩血淋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典型案例。
顾名思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首起研究案例发生在瑞典首都。1973年,罪犯Jan Erik Oisson和Clark Olofsson抢劫一家银行并劫持四名职员。在与警方僵持了130个小时后,歹徒放弃抵抗投降。然而此后,这四名倒霉透顶的职员却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更有甚者,一名女职员还爱上了Clark 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实在是重口味的可以。
于是专家们便开始研究这种特殊的心理现象。他们发现,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本身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如果当遇到一种强大的外力,让你把生命、自由、尊严全部剥夺,然后再逐渐授权你行使一些本该属于你的权利,那时日一久,有的人就会转变为对加害者的感恩戴德。专家将它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写到这里,笔者也有些坐不住了。难道我长期习惯的被父母管、被妻子管、被领导管,都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变体吗?在经过一番内省后,我发现自己想太多了。通常来说,这种心理现象产生源于突如其来的胁迫或威吓,使被害者笼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而通过加害人和被害人的长期接触,给予被害人以洗脑,最终潜意识中产生了服从感乃至亲近感。很显然,这与我所说的伦理道德、家庭美德和工作纪律截然不同,前者并未违背当事人真正的意志自由权。谢天谢地,本人侥幸没有陷入这种精神病症的泥淖。但事实是,是不是必须失去自由才能作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前提?
答案是否定的。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失去自由意志并且“心甘情愿”服从于不合理权威的现象比比皆是。在妇联的一项报告中,大部分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认为被丈夫殴打是很正常的现象,这其中当然不乏文化的因素,但更多也是对恐惧底线突破后的一种逆来顺受的自我催眠。最近有朋友对我说,儿子的同班同学得了强迫症――典型症状是每天必须做满100道奥数题,一天不做就浑身发痒,且以此为乐。如果他不是数学天才,那就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孩子放弃爱玩的天性,选择主动接受并逐步爱上现行的教育制度和家长的现实压力。还有,笔者所在检察院曾经办过几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传销的案件,不少受害者非但不选择指正组织者,反而千方百计为他们开脱,希望他们能重获自由。他们为虎作伥的心理动力绝不仅仅是希望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也有很多是对加害人“能力魅力”发自内心的崇拜和信任,这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很多心理动因是高度相似的。在一个个地下团体中,建造出《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一座座无形的监狱,铸造出卡门龙案件中一条条无形的枷锁,只是幻化为更具迷惑性的面容。
好吧,我承认自己已经试图谈及国人精神层面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那还是就此打住吧,我确实没有能力再展开了。从这点上来说,本人或许也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