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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洛惠渠灌区饮用水源及输水渠道保护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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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洛南县洛惠渠灌饮用水源保护及输水渠道保护情况的现状分析,指出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卫生,加强渠道保护措施,确保洛南县城及县城以西四十里梁塬10万多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输水渠道保护的具体措施。

关 键 词 洛南县洛惠渠饮用水源及输水渠道保护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做好饮用水源及输水渠道的保护工作是水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到县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洛南县洛惠渠灌区肩负着洛南县城区及该县四十里梁塬10余万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供水任务,是洛南县的重要水源地。加强灌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卫生;加强输水渠道保护措施,确保洛南县城及县城以西四十里梁塬10万多群众饮水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城乡饮用水源地及其输水渠道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灌区饮用水源及输水渠道现状

1.1概况

洛南县位于秦岭东段南麓,商洛市东北部,洛河上游。 介于东经109°44′10″~104°40′06″,北纬33°52′00″~34°25′58″之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高程1200m。

灌区气候属暖温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特殊气候,一年内四季分明,冬季气候寒冷,雨雪稀少,持续时间较长;夏秋高温多雨,雨量集中,多为雷阵雨、暴雨,并伴有大风;秋季凉爽,阴雨连绵,洪涝灾害频繁。全年平均气温11℃,极端最高气温37.1℃,最低气温-18℃,年日照2075小时。最大冻土深度28cm。年平均相对湿度69%,以七、八、九、十月份较高。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18 m/s,风向以东风和西风为主。多年平均无霜期195d。年降水量754mm,年水面蒸发量在900~1000mm。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且年内分配不均。冬春易旱,夏旱、伏旱时有发生,属二类干旱区,干燥度1.0~1.3。

灌区引水枢纽设在南洛河上游的洛源镇五龙村磨石沟口,渠首始建于1958年9月,1959年建成通水,利用20公里总干渠将洛河水引入四十里梁塬。渠首以上流域面积162.0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420万m3,设计引水流量为1.5m3/s。县城及梁塬1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均由洛惠渠供给。

1.2灌区饮用水源现状

灌区梁塬地处县河上游,川道地表水源匮乏,北塬、南塬地表水埋藏深度大。饮用水源只能从洛河上游引水上塬,供县城及梁塬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1.3灌区输水渠道现状

灌区引水枢纽设在南洛河上游的洛源镇五龙村磨石沟口,渠首始建于1958年9月,1959年建成通水,利用20公里总干渠将洛河水引入四十里梁塬。输水渠道线路长、建设年代久,近几年尽管已实施了好几次渠道修复加固及节水改造工程,但还有部分渠道塌、堵塞、受损严重,需要及时修复加固,确保县城及梁塬1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供给。

2灌区水源及输水渠道保护方面存在问题

2.1灌区水源保护方面存在问题

2.1.1洛南县洛惠渠从渠首洛河引水到梁塬李村水库之间60多里渠道,大部分为明渠,沿途村庄较多,部分群众在渠道内倾倒垃圾、抛扔杂物、洗涮尿桶等,造成渠道淤积、水质污染极为严重。

2.2.2作为给梁塬水厂、县城水厂供水的李村水库及北干渠地理位置特殊,渠道及水库在通村水泥路边,人员流动量大,水库及渠道设施人为破坏严重,影响饮水安全,增加了饮用水源保护成本,使得水源保护及维护工作的难度加大、甚至出现工作无法及时到位现象。周边群众及社会人员经常在水库周围钓鱼、游泳及休闲娱乐活动,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给水质安全造成威胁。

2.2灌区输水渠道保护方面存在问题

2.2.1洛南县洛惠渠从渠首洛河引水到梁塬李村水库之间60多里渠道,大部分为明渠,且建设于上世纪60至70年代,运行时间较长,渠道渗漏严重,输水能力较差;

2.2.2输水渠道沿线保护范围内,当地群众随意取土、违章建筑房屋、任意取水,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给输水渠道正常运用造成了很大影响。

3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灌区水源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1严格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保护区界牌、标志。按照水质有关标准,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1.2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对可能影响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实行限批、慎批、拒批,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审批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工业、农业、商业及服务业等项目。推行农业无害化、有机化生产

3.1.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的监管监测。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清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确保饮用水安全。

3.1.4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流域面积内的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不仅使农业遭受直接损失,而且还加速河流淤积,减少地下径流,导致洪水流量增加和常水流量降低,不利于水量的常年利用。要加强洛河上游流域面积上的植树造林和林业管理,在渠道引水口上游和河源区要防止滥伐森林。

对蓄水的李村水库的库区周边范围设置围栏、隔离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靠近水库周边范围内从事钓鱼、游泳、洗衣等活动。

3.1.5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机制、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政府、部门、乡村三类预案有效衔接的水源地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处置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以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意义,曝光影响水源地安全的行为,提高民众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民众积极参与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2灌区输水渠道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2.1加强宣传。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渠道周边村组沟通协调,督促农户及时清理输水渠道内的垃圾、淤积物以及杂草等,保持输水渠道的清洁,确保渠道能够正常输水。

3.2.2制订渠道维修计划,及时进行修复加固。对向县城供水的总干、北干沿线渠道实施节水改造工程,加固渠道设施,减少输水过程渗漏损失,修复渠道沿线险工险段、输水建筑物,保障渠道供水畅通,减少水量损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并对沿途渠道进行封闭加盖处理,避免人为地向渠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减少污染。

3.2.3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渠道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渠道输水安全畅通。定期对输水渠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管护和维修加固,对于输水渠道出现的局部渗透破坏、渠堤塌陷、衬砌、以及预制和现清渠道维修都应采取不同的维修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