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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集中执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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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总局《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全力确保世博会和世合赛的顺利举行,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

(一)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商所(分局)要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二)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一是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月饼、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的检查。二是以城乡结合部、社区、车站、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世合唱比赛场馆及世合村周边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检查。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和检测,重点打击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及早产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宣传虚假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经营自律意识。各工商所(分局)要结合责任区监管逐户排查,认真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有关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一是对应用食品安全电子台账管理系统的经营户进行检查,督促引导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电子化进销台账和开具电子销货票据,并确保台账和票据的规范化;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向供货商出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进货卡》;三是要尽工商之策,倾工商之力,为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长效化、常态化。

二、执法行动的安排:

2010年7月7、8、9日为局所联动执法日,局领导带队局科室人员,参与各工商所(分局)的执法检查;2010年7月10日至7月底为所集中执法期。

三、执法行动的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县局成立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各工商所(分局)也应加强对集中执法行动的领导。行动中,局所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领导要亲历亲为,干部要倾心倾力,把本次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作为当前的重大任务抓实抓好。

(二)要突出执法重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要围绕执法行动的重点,认真安排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集中执法,使我县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有效推进。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特别是确保世合赛合唱村、比赛场馆及餐饮住宿接待单位不发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三)要及时报送信息。各工商所(分局)要落实人员,及时报送集中执法行为的相关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于7月9日16时前将局所联动执法情况、于7月30日前将集中执法行动总体情况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形式报县局消保科陈道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