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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成本敏感性、成本与增值税转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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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政策为制度背景,基于我国2001年-2007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实证检验转型政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资本成本敏感性成本的影响。结果表明,该政策对不同性质类型企业的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都有所提高,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提高更显著;市场化改革也促进了该政策对资本成本敏感性的提高的影响;增值税转型政策也使企业的成本显著下降,并使税务机关发挥了良好的外部治理作用。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政策;资本成本敏感性;市场化改革;成本

一、 制度分析

2004年之前,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政策,其政策目标是减少盲目投资、抑制通货膨胀以及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只允许企业购入的生产性原材料及其费用可以作为进项税予以扣除,而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款,由此产生重复征税。方震海认为生产型增值税政策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本国经济贸易的发展。

基于税收制度改革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双重制度背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9月颁布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规定在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范围内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6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允许购买生产动产类固定资产(生产用机器、设备等)所缴纳的进项税税额予以抵扣,由此启动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序幕。

2009年1月,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制。相比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进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大大降低了企业资本使用成本和生产成本,节约了企业投资生产设备的使用资金,增加了流入的现金流量。相当于企业享受到了购进固定资产原值17%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促使投资成本降低,因而能够增强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的敏感性。公司基本面所决定的投资机会、现金流、融资成本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物质基础,是影响企业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的基本因素。

二、 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根据资本成本理论,资本成本的差异同企业的融资手段和利润分配方式有着密切的关联。企业能够通过调整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两种方式来减少税收对资本成本的影响,但如果企业缺少有效的外部融资手段,将导致资本成本变得更高,进而税收对资本成本将产生扭曲作用。

徐明东和陈学彬研究发现,我国工业企业的资本成本敏感性显著为负值,企业投资受资本成本的影响较小,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对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存在差异,其中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最为敏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敏感,并认为国有产权的属性是导致企业投资的资本成本敏感性和融资约束较低的重要因素。实际上,资本成本是企业投资和融资两类决策的联结点,要判断企业投资是否符合市场理性,即投资不足或是投资过度,都离不开资本成本这个衡量标准。

李成等研究发现,实施“消费型”增值税,使得资本使用者成本大约降低14.5%,投资额大约提高12%。相比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购进生产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这相当于节约了投资到生产设备上的使用资金,增加了流入的现金流量,进而促使投资成本降低,所以能够提高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资本成本的敏感性。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假设1:

假设1: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比于非试点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能够显著降低试点地区企业的投资资本成本,进而能够提高不同性质类型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成本敏感性。

姜付秀和黄继承认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进行企业行为研究必须重视的一项重要制度背景。为了检验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外部制度环境对企业资本成本敏感性的影响,借鉴徐明东等、罗宏等、郑志刚等的做法,加入反映制度转型的市场化指数来度量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对资本成本敏感性的影响。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自20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时间和空间上仍然存在非均衡状态,以至于市场化进程中不同试点地区的税制改革效果存在差异。通常认为,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小,市场机制发挥的效果越好,企业自身行为调节的自由度就越高,政策效应的时滞性就越短。因此,增值税转型政策发挥的效果也就越好。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假设2:

假设2: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市场化改革显著促进了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的提高。

国内外的文献研究表明,企业支付税收的多少与税率及企业的经济效益成正相关关系。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使企业所购生产用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能够在本期或以后期间进行抵扣,这将使公司税收现金流的流出减少;而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会直接导致税收收入显著减少。由于地方政府每年都有财政收入预算和税收收入预算的制定,这将导致税务机关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加强对企业税务申报审查和监管力度,从而能够抑制企业管理者无效率使用资源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将加强税收征管的力度,促使公司保持良好的治理状态。Dyck和Zingales认为税务实施的加强将有效遏制企业管理者收入的转移行为,能够减少企业成本并增加企业价值。曾亚敏和张俊生研究发现,企业所处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越强,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成本越弱,会计收益也越高。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提出假设3:

假设3: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政策通过税务机关的税务实施将显著降低企业的成本,并且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越大,成本下降越明显。

三、 估计方法和数据说明

1. 估计方法。刘璟等认为增值税试点改革完全可以看作是一个外生事件,使用差分再差分模型(DID)可有效避免样本选择偏误和内生性问题,能够很好地解决公共政策作为自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

聂辉华等认为企业不可能通过事先预知增值税转型政策而进行注册地的迁移。参照刘璟等、聂辉华等、万华林等研究方法,定义东北三省企业中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为处理组,其他省份同行业的企业定义为控制组。

2. 实证模型和变量选取。新古典投资理论认为,资本使用成本决定合意资本存量,资本使用成本的影响因素包括税收、折旧率和资本利得等。基于对新古典投资模型的分析和求导推演,并参考徐学明、聂辉华等、万华林等建立DID模型的方法,本文倍分法估计模型方程如下:

Invit=a+b1reform*year*Δl-nUCit+b2Controls+λt+ηi+μit(1)

根据理论,采用经营费用率(OETS)作为成本的衡量,经营费用率为公司营业费用与管理费用之和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经营费用率估计模型如下:

OETSit=a+b1reform*year*VATit+b2Controls+λt+ηi+μit(2)

参考徐明东等、罗宏等的建模方法,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市场化指数Market,于是,得到下面的模型(3)

Invit=a+b1reform*year*ΔlnUCit*Market+b2Controls+λt+ηi+μit(3)

模型(1)、(2)和(3)中变量定义为:投资率(Inv),等于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再加上当期折旧费用除以期初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STA),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经营费用率(OETS)营业费用与管理费用之和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资本成本(UC)按照徐明东等计算方法得到;市场化指数(Market)是樊纲等市场化指数;经过调整应交增值税(VAT)是用经过同省份同行业同年份平减的应交增值税;净现金流量比率(CF),等于(利润总额-所得税+本年折旧费用)/期初固定资产总额;成长性(Grow),等于实际销售收入对数的一阶差分;资产负债率(Leverage),等于总负债/总资产;其他变量见实证部分。参考郑志刚等做法,用本企业当年应交增值税占该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行业当年应交增值税的比重,反映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的监督水平,理论上,此比值越大,当地税务机关针对本企业实施的税务监督程度越强,作为公司治理的法律外制度的税务实施效果越显著。稳健性检验中,采用本企业相对资产规模作为经过同省份同行业同年份平减的应交增值税的替代变量,因为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会更多地受到来自于政府与公众的监督,而本文样本数据是工业企业500万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数据。

3. 数据说明与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本文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1999年~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对原始数据处理如下:(1)仅保留营业状态企业;(2)剔除销售收入、债务融资成本、(资产总额-固定资产)、(资产总额-流动性资产)、(累积折旧-当期折旧)为负值的样本;(3)删除主要变量首尾各1%的观测值;(4)仅保留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企业;(5)剔除企业;剔除开业时间介于1949年~2007年以外的样本;剔除员工少于8人企业,最终共计20万多个样本观测值。样本期内平均雇员数低于2 000人的企业划分为中小型企业,2 000人以上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和国债利率均来自CEIC 数据库,市场化指数来自樊纲等。

表1和表2列示,2001年~2007年期间内规模以上国有和非国有企业的平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4 000千元,平均投资资本成本为0.186,平均投资现金流比率为0.343,平均资产利用率为1.705,平均费用率为0.095。2004年后转型地区企业平均投资额为9 800万元比非转型地区企业的平均值5 400千元高出4 400千元,T检验的均值之差为44 138.03千元,显著为正值,说明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了试点地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转型政策实施效果明显;试点地区企业的投资资本成本平均值为0.187小于非试点地区企业资本成本均值0.201,T检验均值之差为-0.013 9且显著为负值,说明转型后试点企业的投资资本显著低于非试点地区的均值水平。

四、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表3报告了转型政策对不同性质企业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融资约束(投资现金敏感性)、成本等的影响分析,交叉项Year*reform*lnUCit代表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政策效应。全样本下Year*reform*lnUCit系数的回归结果为0.026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增值税转型政策增强不同性质类型企业的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Year*reform* lnUCit的系数值分别为0.026和0.028,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负,相对于私营企业(Year*reform*lnUCit的系数值为0.026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和外商企业(Year*reform*lnUCit的系数值为0.029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而言,其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并不显著。

实证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政策显著降低了不同性质企业的资本成本,提高了其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资本成本敏感性得到显著提高,说明转型政策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起到促进作用,而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于私人企业和外商企业投资本成本敏感性具有显著的提高作用,资本成本显著降低,企业的投资效率提高。以上结果支持了假设1的成立。

表4报告了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市场化改革对不同性质企业的资本成本敏感性的影响分析,交乘项Reform*year*market*lnUCi表示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市场化进程对对资本成本敏感性的影响。在全样本下,Reform*year*market*lnUCit的系数为0.003且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了不同性质类型企业的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其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企业的反应系数分别为0.003且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负、0.003不显著为负(>10%的显著性水平)、0.004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和0.004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只有集体企业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统计上不显著。这说明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地提高了企业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对增值税转型政策效果的发挥起到了促进作用。结果支持了假设2的成立。

交乘项Reform*year*VAT以及交乘项Reform*ye-ar*Size_firm_sum表示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成本的政策效应。在表4中,交乘项Reform*year*VAT系数为0.649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增值税转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显著地减少了企业的成本,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税务机关对企业起到了良好的外部监管和监督作用;作为稳健性检验,从表4中模型(7)可知,交乘项Reform*year*Size_firm_sum的系数为0.874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进一步验证了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税务机关的监督作用确实是促使企业的成本显著降低。这个结果支持了假设3。

五、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估计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显著提高了不同性质类型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成本敏感性,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投资的资本成本敏感性得到明显提高;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资本成本敏感性的提高;同时增值税转型政策也使企业的成本显著下降,使税务机关发挥了企业外部治理的作用。

结合2004年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及近些年来税收政策的变化,本文针对企业在税收改革中的行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企业应根据实际发展状况进行合理和有效的投资,要注重投资效率、投资方向和投资质量。(2)深刻理解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国家在每次税收改革过程中都会根据经济形式的发展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推进,将对企业的纳税行为产生政策性的影响,企业应充分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避免产生税收风险。(3)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税收改革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空间,企业应有效地实施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改革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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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项目号:2011GXQ4D040)。

作者简介:薛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博士生;郭小东,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