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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道路安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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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平安,切实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农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效果直接影响着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农机安全工作逐步规范,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从全县整体来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农业机械在道路交通作业中仍存在事故隐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影响,针对农机作业过程中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良好形势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安交警和农机系统合作机制、夯实基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为重点,把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创建县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源头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控为主要内容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采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努力使全县年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控制在农业机械社会保有量0.8‰以下;至“十二五”末,全县农机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的镇、村,建成平安农机镇、村,从根本上杜绝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审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较大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县交警大队、农机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县农机监理站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两部门情况交流会议,及时掌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部署重点工作;加强对两部门工作配合过程中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时了解、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各乡镇农机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不同农时的农机作业特点,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农忙季节农业机械在地片转移、跨区作业时的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审验、使用伪造、变更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农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自2012年11月份起,县农机局分别于每月5日前向县交警大队通报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及年检等情况,同时,县交警大队向县农机局通报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处理等情况。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当将典型的农机事故通过照片、挂图、光盘等多种方式,对农机驾驶人员、农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四)落实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完善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机制,县农机局、乡镇农机站、村、机手层层签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农机驾驶人员培训机构、教师、教练员、考试员及农机监理检验员的资格管理,严格实行业务分工、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创建平安农机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农机站要以建设“农机安全示范镇”和“农机安全示范村”为载体,以创建农机安全“十百千万”示范活动为平台,完善适合农村实际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告诫提醒、社会监督制度,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家中有资料、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强化农民机手及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共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