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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困局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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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价高涨,菜农收入并未明显增加,蔬菜流通环节顿成千夫所指。

入冬以来,虽然各地政府的“菜篮子工程”紧急启动,但菜价上涨势头并未完全止住。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数据表明,CPI同比上涨5.1%,创28个月以来新高,其中包括蔬菜在内的各种食品价格上涨多达11.7%,在类商品中价格涨幅居首,其中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1.3%,控制菜价仍然任务艰巨。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介绍,中国蔬菜流通成本约占最终菜价的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成本过高是蔬菜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他认为,成立农村生产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才是解决高菜价的根本对策。

与此同时,一些城市提出的零利润销售蔬菜,则被认为是人为干预市场的不可持续行为。《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相关人士认为,目前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组织化程度太低,千家万户齐参与的模式必然会带来很高的流通成本。

在此局面之下,留给行政手段进行压缩的流通成本空间其实非常有限。“现阶段中间商仍然必不可少,他们其实没什么盈利。最高的其实是‘体制性成本’。”中国社科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对《财经》记者称。

同时,商务部近年来推行的“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也加快了步伐,该试点旨在建设一种长效的“可供推广的现代农产品流通新模式”。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刘普合告诉《财经》记者,“海南试点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就在于如何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财经》记者亦获悉,由商务部牵头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将首次上升为国家级专项规划。针对农产品等内贸流通领域的发展,将会有不少有新意的政策出现。

两头叫,中间笑?

从全球看,农产品流通主要有东亚模式、西欧模式、北美模式,其流通主体分别为批发市场、合作社和超市连锁店。中国属于第一种模式,流通的整个链条可以被归纳为:采购、运输、批发(一级批发和二级批发)、零售。

据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数据显示,中国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比重高达70%以上,其中城市消费的蔬菜90%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的。预计到2015年,中国大中城市超市流通的农产品数量,才会由现在的10%-15%发展到30%-50%。

针对目前“蔬菜价格就贵到最后一公里”的说法,《财经》记者调查时发现,从表面来看,与农民相比,中间商的利润的确要高出多倍。但是,由于面对着众多零散的收购对象,中间商掌握生产基地、生产农户以及每批次产品质量的信息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

此外,因为全国交易平台信息化的不完善,中间商本身也要承担高昂的风险性成本。

在山东寿光蔬菜物流园,一位从云南往寿光贩菜的中间商王祖仁告诉《财经》记者,今年5月初的洋葱价格是2600元/吨,但当他千里迢迢从云南以成本价1950元/吨将菜运到寿光之后,价格却跌到了1800元/吨,一下子就亏了几万块。

目前,中国农产品流通以常温物流或者自然物流为主,流通过程损失很大。果蔬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则仅有1%-2%。另外,因为不合理的包装及储存条件的不足,也会造成相当一部分损耗,这些亦要纳入蔬菜的流通成本。

蔬菜在运到批发市场后,会发生市场缴纳的费用(市场管理费、固定摊位费用)、工资、损耗及中间商日常生活费等四项主要费用。

而在蔬菜的零售环节里,中间商们的费用则有:摊位费、损耗费、包装费、运输费、车辆养路费、维修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等。

在所有这些费用中,只有市场向中间商收取的过高费用存在着压缩的空间,其他各个环节压缩的空间并不大。

“现在城管大力打击小商贩,推广政府统一规划的社区菜市场,这既不能方便人们生活购买蔬菜,也不能够降低菜价。一旦菜市场形成了垄断,也有收高价的可能性。”长期关注农产品价格的学者李圣军对《财经》记者说。

官学两界人士普遍认为,应该对流通的中介功能给予正当的评价。由批发市场的方式改为生产消费直接见面的方式当然很理想,但如果没有替代批发市场的体系就不可能成功,因为后者在流通中起到了重要的供求结合、信息提炼、运输配送、库存调整等一系列功能。

以近期出现的“内蒙古的大量土豆运到山东之后再运输到北京”为例,其存在亦有着合理性,因为需要利用寿光的批发平台去进行周转和分销。

“这就是批发市场存在的合理性,不应该一刀切。”李圣军说。

海南试点流通改革

据统计,在美国,农业电子商务占总电子商务的8%,在各行业中列第五位。而目前中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通过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分散的经销商进入大市场。在此过程当中,农产品的交易成本依次增加。

为实现构建南菜北运的稳定通道、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11月8日,商务部、财政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共同召开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推进工作会议。

之所以选择海南省,是因为它是一个重要的规模化生产蔬菜基地,同时其蔬菜运输的距离也最长,因为需要保温,运输条件也最为苛刻,有充分的代表性。此外,海南蔬菜流通中存在四个问题,即卖难问题时有发生、附加成本高、价格波动大、容易受到突发事件风险的连累。如果能在试点中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对全国各地亦有充分的借鉴意义。

在谈到“量化”试点的目的时,海南省副省长陈成称,希望通过试点将流通环节减少2个-3个,流通损耗下降l0%左右,采摘后处理率达到90%,应急收储能力达10万吨,市场调控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的长效机制。

此次试点的三大推广模式为“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农批批零对接”“就是将之前的点串接成为链条。”一位知悉情况的官员告诉《财经》记者。

根据《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期内,将完成海南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现代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海南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天津环渤海热带(海南)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25个产地集配中心、15个主销区海南农产品交易配送专区、40条产销商流链条等项目的建设,总投资约30亿元。

“在产地建设集配中心,在销地建设销售专区,它们所建立起来的利益共同体,就叫‘链主’,目的是改变之前那种你价格高我就不买的情况,改为彼此形成合作。”此次试点的主要参与商、海南永青现代热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柯永谊告诉《财经》记者,“大家都是一本账了,你我之间就是一家人了,可以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根据试点安排,将建设25个流通管道(城市之间),共有40个链条,链接它们的就是“链主”,“链主”们向产业链的两头延伸。试点最大的特点,就是让经销商们将利益联结在一起,共同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在理想的状况之下,产地和销地之间的集配中心和销售专区,就像是建立了一个蔬菜流通的火车站一样,将散的货物通过集中的运输运到销售地点,这样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

这类似于日美的农业合作组织。农协作为日本批发市场的主要供货团体,拥有保鲜、加工、包装、运输、信息网络等现代化物流的优势,将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进行统一销售。在日本, 80%-90%的农产品是经由批发市场这一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的。

如果试点能够取得成功,其收益将涉及农产品流通领域里的各个方面,既可以改善流通环节基础设施差的现状,也能够真正实现农产品销售的可追溯机制。

不过,有学者指出,分散农户生产模式的“顽固性”将加大试点的成本。以农超对接模式为例,类似沃尔玛这样的超市本身的销售量很大,但是小型的农户生产者无法满足它的采购要求,这就使得前者依然要一家一家地去谈。

此外,从海南拉菜到北京,必须要建设冷库。但是,冷库建立起来之后,海南的菜每年只有几个月,剩下的时段里谁来承担运营成本?

据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袁光平透露,为了支持该项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今年已下拨2.7亿元。而根据近期出台的《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操作办法》,试点项目承办单位可获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财政支持,其中最高可获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

据悉,申请参与此次试点工作的企业共有60余家,它们是否有资格获得补贴,将在12月底左右最终揭晓结果。

降低制度性成本

11月25日《人民日报》一篇题为《稳菜价要打“组合拳”》的评论指出,调控菜价总的思路应该是以“疏”为主,不仅仅是靠“限价令”,只有真正顾及到菜农、菜贩、商家、居民等多方面的利益,调控才有持久效果。

宋则告诉《财经》记者,“十二五”期间,农产品流通领域应该围绕如何降低“制度性成本”做文章。对于那些不合理的收费应该真正禁止,对于“绿色通道”这样的合理政策,应该继续坚持,并形成长效机制。

有学者建议,中国应该加快制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法》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等相关法规。例如,目前中国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蔬菜运输车标准,在很多地方只有面包车能够装菜而且能够在市内交通道路上行驶。但事实上,这些车辆一旦被交警发现后就要被罚款,理由是“客货混装”。

此外,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城市郊区菜地应当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大都开出减免该项基金等优惠条件,导致城郊蔬菜基地不断减少。

《财经》记者采访发现,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方大多认为,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改善薄弱的物流设施基础,是提升内贸流通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中国以私营资本投资建设批发市场的做法,引起了不少学者的诟病。根据美日等国外的经验,批发市场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公益性质,美国、日本(中央批发市场)都是政府在投资建设,无偿交付给公司商业化运营。有学者表示,在这一领域,中国政府做得还非常不够。

眼下相关部委正在加大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疏浚”力度。

据悉,在商务部牵头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中,促进城乡内贸流通业及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占据了很大的篇幅。

11月底公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的紧急通知》亦指出,要“立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把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当前信贷服务工作重点,继续保持涉农贷款投放势头,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足额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