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煤矿安全调度统计工作通知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煤矿安全调度统计工作通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煤监局、市煤管局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要求和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促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以及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区煤矿信息调度工作水平,以更好地为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发展服务。现根据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煤监传真[]第5号)、《关于印发<市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能投集团)信息调度统计机构业务工作考评办法>等办法和细则的通知》(渝煤监办[201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是煤炭监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涵盖安全生产调度、应急事项处置、行业综合统计及分析、信息化手段推广利用、安全事项举报受理和督办、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等重要的基本内容。是搞好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履职的前提基础和依据;是跟踪调控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过程的手段;是记录分析反映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体现。无论是煤炭行业发展还是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测算、分解、管控、考核都离不开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尤其在涉及煤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安全指标控制任务上,按照“专项调度、过程跟踪,综合统计、信息服务,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的信息调度统计原则,信息调度工作为各级领导、工作人员提供最快、最实、最全的信息,用于帮助决策、引导舆论、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稳定社会、接受监督,能有力地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和监管任务的落实,对指导煤矿事故的有效防范和决策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建立起区级、乡镇(街道)、煤矿企业三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或岗位,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三级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煤炭行业管理科是统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职能科室,对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由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直属的区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站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中心(以下简称“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承担。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职责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防止工作出现脱节和空档。

(三)各煤矿企业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进一步明确矿级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煤矿信息调度统计工作通道流畅。

三、基本职责

(一)矿山安监站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机构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包括:煤炭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安全费用提取统计分析、瓦斯抽采利用统计分析;

3、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辖区内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

6、煤矿实时掌握上传的数据安全监控系统,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理,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7、负责辖区乡镇及其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8、准确及时向煤监局、煤管局报告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人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的建立和人员的落实;

3、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报表,督促落实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各种统计报表的及时报送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负责本辖区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6、收集掌握各煤矿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向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基本职责:

1、掌握和记录矿井瓦斯、通风和采掘布置情况,人员出入井情况、矿级干部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值班)情况,井下各作业区域人员分布情况,探水(防突)允采(允掘)情况,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上报安全隐患排整信息,重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矿级领导;

2、认真做好煤矿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等接报与紧急处置。在规定时限,及时向区乡两级安全生产调度(值班)部门或人员报告突发事件、事故信息情况;

3、按时完成和报送区乡两级煤矿安监部门安排布置的有关的统计报表;

4、认真做好每日运行调度(重点是瓦斯、顶板和水害的监控监测);

5、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险情及时下达撤人指令,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6、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

7、完成区乡煤矿监管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人员配置

(一)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统计负责人。负责人的选配,原则上配置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监管工作业务的人员担任负责人,配置了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熟悉监管部门工作体制机制、有相应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相关岗位的工作。重点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2人,一般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1人。

(二)各煤矿企业必须明确矿级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值班)统计负责人。矿级分管领导必须“双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原则上要有具备煤炭专业技术资格的矿级领导分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企业井下情况,并具有一定的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基本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此工作岗位;6万吨/年以下(不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6万吨/年以下(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

五、建立基本制度

区乡两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领导带班责任制》、《调度值班室主任岗位责任制》、《调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应急)值班制度》、《调度值班员交接班制度》、《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制度》、《周调度会议制度》、《调度值班员应知应会制度》等。

各煤矿企业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除必须建立以上制度外,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建立其它的补充制度。

六、基础装备

区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配齐如下基本装备。应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调度值班室,配备专用办公桌、椅,设置不间断电源,能接入互联网的不的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电话不得与传真机串机使用)、照相机,调度值班室配有供夜间调度值班人员用的卧具;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可利用安监办的现有场地和装备备齐相应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参照上述要求配备,进一步完善必须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如: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

七、工作要求

(一)报送要求:

1、煤矿出现突发事件或发生安全事故: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煤矿信息调度(值班)的相关规定,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同时向区乡两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值班人员报告;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者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科、安监局值班室报告。

(二)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尽量使用规范用语,做到表述准确、文字简练。报告应包括下列6项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搞好煤矿生产信息调度(值班)日报工作:

1、为及时收集掌握当日全区各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带班领导,下井人数,井下安全隐患等(含休息日)),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于早班前,中班点前上报“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调度(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2、“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要将统计汇总后的情况及时进入数据库,并填写纸质件信息调度统计台帐。形成的纸质件1式3份,分别报局煤炭行业管理科和煤矿安全监管科存查。

(四)“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要按照煤监局、市煤管局渝煤监办[2012]13号文件要求,每季度组织自查,并于每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由区局煤炭行业管理科审查后上报市局。

(五)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纳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日常安全监察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局将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纳入煤矿年度考核;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工作的进一步指导、督促、检查、考核。